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涉管假學歷文件被判無罪 官:僅證明大學沒依法註冊 未能證製作過程虛假

2025 年 6 月,38 歲持雙程證男子透過「高才通」來港時,被發現管有「基輔國立經貿大學(香港校區)」學歷文件副本﹐教育局經調查後,發現該校不曾依例在港註冊。該男子否認管有虛假文書受審,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

裁判官施祖堯指,「虛假文書」控罪元素包括證明文件簽署人身分、訂立日期等屬虛假,在本案接納辯方所指,控方只能證明證書上的大學未在港依法註冊,只可推論涉案證書內容或屬虛假,但未能證明證書製作過程屬虛假,裁定被告無罪。

Read more

科大前教授劉紅斌認受賄 助內地生入讀碩士 被判囚20周

科大時任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劉紅斌被指收賄款 4 萬元,及向兩名同事派共 6,000 元紅包作「辛苦費」,以協助一名不合資格的內地生入讀碩士課程。劉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 3 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周四(2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20 周。 辯方求情指,事件沒有影響其他申請者,被告事後亦協助廉署向其他內地人宣傳教育。官判刑時指,被告早已知該內地生不符入學資格,而且任職大學教授又在港生活多年,明知行為犯法,亦破壞科大聲譽。 辯方:被告願協助廉署宣傳教育內地人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被還押 15 天,對於被告而言屬上了「苦澀的教訓(bitter lesson)」,希望判處緩刑。廉署曾聯絡被告,提議被告協助準備宣傳資料,以教育不同文化背景人士、內地人,香港並不容許相關受賄行為。被告亦願意提供協助,可見其悔意。 官:被告明知行為犯法 非受人影響犯案 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提到被告於內地出生,2002 年成為香港居民,是一名科學家,獲同事、學生正面評價。被告又因本案而患抑鬱及失眠,合作多年的研究團隊解散。被告並非串謀主腦,未曾與同案被告商討細節等。而課程不設收生上限,被告行為不會影響其他申請人。 官指考慮到被告與友人的對話,可見被告早已知該內地生不符入學資格,又在向同事提供「紅包」後,着對方不要告訴他人。被告已在港生活多年、接受高等教育,在大學任職教授,明知行為犯法,拒絕接納辯方所指他受人影響。 官:事件對其他學生不公、破壞科大聲譽 官亦拒納辯方指事件未有構成影響,認為若非被告兩名同事舉報,便無法揭發事件。而即使課程沒有最高收生限制,但對於其他合資格又守規的學生並不公平。事件造成嚴重及長遠的影響,亦破壞科大聲譽。 官考慮到案情、被告個人背景、專業貢獻,認為不宜判處緩刑。官就首罪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採納 30 周監禁為量刑起點,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則以監禁 18 周為起點。 在認罪扣減後,官再考慮到其專業貢獻及協助廉署,再就每罪扣減兩周。至於辯方指事件屬同一金錢轉帳,希望全數同期執行,官並不同意,最終只下令部分刑期同時執行,3 罪共判囚 20 周。 案情:內地生透過他人聯絡被告 冀協助入讀碩士課程 案情指,被告與同事海洋科學系講師梁瑞宜負責面試碩士課程的申請人。而梁及學系項目主任麥倩儀則負責先揀選面試人選。而科大海洋科學系的碩士課程要求申請人須持有科學、化學及環境科學學位或相關課程,另須符合不低於 GPA 70% 的要求。 及至 2025 年 3 月,於深圳一大學修讀汽車工程的內地生林正曦欲入讀科大海洋科學碩士課程,一名與林正曦相關的人士聯絡劉紅斌的朋友林珮玲,林珮玲遂向劉求助,又指對方可提供數萬元作報酬。 當林報讀課程後,被告的同事梁瑞宜認為林正曦不符資格,因為其學歷及經驗均與課程無關,但她最終仍按被告指示,安排林面試。理學院院長王殷厚則指,他不會讓林正曦面試,因為其學歷與學系無關,而且 GPA 成績僅勉強達 70%。 案情:同事認為內地生不符資格 但被告要求錄取 林於 4 月 14 日接受被告、梁瑞宜及麥倩儀的面試,被告着梁給林正曦「好過一些的時間 」。面試後,梁向被告指出,考慮到林正曦的英文水平,以及過往學歷與碩士課程不相關,他可能無法畢業。但被告仍堅持稱「我們收他吧」,梁出於對被告尊重,最終提高林面試評分。 同日,被告與次被告林珮玲聯絡,指林正曦的學歷與課程「相關性很低」,但仍建議取錄他。 案情:被告向兩同事給紅包作「辛苦費」 同事同日報告事件 … Read more

宏福苑再上樓Day8|居民自製「唔理想」T 裇:公義必定會彰顯

Read more

青年涉男廁寫「光時」被控煽動 辯方專家:受解離症影響 案發時如夢遊

Read more

補習老師認連續狎男童4個月 強迫口交、吞精 被判囚54個月

21 歲補習老師涉在上門補習期間,多次要求一名 7 歲男童替其口交、吞精。兒子告訴母親,惟她未即時報警。父母其後設置閉路電視,終揭發歷時約 4 個月的性侵事件。被告早前認罪,周三( 27 日)在荃灣法院大樓(暫代區域法院)被判囚 54 個月。 法官譚思樂判刑時指,被告為事主及其家人帶來傷害,犯案時無採取預防性病的安全措施,而且案發期間行為越趨嚴重。官指判處更高刑罰,是務求令被告吸取教訓、學會遠離誘惑。 
被告吳天宇(案發時 21 歲,現 24 歲,補習老師)早前承認其中 9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他周三留光頭、戴圓框眼鏡應訊。聽判刑時,他神情緊張,散庭後,一名男子向被告展示拳頭打氣手勢。 求情:被告「高估」自制能力 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是大學生,他為了減輕家庭經濟壓力而擔任補習老師。被告已知悉本案不是單一事件,明白他在案中嚴重違反誠信。 辯方又指,被告「高估」(overestimated)其自制能力、亦「低估」(underestimated)對事主的傷害,犯罪亦是出於自私。被告已在還押期間反省過錯,希望可以改過自身,並承諾不會再犯。 官:事主及家人已受傷害 官指,雖然沒有專家報告能證明事主所受的心理創傷,但事主是脆弱的幼童,對事件難以啟齒,其受到的傷害亦難以計算。官相信,事件已對事主及其家人帶來創傷,法庭不能輕視。 官又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患有戀童癖、重犯機會高。而被告案發時的行為越趨嚴重,雖然沒有使用暴力,但以事主當時的年齡而言,被告無須使用暴力。被告要事主為他口交時,亦沒有採取安全措施,避免事主患上性病。 官:刑期不會短,務求被告吸取教訓 官續指,被告與事主相差 14 歲,其行為違反誠信。被告亦有 3 項與本案性質類同的案底。被告在事主家中犯案,而家本來是事主感到安全的地方,法庭判刑時會因此採取更高的量刑起點。 官告誡被告指,總體刑期不會短,務求被告吸取教訓(finally learn a lesson)、學會遠離誘惑。 官將首 6 項控罪的量刑起點訂於 4 年,至於另外 3 項控罪指涉被告的行為越趨過份,由要求男童為他手淫及至口交、吞精,3 項控罪的量刑起點為 5 年半。官指,除被告認罪可獲三份一扣減外,本案沒有其他減刑因素,部份刑期同期及分期執行,被告共須服刑 54 個月。 被告承認其中 9 罪
案情:男童告知惟母未即時報警 被告吳天宇原被控 13 項向年齡在 16 … Read more

水警及女子被控紀律部隊宿舍內兩度襲擊女傭 准保釋候訊

觀塘裁判法院

Read more

鄒家成獄中寄投訴信案 律師提終極上訴 爭議條例授權第三方協助發信

鄒家成獄中寄投訴信案 律師提終極上訴 爭議條例授權第三方協助發信

Read more

宏福苑再回家特寫|客廳梳化罅與公園蝸牛架 — 潘氏姊妹守護的家園回憶

大埔宏福苑宏道閣、宏盛居民周三(27 日)第二度上樓收拾。居住在宏道閣低層的潘氏姊妹,今日特意穿上自製的宏福苑 T-shirt 到場,上面印有宏福苑的舊面貌,以及二人兒時經常玩樂的公園蝸牛架。從樓下公園到客廳梳化罅的一點一滴,兩姊妹用各種方法,守住對家園的回憶。 兒時於蝸牛架玩耍母親窗戶喊開飯 T-shirt 胸前印著屋苑樓下公園的蝸牛架,對兩位姊妹而言別具意義,「呢度街坊一睇,就知係邊個位」。潘姊回憶道,家中母親房間窗戶往外看,就會見到這個蝸牛架,她小時候在蝸牛架玩耍時,總會向窗後的母親揮手。到吃飯時間,母親就會從窗戶呼喚公園的孩子回家吃飯。 而 T-shirt 的背面則印有 1983 年宏福苑的樣貌。潘姊解釋,當年父母搬進宏福苑,手抱著仍是嬰兒的她,並以宏福苑為背景拍了的一張合照。於是她們決定將照片中的宏福苑印上 T-shirt,「嚟到今日,宏福苑對我哋嚟講係最好、最舒適嘅成長地方⋯⋯無奈因為人禍,發生咁嘅事,令大家咩都無晒,甚至有啲人都失去咗。所以我哋想整呢件 T-shirt,好好保留一啲回憶畀自己」。 梳化罅成小孩子「藏寶」處 今次是潘家第二次上樓。潘妹指,對第二輪上樓感到不捨,「唔知有冇下一次,可能係最後一次,希望可以好好珍惜」。潘姊指,希望可以爭取第三次上樓,認為兩次上樓的時間倉猝,只能匆忙收拾,「但可唔可以坐低,同間屋傾吓偈,望吓間屋嘅風景、每一個角落?其實真係冇咁嘅時間」。她希望有時間,可以一家人坐低,「感受間屋嘅溫暖」。 她們對家中感受最深,是客廳的梳化位置。潘妹指,一家很喜歡邀請親戚回家吃飯,梳化是最闊落的位置,「好多大合照都係嗰個位影,係好有紀念價值嘅位置」,又指一家人愛坐在梳化看電視,是最舒服寫意的地方。 姊姊亦指,試過廿多名親戚上來吃飯,廿多人一同擠在梳化位置合照。小孩子亦很喜歡爬梳化玩耍,甚至是在梳化罅「藏寶」,「嗰個位置,無論大朋友、小朋友都有好多回憶」。 今次回家,她們一家特意坐在梳化,拍一張全家福留念,梳化背後的牆上寫着「我愛宏福」,是二人對家園的感受。潘妹畫了一張圖畫,紀錄了宏福苑樓下公園的遊樂設施,亦貼了在牆上。潘姊與女兒畫的圖畫,同樣寫了「我愛宏福」,配上 9 個火柴人代表 9 位家人。圖畫被貼在窗戶上,表達了對宏福苑的愛。 潘妹:好掛住可以返屋企嘅日子 潘姊指,今日回來見到宏福苑的大廈時感到心痛,「咁多人離開咗,但到呢一刻無人負責、無一個道歉⋯⋯所有嘢都唔知、唔關自己事,對於我哋嚟講,已經唔知係第幾次傷害」。對於安置方案,潘妹形容根本不知道是否真的有「選擇」。潘姊說:「我哋知嘅選擇,就係賣業權、賣業權、賣業權。」她認為應先召開業主大會,讓居民表達自己的聲音,之後才作決定。 對於想對宏福苑說甚麼,潘妹回答道:「真係好掛住可以返屋企嘅日子,終於可以上第二次,但原來返屋企係咁難嘅,希望街坊都可以好好保重。」 潘媽媽則透過短訊文字,向記者透露對宏福苑的感受:「我喜歡宏福苑,係快樂人生的開始,由兩個人一個家庭,變成 11 個家庭成員,有好多歡樂,每個成員生日聚會的地點。同事們,街坊們,打牌聚會的地點,姊姊弟弟,朋友新年團拜的地點。中秋節街坊兼同學一起興祝的時光都在宏福。」 臨別家園落淚:感謝滿滿的愛 潘姊上樓後以短訊回覆記者,指一家最終收拾了 79 項物品,當中意外尋獲多件中小學時期的東西,包括中學的繪畫、視覺藝術老師送的書簽、父親送的 Swatch 手錶、兒時偶像張國榮的特刊、童年時與梅豔芳的合照等。惟潘姊直言,「無嘢想帶走,最好無事發生過」,「如果有正視問題,呢件事係唔會發生」。 臨別單位之際,她再次躺在父母的床上及拍下照片,「有人話夠鐘要走喇,我同妹就忍唔住開始喊,因為唔知仲有冇機會返呢間屋,但我哋好多謝佢帶畀(給)我哋滿滿嘅愛」。

涉擅取警隊系統資料、向單位淋紅油 男警被控9罪兼停職 案件押後將轉介區院

Read more

公屋住戶拍片投訴鄰居滋擾 房委會稱「斷正」才可扣分 官指門檻過高裁住戶覆核勝訴

公屋住戶拍片投訴鄰居滋擾 房委會稱「斷正」才可扣分 官指門檻過高裁住戶覆核勝訴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