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逾五年,至今共 9 名白衣人罪成,其中 8 人早前判囚 3 年半至 7 年,餘下 43 歲男子鄧嘉民,受審後被裁定暴動、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兩罪罪成,周一(23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年 1 個月。
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黑衣人突然到元朗,尤其到元朗村口,並非偶然,認為他們非完全無辜,白衣人的行動亦是有預謀。法官認為,片段顯示白衣人襲擊黑衣人,「造成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他們不應該以『私了』的方式自行執法」,亦不應以暴力表達不滿,應該報警處理。
法官稱,被告鄧嘉民手持藤條,沒證據顯示其行為令黑衣人受傷,但他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暴動。官又將鄧與同樣有參與英龍圍暴動的鄧懷琛、吳偉南比較,認為其罪責位於兩人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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