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在酒店藏有汽油彈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縱火等罪。兩名案發時 16 歲的男生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官練錦鴻指,6 名被告分工合作、非「孤狼式行為」,將 2019 年末、漸已熄滅的暴力灰燼「死灰復燃」。他又指兩人案發時,心智尚未成熟,但強調年輕並非任意妄為、減刑的理由。考慮兩人還押逾兩個月、不應抹殺他們改善的可能性,認為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並寄語兩人把握餘下生命。 至於本案唯一不認罪的女被告,同日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指她身處酒店房間,理應看到石油氣罐,「不可能長期對身邊事物不聞不問」,裁定她與其他被告有共同目的,實際參與整個破壞行動。她還押至 10 月 12 日判刑,以候背景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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