33 歲男子涉去年在慈雲山中心 ANYTIME FITNESS 男女共用更衣室的天花,放置隱藏攝錄機偷拍,犯案至少 13 小時。被告承認兩項窺淫罪,周五(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2 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指,有 50 人被偷拍,包括 13 名女子,片段可見受害人的私隱部位,批評明顯有預謀犯案。案情指被告被捕後稱「啲片拍嚟自己睇」。辯方指被告望向受害人致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3 歲男子涉去年在慈雲山中心 ANYTIME FITNESS 男女共用更衣室的天花,放置隱藏攝錄機偷拍,犯案至少 13 小時。被告承認兩項窺淫罪,周五(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2 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指,有 50 人被偷拍,包括 13 名女子,片段可見受害人的私隱部位,批評明顯有預謀犯案。案情指被告被捕後稱「啲片拍嚟自己睇」。辯方指被告望向受害人致歉。
24 歲內地女子被指 3 年前,虛報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電機工程學士學歷,取得入境香港許可及入讀港大工程碩士課程。她周四(9 日)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囚 4 個月。案情指,女子在警誡下承認畢業於河南大學。
裁判官高偉雄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的行為明顯是為了增加獲錄取機會,或剝削其他人入讀的機會,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有人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轉帳後發現受騙報警。32 歲男子被指以 Alipay 戶口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周四(9 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洗黑錢罪,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 4,500 元,並須向事主賠償共 25,500 元。
案情指,有人在 Threads 冒認災民要求捐款,帖文的轉數快戶口連接被告 Alipay 戶口。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以 3,800 元出售該戶口,並相信它會被用作非法用途。辯方指他為賺外快而出售戶口,並非犯罪團夥的成員。
25 歲男子涉於 4 年前非法收受約 4.2 萬元賭注,他周三(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押後至 4 月 29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登入非法賭博網站的代理人帳戶密碼,而手提電腦有收受賭注紀錄。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負本案數年,他現從事德州撲克裁判,有正面改變,冀判緩刑。官指罪行嚴重,又指被告就另案「經營賭場」罪判罰社服令期間犯本案,下令還押候判。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遭前助手入稟勞審追討欠薪,潘敗訴後在 Facebook 及 YouTube 披露部分聆訊謄本,並形容審裁官屬「最底層」。他承認刑事及民事藐視法庭,周四(2 日)在高院被判囚一個月,並須支付律政司一方逾 26 萬元訟費。
潘一方判刑後指將上訴,申請暫緩執行,惟高院法官歐陽桂如指潘的代表大狀尚未準備好提出申請,潘須即時服刑。潘一方其後再申請暫緩執行,法庭下午再開庭,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潘以現金 5 萬元保釋。
官判刑時指,潘蓄意藐視法庭,在勞審案件期間發表言論,意圖影響上訴程序,干預司法公正;亦不認同潘出於衝動犯事,而潘作為公眾人士利用公開社交平台犯案,性質嚴重,惟考慮潘之後發聲明致歉,酌情減刑。
法律101| 甚麼是「藐視法庭」?
25 歲補習教師承認在補習社偷拍兩名中學女生裙底,並把相片放在共享相簿,再分享連結予其他 X 用戶。被告周五(27 日)於區院承認偷拍及發布兩罪,被判監 4 個月。
案情指被告承認為滿足性慾偷拍,官指被告着他人發布涉案照片,又表示會每月更新一次照片。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成熟,並非意圖令事主受驚及困擾,只是為滿足「分享照片的樂趣」,而事主有戴口罩不易認出,被告違誠信的情況「相對輕微」,官反駁說法。
43 歲、任職社署男子涉去年製作宣傳「願榮光」歌曲的網頁,並向多間傳媒寄出恐嚇信,逼刊登網頁否則火燒報館。他周二(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動罪及 3 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判囚 12 個月。
案情提到,涉案網頁載有其前女友丈夫的聯絡資料,以致該男子被警方拘捕。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涉案內容對社會秩序與國安構成公然挑戰,其性質及潛在危害不應輕視,又指被告蓄意以危害國安行為陷害男事主。
滙豐銀行 3 名職員涉串謀一對保險經紀兼中介夫婦,串謀收受賄款逾 17 萬元,以協助中介的內地客戶開銀行戶口。5 人共被起訴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3 名滙豐職員認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關注其中兩人的角色及罪責,押後至 4 月 14 日判刑,另一名職員則押後至 5 月 4 日判刑。至於保險經紀夫婦則申請押後待與控方商討,押後至 5 月 4 日再訊。
5 歲男童被老師及社工發現身上有傷痕,31 歲父親警誡下確認因見兒子「使用廁所的方式不當」,憤怒下用衣架打他。被告承認虐兒,周四(1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據早前庭上指,被告因兒子如廁「唔拎起廁所板」後打他。
辯方求情指,男童有言語障礙,正接受治療,冀判感化令讓被告在感化官監督下參與活動,以增強父子間的關係。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初犯,考慮他有悔意,犯案出於一時憤怒,事後到警署自首,而他現正接受輔導,判處感化令。
2022 年牛頭角上邨發生命案,有思覺失調的 25 歲男子涉嫌於單位內殺害 50 歲母親,並藏屍床底數日,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現年 28 歲的被告周二(3 日)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官押後至 4 月 13 日判刑。
承認案情指,警方在被告睡房床底的儲物空間發現已開始腐敗的母親屍體。被告在警誡會面不時語意不詳,一度稱在家中多處發現血跡,但一直找不到母親,亦不知為何她的屍體會在床下底,其後又稱不認識死者及聽到聲音催促他殺害母親。
醫生評估被告因思覺失調病情復發,出現幻聽、被害妄想等症狀,實質損害其精神法律責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