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歲美國籍男子涉 2025 年 12 月,在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檢控前僱主《華爾街日報》案庭內拍攝,被控一項「禁止在法院處所內作出記錄」罪,周三(3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指案件或涉「藐視法庭」罪,申請押後待索法律意見。被告指自己現時無業,但在美國已獲聘請,需回國就職,且其積蓄不足以繼續留港,反對押後,希望申請遙距聆訊,並強調自己無意犯罪,僅不知道法院不可記錄。官指裁判法院無法進行遙距聆訊,將案件押至明年 2 月 11 日再訊,期間准被告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