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等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另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1 月 3 日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等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另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1 月 3 日處理。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 40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涉在網上發文籲外國出兵、眾籌軍費,原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早前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案件周四(1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指,9 月底才接手本案,需時消化帖文及向被告索取指示。法官練錦鴻質疑案件已押後數次,一度反問,「第四次啦其實,你好唔好意思呀?」最終法官把本案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另外,有英國、葡萄牙領事到庭旁聽。
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X(前稱 Twitter)發布多個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毋須答辯,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其住所內電話、電腦內訊息,以考慮是否牽涉其他控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政府新聞稿提到,涉案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曾雨璇,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她早前承認企圖煽動罪,被判囚 6 個月。
保安局周四 (12 日) 發稿指,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據《入境條例》第 19(1)(a) 條被遣送離境。根據條例,行政長官可向並非通常居於香港 3 年或以上的「不受歡迎入境者」發出「遣送離境令」。《法庭線》向保安局及入境事務處查詢,曾雨璇被列為「不受歡迎入境者」的理由為何,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入境處會按照現行法例和政策處理每宗個案。
38 歲男子被指 2023 年 3 月輸入 6 款、共 18 本《羊村》刊物,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為《國安法》生效後首案。男子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同日判 4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羊村」刊物以兒童為對象,罪責較重,又指情節充斥歪曲觀念、不盡不實的訊息,若具煽動性思想成功在思想脆弱年幼一輩植根及滲透,或帶來跨代影響。而被告夥他人在英國輸入刊物,變相助長、鼓勵海外者繼續製作、印製物品,令危害國安訊息散播。
區院「羊村案」早前裁定本案 3 款涉案繪本《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屬煽動刊物,蘇惠德周五指餘下 3 本繪本,《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及《羊村日報》內容同出一轍,主調鮮明,「任何明理嘅人都知道所有書本都係煽動」。
今年 8 月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罪,被判囚 26 個月的藝人阮民安,周五(29 日)中秋節早上刑滿獲釋,他身穿深藍色長袖上衣,戴上黑色冷帽 ,早上約 9 時半到達懲教所附近的一段行人路,由親友接送上白色七人車離開。
他表示,在囚期間「每一分每一秒都係咁痛苦」,「用盡咗自己力氣去保護一啲事情,喺呢件事入邊,我係心安理得。」被問到日後有何打算,阮表示日後會將向大眾交代。
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法官練錦鴻指,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涉案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除了服刑,阮亦被充公 37 萬元款項。阮民安於判刑前,已還押逾 18 個月。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自控、辯雙方於今年 6 月底完成結案陳詞後,法官郭偉健一度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裁決。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裁決日改至 11 月 15 日下午 2 時半進行,預計需時 180 分鐘。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由 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6 日審訊,橫跨逾 10 個月,預料至裁決日將超過一年。
前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初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原定於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後因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確診新冠肺炎,押至 6 月 26 日一連三日進行。
《立場》被指煽動案件追蹤
警方國安處拘捕一名 46 歲男子,起訴他一項煽動罪。案件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罪指,他涉於「連登」發布具煽動陳述。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及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的手機和電腦,有否涉及其他罪行,獲《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提出保釋申請,控方反對。羅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其擔保,被告須還押至 10 月 20 日再訊。被告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周一承認企圖煽動罪。《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二(1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6 個月。
羅判刑時指,高志活、周鋒鎖網上宣傳、提供直幡,行動屬「國際性」,而直幡內容具「尖銳性」,目標對象均對訊息內容有共鳴,是志同道合的人,他們容易被挑起情緒。被告並非衝動行事,有全盤計劃,於警方保釋期間犯案。
但羅接納,直幡沒有鼓吹暴力,沒有煽動他人作進一步非法行動。直幡內容圍繞六四事件,被告沒有加添內容,而涉案「國殤之柱」亦曾公開展示多年。即使再展示直幡,突然刺激他人情緒的潛在危機亦不太大。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周一(11 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押後至周二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指,有人以雕塑家、「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名義,在網站發起運動,公開展示直幡,旨在抗議港警檢取「國殤之柱」作證物,而被告與自介為「學生領袖 1989」的「周鋒鎖」聯絡,最終獲得由美國寄出的巨型直幡,並打算於六四於銅鑼灣以「快閃」形式展示。
案情又指,警方在被告 iPhone 中獲取相片,顯示有人實地視察,而手機備忘錄提及提早通知傳媒、被截查時表示自己是內地遊客等。被告與「周鋒鎖」的 IG 對話,則顯示對方稱相信若成功在港展示直幡,將受到高度關注及令人非常鼓舞。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本案而休學,沒有政治背景,並無煽動他人作出非法及暴力行為,而她只打算進行「快閃」行動,獨自行事。辯方又指,不同立場人士對六四事件已有看法及基本認識,希望法庭考慮本案煽動風險較低,規模較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