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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牛頭角|27歲男管武罪成 官接納檢控延誤判囚4月 被告申保釋上訴獲批

9.14牛頭角|27歲男管武罪成 官接納檢控延誤判囚4月 被告申保釋上訴獲批
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發生衝突。警方事隔逾兩年半起訴 7 男,其中 1 人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還押至周三(10 日)被判囚 4 月。

裁判官屈麗雯指,案發時高峰期約有 3000 至 5000 人在商場聚集,情況隨時進一步惡化,被告管有涉案武器,可於混亂中傷人,認為他有備而來,產生的危險顯而易見,為保障公眾安全,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辯方提出檢控延誤,指被告的人生原已重回正軌,但因本案而再度脫軌,亦為他帶來不必要壓力。裁判官採納辯方說法,指律政司耗時 2 年才提供法律意見,做法不合理,對被告不公和影響其更生機會,故此酌情減刑。辯方申請保釋,等候就定罪上訴,裁判官認為本案有強烈證供,但考慮被告等待上訴期間或已服畢刑期,遂批准其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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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荃灣|7 男女非法集結案審結 全罪成判囚 最後 3 男判囚 11 個月至約一年

8.25 荃灣|7 男女非法集結案審結 全罪成判囚 最後 3 男判囚 11 個月至約一年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及後有人堵路。7 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的案件審結,全部罪成被判囚。當中 5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成,2 女被告早前判囚,而 3 名男被告周三(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1 個月至約一年。 辯方力陳,本案沒證據證明被告作出激烈行為,當中一男更因本案承受沉重壓力,導致內分泌失調,引致糖尿病,而且本案出現檢控延誤,希望法庭酌情扣減。 裁判官李志豪指,即使沒證據顯示 3 人曾作出極端暴力行為,但案發時社會事件「此起彼落」,各人罪責大同小異。官最終就檢控延誤,酌情扣減一個月刑期。 兩男被判囚 11 個月一人另涉襲警被判 11 個月 4 周 3 名男被告為何卓軒(24 歲,運輸工人)、張家榮(25 歲,無業)和李㑊橉(29 歲,調酒師)。裁判官判刑時指,3 人經審訊後被定罪,無悔意可言,而案發時現場示威人數眾多,覆蓋範圍甚廣,為時不短。 官續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 3 人在任何時候有極端暴力行為。但案發時社會事件「此起彼落」,各人罪責大同小異。就 3 人共同面對的非法集結罪,裁判官以 12 個月作量刑起點,就檢控延誤酌情扣減一個月,至判囚 11 個月。 其中任職運輸工的被告何卓軒,同時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就此罪判囚 7 周,但不同意兩罪沿於同一事件,在考慮整體刑期後,決定當中 4 周分期執行,何就兩罪須面對 11 個月 4 周的刑期。 辯方:案件檢控延誤、望酌情扣減控方認同出現延誤 3 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均希望法庭考慮案件檢控延誤,酌情扣減。控方回應指,警方於 2020 年 … Read more

8.25 荃灣|5 男女非法集結、襲警等罪成 因 3 人正隔離一併押後 10.6 判刑

8.25 荃灣|5 男女非法集結、襲警等罪成 因 3 人正隔離一併押後 10.6 判刑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期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 名男女被指攜有鐳射筆等物品。經審訊後,5 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4 罪全部罪成。

案件原定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但當中 3 人因染疫及隔離未有到庭,僅二人應訊。辯方透露,當中一人早前申請覆核定罪。雖然有部分被告欲如期判刑,但裁判官李志豪希望可一併處理,故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判刑,5 人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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