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補習教師承認在補習社偷拍兩名中學女生裙底,並把相片放在共享相簿,再分享連結予其他 X 用戶。被告周五(27 日)於區院承認偷拍及發布兩罪,被判監 4 個月。
案情指被告承認為滿足性慾偷拍,官指被告着他人發布涉案照片,又表示會每月更新一次照片。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成熟,並非意圖令事主受驚及困擾,只是為滿足「分享照片的樂趣」,而事主有戴口罩不易認出,被告違誠信的情況「相對輕微」,官反駁說法。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5 歲補習教師承認在補習社偷拍兩名中學女生裙底,並把相片放在共享相簿,再分享連結予其他 X 用戶。被告周五(27 日)於區院承認偷拍及發布兩罪,被判監 4 個月。
案情指被告承認為滿足性慾偷拍,官指被告着他人發布涉案照片,又表示會每月更新一次照片。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成熟,並非意圖令事主受驚及困擾,只是為滿足「分享照片的樂趣」,而事主有戴口罩不易認出,被告違誠信的情況「相對輕微」,官反駁說法。
43 歲、任職社署男子涉去年製作宣傳「願榮光」歌曲的網頁,並向多間傳媒寄出恐嚇信,逼刊登網頁否則火燒報館。他周二(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動罪及 3 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判囚 12 個月。
案情提到,涉案網頁載有其前女友丈夫的聯絡資料,以致該男子被警方拘捕。總裁判官蘇惠德指,涉案內容對社會秩序與國安構成公然挑戰,其性質及潛在危害不應輕視,又指被告蓄意以危害國安行為陷害男事主。
74 歲老婦承認從銀行尾隨 84 歲老婦,趁機推跌對方並搶走 3.2 萬元。被告承認搶劫罪,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判罰。案情指,被告尾隨事主逾兩小時,曾上巴士,她在求情信指因欠債而情急犯案,現已知錯。
暫委法官鄭念慈指被告由早上一直尾隨事主,下午才犯案,可見非一時衝動。被告呈交了求情信,官信真心改過,計及認罪及因年齡等酌情減刑,終判囚兩年。
有 14 項性罪行案底的 38 歲男子,與兩名 15 歲少年合共九度肛交,其中一少年更遭被告以狗圈繫頸拖行、鞭打、迫飲尿等方式虐待。被告承認「向 16 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猥褻侵犯」等 17 罪,周三(11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 10 年。
法官潘兆童透露,被告曾因性侵 14 歲少年入獄 8 年,出獄後拒絕繼續治療,一年後便干犯本案,反映上一案的判刑阻嚇力不足;心理和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和戀童癖,他沒對行為承擔責任,諉過於伴侶和事主,重犯機會極高,判刑須平衡保護社會的作用。
政府在新冠疫情時設「防疫抗疫基金」紓解特定行業營運困難。53 歲男子承認兩度企圖欺詐基金共 186 萬元,周三(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 48 個月。案情指他在首次申請零售店資助失敗之後,再以相同名稱申請美容服務行業資助,涉虛報交易及薪酬紀錄等。
區院法官練錦鴻指,本案是精心計劃的大型欺騙行為,案發時香港時值社運及疫情,民生經濟滿目瘡痍,政府以公帑改善營商環境,被告卻趁火打劫,其行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令人齒冷,極為缺德,又指他為騙款而註冊 26 個商業登記、簽 19 份租約。
8 名男子涉訛稱持有認可國家的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豁免他們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直接獲牌,被控「串謀欺騙」。其中一被告周五(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3 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曾在香港考駕照但失敗。運輸署接獲他以巴基斯坦駕照申請免試簽發執照,但他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未曾在該國取得駕照。官指案件可構成危險,案情非常嚴重。
3 人被指 2022 年 9 月為收債而非法禁錮、毆打「債仔」,被起訴 8 罪,其中一人獲裁定勒索等 3 罪不成立。他另承認逃離時涉危險及無牌駕駛等 3 罪,周五(9 日)被判監 22 個月。
區院法官林偉權指,被告駕車逃避警方追捕歷時約 35 分鐘,曾多次超速、衝紅燈,在限速 100 公里的吐露港路段,以 150 公里行駛,亦曾跳車,而車輛駛近有人的報紙檔。他事後被驗出曾服冰毒,情節更嚴重。
官另關注,被告逃走時知否身後沒標記的車輛是警車。辯方大狀先後稱被告不知道、以為對方是黑社會、受毒品影響犯案等,一度被官批評「胡亂砌一個說法出嚟就打算法庭接納?」
3 名七旬及八旬老婦墮電騙,誤以為家人被捕需 6 至 10 萬元保釋金,共交出 22 萬元。三度從事主收款的男子承認串謀詐騙罪,周四(8 日)在區院被判囚 50 個月。案情指,被告在案中當「跑腿」,共獲酬 3,700 元。
庭上透露,被告因欠賭債急需還款而犯案。暫委法官黃士翔指受害人因為親情而受騙,被告行為對受害人造成巨大心理壓力。控方申請加刑,指涉案類型的電話騙案越趨普遍,並會損害社區,官接納決定加刑 25%。
35 歲男子涉把兩個相機鏡頭藏在煙盒,並放在尖沙嘴一酒吧的女廁偷拍。被告承認窺淫罪,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 8 個月。官指被告有預謀地偷拍,時間不短,他亦曾進入女廁確保鏡頭運作正常,而被揭發時已拍攝 7 名事主如廁,其中一鏡頭拍到容貌。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現與家人緊密、獲女友支持,又指他在宏福苑火災後曾義載、熱心公益,犯案乃個別事件。
七旬夜更的士司機涉去年初,在荃灣撞倒推着垃圾手推車的老婦,致對方捲入車底,拖行 14 秒後被拋出,司機肇事逃逸,老婦重傷留院 3 個月。司機經審訊被裁定危駕致他人嚴重受傷、意外後沒停車等 3 罪成,周二(6 日)在被判監 5 個月,停牌兩年。
裁判官黃國輝判刑指,雖然案發時事主沒有依照交通燈過馬路,但被告完全沒察覺事主,右轉將事主捲入車底及拖行,「係非常嚴重」。官另就被告年紀大、紀錄良好等減刑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