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男子被指於去年 6 月至今年 4 月期間,於 X 和 Instagram 發布煽動帖文,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周四(1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案件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曾發布更多內容,申請押後待索取法律意見,又指預計「非常大機會有額外控罪」。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指不反對控方申請,另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考慮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案件押後至 7 月 9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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