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出生的中年男子,被指於 2020 年在旺角、天星碼頭等地方,清拆及撕毀「法輪功」街站的宣傳品,被控 5 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四(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親自作供指,他案發前已多次投訴街站阻街,後決定自行清理,「希望維護香港城市的整潔」,惟控方指出他破壞後原地棄置物品,不能達清潔效果。他又指,黃大仙街站無視政府標語警告,惟控方指出標語實由停車場張貼,該處屬私人地方。 被告亦被指在天星碼頭將宣傳品掉到海中,他作供指內地的習慣是把不值錢的物品扔入海,惟控方指當時有人看管宣傳品,並非垃圾,被管反指宣傳品上有「天滅中共」的字眼,「很傷我尊嚴」,形容是「垃圾」。 案件押後至下周一(8 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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