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歲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購買一個新蒲崗私樓單位自住,但實為出租,以欺詐工銀亞洲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向其批出一筆約 780 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三(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轉往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惟新增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的條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8 歲高級消防隊長被指訛稱購買一個新蒲崗私樓單位自住,但實為出租,以欺詐工銀亞洲銀行及按證保險公司,向其批出一筆約 780 萬元的八成按揭貸款。他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三(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8 月 23 日轉往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惟新增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港的條件。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原為該案被告,早前獲批分拆案件處理。 周達權的案件周四( 21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法官陳廣池提及,周達權早前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今次提訊目的,是要為案件再度排期。法官考慮到周有律師代表,酌情批准他毋須出庭,案件押至 10 月 27 日再訊。
近年活躍微博平台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 2019 年向本地兩銀行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騙取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與另一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 案件周二(19 日)在區院再訊,陳凱港代表律師指,得悉商人需向控方索取文件,又指辯方正尋求審訊以外的方法處理控罪(exploring other ways to avoid trial),遂向法庭申請押後案件,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押後 9 月 20 日再訊。
2021 年 6 月 24 日,香港《蘋果日報》出版最後一份報紙,發行 100 萬份,頭版以標題「港人雨中痛別 『我哋撐蘋果』」告別,終結 26 年歷史。 壹傳媒兼《蘋果》創辦人黎智英,在兩宗案件中面對 3 項國安法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欺詐罪,當中欺詐罪 8 月作結案陳詞;他於另外 4 案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正就其中 3 項控罪提上訴。 《蘋果》報館兩度被警方搜查,行政總裁張劍虹、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等 6 名高層,亦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安罪,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各人還押 11 個月至一年,案件 5 月已交付高院,暫未有開審日期。 《蘋果》停刊一年,數百員工遣散,將軍澳大樓人去樓空,而黎智英等 7 人仍還押待審。《法庭線》整理相關案件、控罪及進展,讓讀者了解。
衞生防護中心前顧問醫生甘啟文,被指 2005 至 2014 年間,為世衛等 3 個國際及海外組織提供結核藥物測試及其他服務時,濫用公職牟取私利,涉款共逾 420 萬元。他早前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欺詐罪,還押至周五(17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勞潔儀指,被告當時位高權重,透過誤導世衛等組織,濫用公職牟取私利,嚴重違反誠信,加上犯案時期長達 9 年,案情嚴重,不宜處以緩刑,考慮到他過往有良好品格、熱心服務公益等,最終判囚 2 年零 7 個月。
近年活躍微博平台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 2019 年向本地兩銀行隱瞞任職警員、提供虛假受僱文件,騙取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與另一報稱商人,被控兩項欺詐罪。 陳凱港代表律師黃偉強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申請押後案件至 7 月 19 日再訊,以待檢驗控方新提供文件。黃穿藍色西裝外套、白色裇衫上庭,被法官高勁修要求穿上律師袍,案件一度暫停。 法官最後在控方不反對及另一被告同意下,批准將案押後再訊。
兩名男子於 2018 年使用交友程式相約多名女子見面,訛稱約會當日是自己生日,要求對方購買西裝、手錶當作生日禮物,獲得財物後離開。兩人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判監 8 至 9 星期,他們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周三( 8 日)駁回申請,兩人須即時服刑。
法官陳慶偉指,這是一場精心安排的交友騙局,監禁 8 至 9 星期不具任何阻嚇力,並在庭上向被告稱:「你兩位都算好彩,冇上訴刑罰,如果上訴嘅話,我一定加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四(2 日)踏入第 17 日審訊。控方傳召曾為黎智英私人公司「力高」處理審計工作的會計師羅家坪作供。相關會計文件顯示,「力高」曾向蘋果印刷交租,每月由數千至萬多元不等。
另一位控方專家證人,負責為「力高」估值租金的專業測量師吳世熙,在辯方盤問下則供稱,估值時沒有特別考慮將軍澳工業邨的臭味及污染問題,又稱污染的影響,「唔係一個估價師執著嘅問題」。案件下周一( 6 日)續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三(1 日)踏入第 16 日審訊。
控方證人、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接受控方覆問時稱,知道黎的私人公司「力高」,一直沒有向科技園申請牌照,「上手一路做落嚟冇申請(牌照),我都冇出聲,(做法)係同租約入面不符」,又稱這是黎的意思。
案件周四續審,控方將傳召核數師證人作供。代表黃偉強的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向法庭表示不滿控方周二才提供逾千頁有關該證人的文件,要求避免再發生同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