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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景林邨法團 2021 年換屆選舉衝突 傷人罪成兩男提上訴 指事情非可合理預見

將軍澳景林邨法團 2021 年換屆選舉衝突 傷人罪成兩男提上訴 指事情非可合理預見
將軍澳景林邨 2021 年 10 月舉行法團換屆選舉期間,多人衝上台起衝突。其中兩名男子被指推跌保安員,致其失平衡撞倒消防救火裝置,臀部着落地上玻璃碎,左臀需縫兩針。兩人被裁定傷人罪罪成,周一(3 日)在高等法院就定罪提上訴。

上訴方指,事情發生非上訴人可合理地預見,而原審裁判官未有裁定上訴人是蓄意還是魯莽地作出傷人行為,亦沒解釋上訴人的行為如何構成控罪。

控方則指,原審有就事實作裁斷,上訴人亦承認案發時推開事主想上台,必然能預計對方會受傷。法官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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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銅鑼灣|涉「私了」律師陳子遷 三男與控方達認罪協商 暴動改控非法集結

5.24 銅鑼灣|涉「私了」律師陳子遷 三男與控方達認罪協商 暴動改控非法集結
2020 年 5 月 24 日銅鑼灣「反惡歌法大遊行」,事務律師陳子遷疑制止示威者破壞店舖時遭「私了」。事後四男被指襲擊陳,被控參與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等罪,當中兩人早前指擬認罪,兩人擬不認罪,排期周一(3 日)正式答辯及開審。

辯方指,除首被告外,其餘三人已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控罪由暴動改為非法集結,並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當中原擬不認罪的次被告達協商後,其藏武罪獲存檔法庭。3 人獲准繼續保釋,押後 10 月 18 日再訊。

暫委法官鄧少雄竹特別對首被告指,該協商「其實相當值得考慮,因為判刑起始點係唔同」。首被告其後表示繼續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周三(5 日)續審,控方指將召陳子遷作供。另辯方擬召「案中案」,爭議被告警誡供詞自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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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太古|3 青年被控非法集結 1 人無罪 2 人罪成還押 10.14 判刑

8.11 太古|3 青年被控非法集結 1 人無罪 2 人罪成還押 10.14 判刑
2019 年 8 月 11 日晚,有示威者在太古站發起快閃圍堵行動、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警方到場在站內使用胡椒球彈槍制服及拘捕。三青年事隔兩年被起訴、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裁判官梁嘉琪周五(3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一男罪名不成立,另外兩男罪成,還押至 10 月 14 日判刑,以候索背景報告或勞教中心報告。

裁判官指,兩名罪成被告穿著示威者衣束或攜有裝備,同時身在示威者人群中,唯一合理推論是他們參與非法集結。至於另一被告,官雖不接納辯方案情,但指拘捕他的警員對他描述不足,專家證人辨認被告及證物亦有出入,裁定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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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中環|被控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 兩男生一罪成一無罪 押後 10.13 判刑

11.13 中環|被控非法集結、違《禁蒙面法》 兩男生一罪成一無罪 押後 10.13 判刑
2019 年 11 月 13 日,兩名男生被指響應中環「和你 Lunch」示威,否認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兩罪受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周四(29 日)裁定周姓學生全部罪名不成立,譚姓學生則全部罪成,還押至 10 月 13 日判刑,以候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

法官多次在判詞中,指譚口供不合理,例如譚供稱因腰傷到中環看醫生、再趕到大埔替父裝修,但沒跡象見他趕看醫生,也不明為何其父要腰傷的他協助裝修,譚又會「毫不猶豫」俯身執磚,遂裁定譚在警方警告後繼續帶裝備留在現場,唯一不可抗拒推論是參與非法集結。

至於周姓男生,官指單憑呈堂片被指參與非法集結者的特徵,不足以推斷是周,遂裁定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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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九龍灣|4 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社服令 律政司提覆核被拒 惟官質疑被告無悔意

12.25 九龍灣|4 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社服令 律政司提覆核被拒 惟官質疑被告無悔意
2019 年聖誕節,網民在九龍灣德福廣場發起「和你 Shop」,7 名男女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中 4 人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向上訴庭提覆核,建議改判入更生中心或短期監禁,周四(29 日)在高院上訴庭審理。

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原審判刑原則犯錯、明顯過輕,但指考慮所有情況,不適合變動 4 人刑期,最終駁回律政司申請,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交代理據。

不過,法官屢質疑被告在原審撰寫的求情信,是為了請求輕判以繼續學業,認為「同悔意沾不上邊」,又形容是「針對性」、「策略性」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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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三罷|2 女認非法集結 10.14 判刑 辯方批延誤檢控 控方強調非故意

11.11 三罷|2 女認非法集結 10.14 判刑 辯方批延誤檢控 控方強調非故意
2019 年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中,3 人被指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及損壞交通燈等,事隔 2 年半後被起訴。一名 23 歲男子早前認罪,其餘 2 人周一( 26 日)在九龍城法院認罪,還押至下月 14 日判刑。

對於辯方批評延誤檢控,控方同意「時間的確唔短」,但指本案原涉 11 名被告,牽涉多達150 段片段,加上案中警員捲入一宗毒品案,需待該案完結後才處理本案,強調警方及律政司有積極跟進,不存在故意或不合理延誤。

辯方指,無法理解控方為何要用超過一年半,去提供及草擬法律意見,亦不知警員另涉毒品案,與本案有何關聯。辯方形容,有關延誤並非由被告造成,卻要他承受更生計劃被摧毀、人生原地踏步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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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再有一青年認罪 還押候判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等 10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再有一青年認罪 還押候判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 10 人的案件原定上周二(20 日)開審,當中 4 人開審前認罪,一名案發時 21 歲被告,因染疫押後至周一(26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答辯,亦承認非法集結罪。

法官練錦鴻應辯方要求,把其案件押後至 10 月 11 日,與另外 4 名認罪被告一併處理判刑,期間為青年索取勞教中心及背景報告,他須還押。法官強調,索取報告並不代表判刑時的取向,所有判刑可能性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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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圖搶警槍、罪成囚 7 年 紮鐵工申上訴許可獲批 官:應理順原審判刑思路

被控圖搶警槍、罪成囚 7 年 紮鐵工申上訴許可獲批 官:應理順原審判刑思路
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槍、襲警等 3 罪罪成,判囚 7 年,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

紮鐵工不服判刑上訴,周五(23 日)在高院上訴庭審理。申請方質疑,原審法官謝沈智慧沒有裁定企圖搶槍是共同犯罪,卻在判刑時指申請人與另一男子共同施襲,疑考慮「夥同犯罪」原則判刑。

法官彭偉昌聽畢認為「唔係冇道理」,有需要理順原審判刑思路,批出上訴許可,轉交案件至上訴庭合議庭處理,數日內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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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 3 人不認罪 暫定明年 3 月開審 區獲准入中大出席畢業禮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 3 人不認罪 暫定明年 3 月開審 區獲准入中大出席畢業禮
2021 年 1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近大學站出口,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生粉及推倒保安站屏障。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事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他們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周四 (22 日) 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

案件暫時排期明年 3 月開審,預計審期 5 日,11 月將再提訊,以審視日期有否需要更改。另外,區倬僖獲准更改保釋條件,於 11 月 24 日進入中大校園參加畢業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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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2 男「案中案」爭議會面紀錄呈堂性 官裁表證成立

11.18 理大衝突|2 男「案中案」爭議會面紀錄呈堂性 官裁表證成立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被捕者分成 4 案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涉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 10 人一案,周四(22 日)應兩被告要求,在區域法院展開第 2 日「案中案」聆訊,控辯爭議二人被捕當日錄取的會面紀錄可否呈堂。

兩名負責錄口供的警員,分別否認曾阻被告找律師,又指對被告等候期間被反綁雙手並不知情。

法官練錦鴻裁定「案中案」表證成立,開始辯方案情。辯方傳召一名律師作供,指在警署 6 小時間,都沒獲警員告知被告身在警署,直至有其他律師通知,警方正為被告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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