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景林邨 2021 年 10 月舉行法團換屆選舉期間,多人衝上台起衝突。其中兩名男子被指推跌保安員,致其失平衡撞倒消防救火裝置,臀部着落地上玻璃碎,左臀需縫兩針。兩人被裁定傷人罪罪成,周一(3 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提上訴。 上訴方指,事情發生非上訴人可合理地預見,而原審裁判官未有裁定上訴人是蓄意還是魯莽地作出傷人行為,亦沒解釋上訴人的行為如何構成控罪。 控方則指,原審有就事實作裁斷,上訴人亦承認案發時推開事主想上台,必然能預計對方會受傷。法官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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