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其頻道管理員伍文浩經審訊後,被裁定 7 項串謀煽惑罪成,今年 5 月被判囚 6 年半。 高院資料顯示,伍文浩今年 5 月 26 日,在沒律師代表下,提出定罪上訴,而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案件排期聆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Telegram 頻道「SUCK Channel」被指發布多條煽惑他人犯罪的貼文,其頻道管理員伍文浩經審訊後,被裁定 7 項串謀煽惑罪成,今年 5 月被判囚 6 年半。 高院資料顯示,伍文浩今年 5 月 26 日,在沒律師代表下,提出定罪上訴,而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案件排期聆訊。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屢發表「黑警死全家」等言論,今年 4 月經審訊後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項罪名成立,判囚 40 個月、罰款 5000 元。他判刑後明言會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譚得志已於今年 5 月 18 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理大男學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 6 至 9 月,在公開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今年 4 月承認違犯《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本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但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五年以上」,結果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呂世瑜已於 5 月 17 日就刑期提出上訴。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吳政亨周一(4 日)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惟有關程序為非公開,記者及公眾不能旁聽。 律政司周五(8 日)回覆《法庭線》指,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已於周三(6 日)將吳交付高等法院審判,換言之案中所有被告均已完成交付。高院暫未有審期。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五( 8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5 日審訊。 第三被告繼續作供,提到當晚校外有衝突無法離開校園。控方詢問他有否致電警方,稱自己無辜被困理大;被告指,警方已表明晚上 10 時後留校的人是暴動者,反問控方:「反正(警方)都當你暴動,點解要打過去?」他又稱「求救不如自救」,即等衝突平息後離開校園。案件下周一(11 日)續審。
2021 年 7 月 1 日,24 歲兼職補習老師被指將豎立在黃大仙路旁的 3 幅國旗扯下,並扔進垃圾桶。他否認侮辱國旗罪受審,周五(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須還押至 7 月 28 日判刑。 裁判官莫子聰批評,被告在慶祝回歸的大日子,大動作地把國旗拆下,並捏成一團扔進垃圾桶,極具輕蔑、鄙視及惡意,案情非常嚴重,需考慮判處即時監禁,但考慮到其年齡,決定先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步入羈留室前與旁聽親友揮手道別。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繼早前一名職員認罪被判囚 4 個月後,周五( 8 日)再多一名 56 歲替假幼兒照顧員承認 3 項虐兒罪。辯方求情指,雖然被告曾向 3 名幼童施虐,但力度不算太大,情況相較其他案件「唔算離譜」,又指其中一名兒童在睡覺時擺動雙腳,故以腳踩「調整睡姿,等佢哋好好瞓覺」。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質疑,「如果係咁,點解要認罪呢?」黃又強調,被告在同一日先後向 3 名兒童施襲,案情「頗嚴重」,亦不同意屬單一事情,最終拒絕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令將其還押至 7 月 22 日判刑。被告應訊期間不斷抽泣,曾取出紙巾拭淚。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五(8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15 日審訊,由辯方結案陳詞,指首被告沒察覺死者在場,共同犯罪原則不適用,而他當日攻擊傷者是出於保護受襲朋友;次被告當日揮鋸,則只想嚇退對方,沒傷人意圖,又重申他有精神問題,當日被警員威嚇,疑點利益應歸於被告。 案件押後下周一(11 日),由法官杜麗冰引導 5 女 2 男陪審團,料翌日預留全日供陪審團退庭商討結果。
51 歲中港男司機 2015 年,受親戚所託照顧 8 歲姪女,她長大接受性教育後對社工透露,曾遭姑丈性侵,兩年間多次被摸胸、摸私處和企圖強姦。司機今年 5 月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企圖強姦罪和 5 項非禮罪,法官張慧玲周五( 8 日)判他監禁 8 年。 法官指,本案情節嚴重,被告受人所託照顧女童,非但沒有保護她,反而利用身分趁機侵犯,部分非禮罪情節近乎企圖強姦,舉動違犯誠信。 官斥責,被告誤以為和女童關係是「puppy love」,令人難以理解,又指女童雖沒懷孕風險,但被告沒戴安全套下以陽具磨她下體,仍有機會感染性病。法官又批評,被告事後一度埋怨女童,「應該要為此感到可恥」。
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被指聯同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 4 名民主派人士,在 2020 年七一前夕召開記者會,煽惑他人參與七一遊行。陳榮泰不認罪受審,辯方周五(8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辯方指本案獨特之處是,案發時正值民陣就七一遊行上訴,遊行是否獲批仍有變數。辯方強調,陳榮泰原沒有準備講稿,是聽到陳皓桓說話後感不妥才發言,希望法庭「唔好用事後孔明角度睇案件」。暫委法官鄭念慈將案件押至下周二(12 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