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僅次被告提中段陳詞 官押後周三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僅次被告提中段陳詞 官押後周三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二(24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十日審訊。次被告、前督察提出中段陳詞,暫委法官王證瑜聽取控辯陳詞後,押後周三(25 日)裁定是否表證成立。

次被告一方指,控方沒足夠證據證明他對本案詐騙計劃知情。控方則指,會依賴環境證據及引用「共同犯罪原則」,指控他協助犯法。其中提到次被告以「出眾資本」公司名義,向陳凱港戶口入帳,並標示為「薪金」,而陳「巧合地」以此銀行文件申請貸款,屬詐騙計劃重要一步。控方又形容,若二人沒事前討論計劃、沒前督察配合,「成個計劃係好易穿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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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欲呈陳所著《黑夜微光》指一直公開警身分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欲呈陳所著《黑夜微光》指一直公開警身分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二(17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六日審訊。

涉案公司「新凱國際」前董事,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陳凱港胞弟陳凱俊,被指向華僑銀行申請貸款時所遞交的「新凱」受僱信「應該係假」,因「新凱」沒信中提及的人力資源部和職員,但他稱信件上的公司蓋印屬「新凱」所有。前董事另確認,員工曾向陳凱俊簽發支票;盤問下稱,該筆為陳為「新凱」零售活動墊支款項的退款。

辯方另擬呈遞《人民網》、《港人講地》訪問陳凱港的報道,一度被暫委法官王證瑜及控方質疑相關性,最後獲准呈堂。其後辯方擬再呈遞陳凱港的著作包括《黑夜微光》、《小王子遇上醋黑豆》,被官連番質疑涉否傳聞證供,押後至周三續審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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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中介公司代理稱只負責收文件 不曾接觸陳凱港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中介公司代理稱只負責收文件 不曾接觸陳凱港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5 日審訊。

被指有份處理陳貸款申請文件的梁姓中介公司代理供稱,他獲另一代理「Alex 歐陽」轉介陳凱港、其胞弟陳凱俊合共兩個物業按揭貸款申請,但申請表、文件均由歐陽提供,他只負責收集,再轉交銀行職員,期間沒直接聯絡陳凱港。他又指沒細看文件,僅「𥅈眼」看薪金,以便計算能否通過壓力測試,避免「白做」,不知文件是否真確。

辯方盤問時,一度就表格內容逐項細問梁,知否並非由陳填寫,梁均答不知道。暫委法官王證瑜打斷,質疑辯方盤問有「fishing」(試探)意味,指辯方案情並非指控梁有份犯案,無助結案陳詞。案件周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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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指陳曾與控方證人會面吃飯 官質疑相關性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按揭貸款 辯方指陳曾與控方證人會面吃飯 官質疑相關性

被稱為「海港 sir」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4 日審訊。

控方傳召兩律師樓文員作供,他們都有份處理陳凱港的貸款申請。辯方盤問何君柱律師樓一名女文員時指,她丈夫及兒子均為警員,其兒子繆詠揚同樣是「網紅」,又指她及兒子曾與陳凱港見面用膳,遭暫委法官王證瑜質疑與案件有何關聯。另一律師樓職員則確認,陳凱港及其胞弟於 2019 年 12 月 23 日曾到律師樓簽文件。案件下周一(1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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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華僑職員稱陳胞弟改任職公司 代理解釋「快手填錯」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華僑職員稱陳胞弟改任職公司 代理解釋「快手填錯」

近年活躍微博、因本案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被指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周四(12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3 日審訊。

處理其中一宗貸款申請的華僑永亨信用財務職員確認,陳凱港胞弟起先報稱為公司「出眾資本」的職員,其代理之後稱申請表填錯,提出更改受聘公司。控方問職員有否起疑,職員稱代理當時解釋「快手填錯」,他認為不少客戶間中也填錯資料,只要其後核對無誤,問題不大。

職員又指,公司沒要求胞弟提供稅單,因有月結單、就業證明等文件已足夠。另確認陳凱港償還一筆 10 萬元卡數前,未能通過壓力測試。案件周五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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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東亞職員稱至少月入16萬 方可批出現時貸款額

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東亞職員稱至少月入16萬 方可批出現時貸款額

近年活躍微博、因本案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涉 2019 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騙取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兩人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三(11 日)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2 日審訊。

控方傳召東亞、華僑職員講述公司審批貸款程序,其中東亞職員稱,若以東亞在本案批出逾 2,100 萬元貸款計算,陳須至少月入 16 萬元方達標。據早前控方案情指,陳任職警司時月入約 15 萬元,但申請貸款時報稱在一公司任職「總經理」,月入 24.5 萬元。

至於陳遞交的佐證文件,職員稱入息證明若轉帳標註為「薪金」,就認為是可信,即使稅單月入與報稱月入不符,可能是申請人曾轉工,未必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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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隱瞞利益參與招標詐騙 科大供應商董事判囚28個月

認隱瞞利益參與招標詐騙 科大供應商董事判囚28個月

香港科技大學前供應商,涉串謀一名時任科大兼任副教授,於多項採購中,隱瞞該兼任副教授在公司權益歷時逾 7 年,涉款約 400 萬元。兩名時任公司董事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法律 101 文章)及欺詐罪等 17 項罪名,次被告周三(11 日)認 11 罪,被判囚 28 個月。

次被告的妻子、牧師及太平紳士等均為他撰寫求情信,據悉其中一人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被告於科大畢業,另有兩個碩士及一個博士學歷。

區院暫委法官鄭紀航稱,本案最早發生於 2011 年,指被告有高學歷但不分是非對錯,明知有利益衝突卻沒有申報,且從中獲益。案情透露,涉案的兼任副教授保釋期間離開香港並失去聯絡;庭上提及他被通緝。至於同案首被告,已排期於 2024 年 2 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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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Sir」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控方指申貸款沒申報是警司

「海港Sir」陳凱港涉串謀詐騙2,600萬按揭 控方指申貸款沒申報是警司

近年活躍微博、因本案被停職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涉 2019 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與另一名 49 歲前督察騙取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兩人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陳的貸款文件沒申報自己為警司,報稱任職私人公司「出眾資本」的總經理,並遞交就業證明書等佐證。該公司由汪姓前督察、現為商人的妻子所開。最終銀行及財務公司向陳及其胞弟批出貸款,部分款項用於還債。

控方指,陳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當時交由他人代辦貸款申請,不知對方向銀行提供甚麼文件,亦沒簽署申請表。陳又稱,「出眾資本」轉帳給他的「薪金」,實為投資回報「分紅」,惟次被告不諳電腦,故標示為「薪金」。案件周三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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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自住物業按揭貸款再放租單位 消防隊長欺詐罪成囚10月

申領自住物業按揭貸款再放租單位 消防隊長欺詐罪成囚10月

36 歲高級消防隊長於 2020 年訛稱購買自住物業,欺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批出近 780 萬港元按揭貸款,被廉署起訴 2 項欺詐罪。被告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二(10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10 個月。

暫委法官陳炳宙在判詞指,本案與使用虛假文件罪責上沒甚麼分別,而本案嚴重之處是,買家自住才可獲八成按揭貸款的規定,是當時政府用來壓抑樓宇物業炒風的政策和手段,目的是阻止像被告般、資金不足的投資者入市,以免樓市出現泡沫。

對於辯方稱被告前途盡毀,法官指說法誇張,稱不少更新人士也能夠改過自新,重新建立自己的事業,「前途未必保證光明,卻未至於盡毀」,又指因犯法而可能失去工作,是大部分被控人士須面對的後果,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級消防隊長也不會獲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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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警長涉向同袍借逾47萬元、瞞債以獲250萬元退休金等 認欺詐等11罪囚22月

警署警長涉向同袍借逾47萬元、瞞債以獲250萬元退休金等 認欺詐等11罪囚22月

52 歲前警署警長涉嫌未經許可,向 4 名同袍索取及接受貸款,合共逾 47.4 萬元,並疑在廉政公署調查期間,煽惑其中一人作假口供,又涉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詐騙逾 8 萬元貸款,以及隱瞞債項、獲批逾 250 萬退休金。他被控訂明人員接受及索取利益、欺詐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16 項罪名,周二(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承認其中 11 罪,其餘 5 罪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被告分別以股市輸錢、急需錢、助親戚繳付帳單等為由,向下屬及督察借款,而成功借款後,最後只歸還小部分。就歸還令方面,辯方指,被告面對財困,認為 0 元的歸還令較適合。

暫委法官嚴舜儀指,被告案發時任職前線警員,曾因勤勞而獲許多嘉許,考慮他失去仕途等,最終判監 22 個月。另控辯雙方均提出,不欲被告破產,官最後下令,被告須於即日歸還 5 元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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