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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員認社交平台發布逾百煽動帖文囚8月 官:手法具極強滲透、傳播力

速遞員認社交平台發布逾百煽動帖文囚8月 官:手法具極強滲透、傳播力

一名 42 歲速遞員,被指於 2021 年 1 月起多次在不同社交平台,包括 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發布煽動言論,包括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他人仿效「7.1 刺警案」男子等。他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8 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在社交平台發布煽動帖文,手法具極強滲透力和傳播力,而這些帖文有持續和永久性。裁判官指被告親自製作和撰寫帖文,反覆主張分裂國家,對公共安全構成實際和潛在威脅,須判阻嚇性刑罰防止有人被煽動作違法主張。 求情:被告深切反省 會刪除有關帖文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案,現已深切反省,明白其行為可造成的傷害嚴重,對受影響的政府部門致歉,亦會刪除有關社交媒體帳戶及帖文。辯方又指,被告與母親相依為命,就案件對母親帶來的影響和壓力致歉,其前僱主亦願意在被告獲釋後繼續聘請他。 官:犯案長達 23 個月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在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共 4 個帳戶發表共 113 項煽動陳述或相片等,而這些帳戶有百多至四百多個朋友或追蹤者,並且容許公眾瀏覽。蘇惠德指,被告的手法有極強滲透力和傳播力,其發布的帖文具持續性和永久性。蘇惠德指,被告犯案長達 23 個月,針對國家領導人、國旗國歌、政府部門和警察等。 涉煽動的內容包括宣揚香港及中國地方獨立、鼓勵他人仿效「7.1 刺警案」男子、不遵守防疫規例、主張衝上街頭等。 蘇惠德指,被告不單止轉載有關帖文,更親自製作和撰寫,反覆地主張分裂國家,及以不文手勢侮辱國旗,對公共安全構成實際和潛在威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防有人被煽動而作出違法主張。裁判官遂以 12 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除被告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判囚 8 個月。 案情:被告涉發布「光時」口號 被告王俊傑(42 歲,速遞員)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情指,被告涉在 4 個不同的社交平台帳戶上,包括在 Facebook 帳戶「chunkit1980」及「kitcw」、Instagram 帳戶「lovekitkit2014」及Twitter 帳戶「@kit51798822」上,發布共 113 個具煽動性言論、照片、影片或圖片,所有訊息均由被告發表,並容許公眾在社交平台上瀏覽。 案情指,王涉發布訊息侮辱中國國家主席和國旗,及以「黑警」稱呼警員,以發表侮辱及仇恨警察的訊息;又指天文台是「收黑錢」的政府部門。案情續指,被告涉發布「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的口號,並使用「革命」、「起義」、「反抗」等字眼,並在特別日子如紀念 7.21、8.31 事件煽惑他人上街參與集結,及稱「自我訓練及籌組計劃,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 案情指,被告發布訊息指不使用「安心出行」、不作「新冠疫苗接種」、拒絕使用口罩和接受隔離,以及聲稱要衝上街頭推倒政府。警方於 2022 年 … Read more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中大衝突判詞 證《立場》文章有煽動意圖 辯方指做法不穩妥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引警方內部系統資料作司法認知 辯方指做法不穩妥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於 2021 年 12 月被捕,連同《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三(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13 日審訊。

控方欲傳召警員就涉案文章的受訪者背景、中大衝突情況作供,以證明涉案文章與事實不符,而兩被告知悉涉案文章有煽動意圖。辯方質疑警員使用警方內部系統資料、案件判詞作為司法認知,並以其為供詞,做法不穩妥,「開咗一個唔係咁好嘅先例」,認為控方應引用公開報道。

控方則認為,警方內部紀錄最準確,又指傳媒廣泛報道中大衝突判決,兩名被告不可能不知裁決內容,但仍刊出文章,從而可推論兩人知悉文章有煽動意圖。控方又指,即使文章內容可能是真,若引起對政府憎恨等,均可構成煽動。

法官郭偉健最後裁定,證人可就涉案文章的受訪者背景作供,至於中大衝突相關資料,法官着控方以其他方式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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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辯方稱已有答辯意向押2.2再訊 還押逾10月申保釋再被拒

阮民安被控煽動及詐騙 還押逾10月再度申保釋被拒 還押 2.2 再訊
歌手阮民安被指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偕親友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一暴動案女被告。他被控「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詐騙兩罪,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表示,被告就煽動罪已有初步答辯意向,但希望就詐騙罪與控方商討有結果後,再一併表達意向,另希望再度申請保釋。法官王詩麗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申請,但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至 2 月 2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法官又強烈,希望下次屬最後一次提訊,指早前已多次應辯方要求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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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刺警|35歲入境助理涉連登發布煽惑言論 稱「齊斬黑警」認罪囚6月

七一刺警|35歲入境助理涉連登發布煽惑言論 稱「齊斬黑警」認罪囚6月
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兩男女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當中 35 歲男入境高級事務助理員被指在連登討論區發帖呼籲人「斬黑警」,他周二(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李慶年判被告監禁 6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發帖後留下 6 個訊息「推文」,再製造「看似回應」,進一步提升「激進程度」。雖然被告煽惑他人以刀襲警,但沒有具體計劃,言論較概括,及後沒有實際產生嚴重襲警行為。再考慮他調查期間合作,過去一直奉公守法,認罪有悔意,加上即將與年幼女兒分離,經過是次慘痛教訓,相信重犯機會不高,最終判囚 6 個月。

控方一度引用過往煽惑案例,用以解釋此案嚴重性與該些案例相若。但法官認為控方未能區分此案嚴重性,亦質疑控方未細讀案例。控方及後修改說法,稱不便比較案例嚴重性,遭法官再批評未有協助法庭,更指「你哋(律政司)覆核上訴嗰陣唔係咁㗎喎,好積極㗎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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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警檢走電腦確保不能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警檢走電腦確保不能再運作 警:並非我收到嘅指示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去年 12 月 29 日被捕,連同《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四(2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二日審訊。

是日審訊繼續由有份搜查《立場》辦公室的警員作供。辯方指控警方當日檢取《立場》的電子器材和文件,目的是確保《立場》不能繼續運作,警員稱「並非我收到嘅指示,答唔到你呢個問題」。辯方又指,警員檢走的糧單「好細數目」,質疑與本案無關,警員回應稱「有無調查價值我係唔知」,指當時請示上級後便取走證物。

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4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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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國安警讀出特刊《立誌》序章 內容稱「守住真相作最低抵抗」

《立場》被指煽動案|國安警讀出特刊《立誌》序章 內容稱「守住真相作最低抵抗」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三(28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一日審訊。

負責搜查《立場》辦公室的國安警指,收到「特別職務」要到《立場》辦公室蒐證,檢取刊物《立誌》、數十部電腦、手機及 iPad 等證物。警員應控方要求讀出《立誌》序章,內容指若「惡法、謊言與恐懼」是無法避免的噩夢,「擁抱記憶、 守住真相」必然是「最低限度能作出的抵抗」,又形容《立誌》出版過程歷盡波折,「在《國安法》的威脅下幾近難產」,《立場》將繼續「以筆桿書寫真相,以真相追求公義」。

案件周四(29日)續審,將傳召另一名到《立場》辦公室蒐證的警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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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辦公室業主稱未能聯絡租戶 看電視始知「《立場》租我寫字樓」

《立場》被指煽動案|辦公室業主稱未能聯絡租戶 看電視始知「《立場》租我寫字樓」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五(2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十日審訊。《立場》辦公室的業主供稱,2022 年初打算與租戶商討續租事宜,惟對方「電話打極都冇人聽」,其後看電視才知道租戶是《立場》。

業主之後聯絡另一位職員,惟對方表示「心情唔好唔覆」,最終給予他辦公室密碼。他上門發現辦公室一片凌亂,「睇到《立場》就好憎,搞到我單位咁」。另外,稅務局職員應控方要求,讀出報稅表上的《立場》「重點」員工名稱,包括林彥邦、何桂藍,以及涉案文章作者、非職員的「盧斯達」。案件下周三(2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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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新呈記者楊天帥FB文、辯方反對 官裁有助審訊准呈堂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新呈記者楊天帥FB文、辯方反對 官裁有助審訊准呈堂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周四(2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法官郭偉健拒絕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被告須繼續受審。控方新呈《立場》英國分社主任楊天帥的個人 Facebook 截圖,指可以顯示《立場》運作。

辯方質疑,控方早已掌握相關證據,又指控辯雙方早於 9 月簽署承認事實,「(控方)12 月整個新證據,咁嘅審訊程序同方法係不能接受」。法官認為對審訊議題有幫助,最終批准楊天帥 FB 帖文截圖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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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官拒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被告須續受審

《立場》被指煽動案|官拒辯方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被告須續受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周二(13 日)及 11 月獲准保釋。案件周四(2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法官郭偉健指,辯方未能證明兩名被告因控方不披露或延遲披露「不使用材料」,導致不公平審訊,亦未能證明控方濫用法庭程序,終拒絕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被告須繼續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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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警速毀沒選用文章致不公 控方:警沒責保留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警速毀沒選用文章「匪夷所思」致不公 控方:警沒責保留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周二(13 日)及 11 月獲准保釋。案件周一(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續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辯方陳詞指,控方「沒有披露」及「太遲披露」與本案相關的文章,又質疑國安警員迅速銷毀沒選用的文章,「難道不需要律政司覆檢?」批評警做法「匪夷所思」,又比喻指若一本書涉及煽動,最好是閱讀整本書,「只睇部分章節係斷章取義」,形容現時情況導致審訊不公。

控方則指,情況不會令辯方蒙受不利,警方亦不可能在早階段保留可能對辯方有用的材料,「似乎冇案例支持警方有呢個責任」。她又稱,警方做法不涉行為不當或惡意。法官郭偉健押至周四(22 日)裁定是否批准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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