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轉帳後發現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少少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而戶口曾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周五(17 日)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上訴方表示,被告發現其名字捲入火災捐款騙案,受良心責備,曾往警署報案「自首」。官質疑,男子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或有點誤導,拒絕接納「自首」的說法,但接納原審刑期過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轉帳後發現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少少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而戶口曾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周五(17 日)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上訴方表示,被告發現其名字捲入火災捐款騙案,受良心責備,曾往警署報案「自首」。官質疑,男子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或有點誤導,拒絕接納「自首」的說法,但接納原審刑期過重。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島區遊行爆發警民衝突,法律系女學生被控暴動等兩罪,原獲判無罪,惟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女生被改裁定暴動罪成,周三(15 日)在區院被判囚 34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母親工傷索償成功,相信法律制度可保護弱勢,立志成為律師,但被定罪後失去律師資格,而本案司法程序歷時近 7 年等,提議逾 60% 刑期扣減。法官李俊文反駁指幅度不恰當,最終酌情減刑約 30%,形容是「相關法律原則下容許嘅最寬大處理」。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5 名男子前年被重新拘捕,被控以暴動罪。其中 4 人早前認罪,周一(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至 37 個月。法官李俊文指案情嚴重,以 54 至 57 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另同意本案已事隔多年,就此為各被告扣減 3 個月刑期。
官引案情指,有被告被搜出鐵鎚,亦被發現其指紋在汽油彈的膠紙上,顯示他準備使用暴力和可推論曾處理汽油彈,屬加刑因素。官另拒納辯方求情指有被告被騙至緬甸詐騙園區受虐。案情又指,閉路電視拍到被告用水馬堵塞樓梯,以及在實驗室取走瓶裝容器。
高級督察鄧俊豪被指先後以遭銀行收回貸款、支付家人手術費為由,向兩名同袍借共 14 萬元,他經審訊後被裁定欺詐、接受利益兩罪成,周二(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周。鄧親自求情,稱「喺呢件案件上,我都有做得唔好嘅地方」。
裁判官劉淑嫻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起初向財務公司借貸 10 萬元作家用及個人開支,債務持續累積至 150 萬元,斥被告僅向感化官重複庭上說法,惟法庭已拒絕接納其證供,認為反映他沒有悔意,另考慮他無案底、日後很可能失去長俸而減刑一周。
25 歲男子涉於 4 年前非法收受約 4.2 萬元賭注,他認罪後被還押 3 周,周三( 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6 周、緩刑兩年。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登入非法賭博網站的代理人帳戶密碼,而其手提電腦有收受賭注紀錄。
辯方早前確認他有經營賭場案底,在社會服務令期間干犯本案,另指他現從事深感興趣的德州撲克,在不同賽事擔任總監、裁判,沒有再收受賭注。
兩名男子被指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網上留言或轉載受禁組織「香港議會」成員姜嘉偉的帖文,涉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兩案周三( 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一人認罪,裁判官陳慧敏判囚兩個月,稱「冇特別因素判緩刑」。
庭上透露,被告在原帖留言提及「疣痔吸㷫」,而被告求情指認為帖文的相片「趣怪」故轉載讓朋友看見,無意公開「叫人唔好去投票」。官指被告留意用字「別有用心」,又指他用「Wong Li」帳戶意圖隱藏身分。黃姓被告一度稱「(帳戶)係個女幫我開」。
8 名男子涉訛稱持有認可國家的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豁免他們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直接獲牌。當中 28 歲男子承認串謀詐騙罪,周五(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 4 個月。
官指被告早年曾在香港投考駕駛執照,但筆試不合格,於是以非法手段取得本港駕駛執照,其後駕駛並留下交通定罪紀錄。官形容本案性質嚴重,而被告辯稱不知協議中其他人的詳情,並不是辯解理由,亦不會減少刑責,即時監禁是唯一選項。
法律101|甚麼是「串謀詐騙」?
滙豐銀行職員涉串謀保險代理夫婦,串謀收受賄款逾 17 萬元,以協助其內地客戶在港開銀行戶口,被起訴共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3 名滙豐職員認罪,其中兩人周二(1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 6 個月及 10 個月。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兩被告優待特定客戶,罔顧辨別洗黑錢客戶的程序,影響整個銀行業以至香港,亦涉違反誠信,即時監禁乃合適刑罰。辯方指一被告獲現任僱主撰信求情,指願在刑滿後重新聘用;另一人過去 10 年的奮鬥盡毀,非常後悔,承諾洗心革面。
33 歲男子涉去年在慈雲山中心 ANYTIME FITNESS 男女共用更衣室的天花,放置隱藏攝錄機偷拍,犯案至少 13 小時。被告承認兩項窺淫罪,周五(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2 個月。
裁判官莫子聰指,有 50 人被偷拍,包括 13 名女子,片段可見受害人的私隱部位,批評明顯有預謀犯案。案情指被告被捕後稱「啲片拍嚟自己睇」。辯方指被告望向受害人致歉。
24 歲內地女子被指 3 年前,虛報持有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電機工程學士學歷,取得入境香港許可及入讀港大工程碩士課程。她周四(9 日)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囚 4 個月。案情指,女子在警誡下承認畢業於河南大學。
裁判官高偉雄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的行為明顯是為了增加獲錄取機會,或剝削其他人入讀的機會,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