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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三罷|2 女認旺角非法集結判囚 3 及 6 個月 官:檢控延誤額外減刑一個月

11.11 三罷|2 女認旺角非法集結判囚 3 及 6 個月 官:檢控延誤額外減刑一個月
2019 年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中,3 人被控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損壞交通燈等,事隔兩年半後被起訴。其中 2 名女子早前認罪,周五(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 3 及 6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本案涉對公共設施造成損壞,阻嚇性比更生更為重要,須判處即時監禁。官又指,雖不認為案件檢控有不合理的延誤,但考慮延誤影響被告更生進度,因此酌情額外減刑 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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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APM|23 歲男事隔近兩年返港被捕 認非法集結判囚 8 周 刑滿後將赴英續修讀學位

6.30 APM|23 歲男事隔近兩年返港被捕 認非法集結判囚 8 周 刑滿後將赴英續修讀學位
2020 年 6 月 30 日有市民參與觀塘 APM「和你 Sing 」活動,23 歲男學生事隔近 2 年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周四(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8 周。裁判官指,被告在警方多番警告下仍無動於衷,其行為可挑動在場其他人士,增加案件嚴重性。

辯方求情時透露,男生 2020 年聖誕節「踢保」返回英國讀書,警方 2022 年 4 月重新拘捕,當時他正身處英國,其後在 6 月回港並在機場被捕。辯方指,被告勇於接受後果而回港,期望法庭判處監禁式刑罰,讓被告盡早完成服刑,趕及在年底前返回英國修讀學位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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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 Lunch」男學生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罪成判入勞教中心 官:影響中環商業運作

「和你 Lunch」男學生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罪成判入勞教中心 官:影響中環商業運作
現年 21 歲的男生譚家樑,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 13 日響應「和你 Lunch」,在中環參與示威,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罪成,周四(13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示威者戴口罩等,阻警辨認身份是「有備而來」,堵路等行為亦對公眾造成極大不便及滋擾、影響中環商業運作。法官又指,他們所叫喊的口號,或激起群眾情緒,令暴力風險增加,其中被告有份丟磚、有裝備,罪責非輕,但顧及其年紀等因素,遂接納報告建議,就兩項控罪判入勞教中心,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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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中環|8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控方開案:警查現場片證犯案 辯方將爭議招認自願性

11.13 中環|8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控方開案:警查現場片證犯案 辯方將爭議招認自願性
2019 年 11 月 13 日,多人在中環參與「和你 Lunch」,爆發警民衝突。8 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其中 6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二(11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警員用超過 1,500 小時反覆觀看現場片段,與各被告的裝束、外貌特徵等作比對,加上部分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等,足以肯定其犯案。惟辯方表明,將會爭議警誡供詞的自願性及可接納性,以及案發時是否在場等。案件周三(12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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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5 人認罪判囚 14 至 18 月及入更生中心 

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5 人認罪判囚 14 至 18 月及入更生中心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5 人在開審前認罪,其中 4 人周二( 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4 至 18 個月,案發時 17 歲女生則判入更生中心。

法官練錦鴻批評,各被告的行為未經深思、缺乏邏輯,近乎盲目地將自己的想法強加於社會上大部分沉默的人,只顧逞一時痛快,無視自己破壞前人多年耕耘的成果。法官又指,警方包圍理大的決定,令多人感到不滿,但有關決定是否合理,法庭無權批評。毋庸置疑的是,警方有憲法責任維持治安。

同案 5 名不認罪被告包括羅健熙,案件早前已審結,將於 11 月 30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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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中環|8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兩男認搬磚、堵路 還押明年 1 月求情

11.13 中環|8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兩男認搬磚、堵路 還押明年 1 月求情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三罷」,多人在中環參與「和你 Lunch」,爆發警民衝突。8 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兩名男子認罪,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求情,期間兩人還押。

案情指,兩人分別被拍攝到搬運磚頭、花盆,以及設路障和干擾港鐵捲閘,其後被警方被搜出面罩、口罩等物品。餘下 6 人不認罪,預料控方周二(11 日)讀出開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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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朗豪坊|5 男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警稱被男文員肩撞 辯方指二人擦肩

12.24 朗豪坊|5 男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警稱被男文員肩撞 辯方指二人擦肩
2019 年有網民於平安夜發起「和你 Shop」行動,有市民於旺角朗豪坊遊行示威,事後 6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當中 5 男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警署警長供稱,他案發時被次被告男文員以膊頭撞向他,形容撞擊力非常大,令他要向右褪一兩步,又指文員被制服期間曾掙扎反抗。

辯方則指,警長經過文員時,與他擦肩而過,警長便指控「佢襲警!拉佢!」再把文員按在地上,期間他並無掙扎及反抗,亦沒有抗拒及防礙警員。作供警一概否認。案件周二(1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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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5 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11 月底裁決 已認罪 5 人周二判刑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5 人否認非法集結等罪 11 月底裁決 已認罪 5 人周二判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另外 4 人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控辯雙方周一(10 日)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 11 月 30 日裁決。

法官練錦鴻就辯方的書面陳詞詢問,指辯方稱羅健熙當時在現場「幫下市民」,法庭應如何解讀,辯方回應稱,羅是為有需要人士作情緒開導。法官就另一被告當時在「擺手阻止警員開槍」的說法,問是否一種協助示威者的行為,辯方指應理解為市民用善良、文明的方式向警員作建議,是文明社會允許的守則(code)。

同案另 5 名被告,將於周二(11 日)作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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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0.2-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0.2-8
光城者案|5 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 官:不排除不成熟受誤導

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7 人早前承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其中 5 名未滿 21 歲被告,周六(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本案屬首宗有未成人因《國安法》定罪的案件,同案另外兩名成年被告押後至 11 月 25 日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本案整體上屬「情節嚴重」,被告對香港及國家有嚴重錯誤的觀感,產生「流血革命」的極端思想,又試圖說服他人無底線抗爭,即使只有一小撮人、甚至一人被煽動,亦會對社會治安構成風險。

但法官指,5 名被告案發時年輕、不成熟、或受誤導,犯罪情節降低為「情節較輕」。考慮到公眾利益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社會服務令並不足夠,在平衡阻嚇性及更生後判 5 人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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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 荃灣|5 男女非法集結等罪成 涉中大衝突女被告加監 8 月 女教師判囚 11 月

8.25 荃灣|5 男女非法集結等罪成 2 人判囚 11 月 3 人正隔離押後判刑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5 名男女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成。

2 名被告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1 個月,其中符凱晴因另案正服刑,與本案 3 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即符加監 8 個月。裁判官李志豪指,事發時處於社會動亂期間,兩人雖沒有極端暴力行為,但罪責「不相伯仲」。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指檢控程序延誤,此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

另外 3 名被告因隔離未能到庭,押後至 10 月 19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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