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推《聾健司法平等指引》 「龍耳」邵日贊談「聾人與公平審訊的距離」

平機會推《聾健司法平等》指引 「龍耳」邵日贊談「聾人與公平審訊的距離」
聽障男生羅鎮傑襲警重審案,被告 5 月底獲判無罪。裁判官鄧少雄裁決時表示,警員應該等候手語專家到場才錄取口供,又指現時有新指引,促警方依據指引行事。

裁判官所指的「新指引」,是平機會在 2022 年 11 月發布的《聾健司法平等指引》,當中提到與聽障人士的溝通方法、常見誤解及輔助工具等,以推進司法程序中各方溝通,保障聾人權利,達到司法公正。

聾人慈善機構「龍耳」創辦人邵日贊,跟進羅鎮傑的案件近 3 年,認為原審裁決指「不信傑仔會聽錯」,正正凸顯一般人對聽障人士的不理解。從「耳機疊耳機」、讀唇至即時字幕﹐邵日贊見證傑仔一案傳譯方式的改變,一次比一次清晰,又指案件催化《指引》誕生,形容是「一石激起千層浪」。他說,雖然《指引》內容仍有進步空間,但獲社會關注,在爭取聾人權益的路上,已經跨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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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聽障青年襲警獲判無罪 近4年爭取公平審訊之路 母:希望我哋經歷幫到人

聽障青年襲警獲判無罪 近4年爭取公平審訊之路 母:希望我哋經歷幫到人
羅鎮傑和母親的家中,有一個掛牆月曆。在 5 月那一頁,數格被劃上記號,是傑仔的上庭日子。原訂 9 天的審訊,提早在第 5 天審結——傑仔被裁定襲警罪不成立。

這並非傑仔首次面對審訊。2019 年 9 月,他在銅鑼灣被捕,2020 年 3 月案件首次提堂,同年 12 月經審訊後,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傑仔翌年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傑仔獲判無罪後,與母親並肩步出東區裁判法院。羅媽媽展露了久違的笑容,接受傳媒訪問時,只是簡單地說「好開心」,連聲感謝記者的關注。語畢,牽著傑仔的手離開。

喜悅背後,是兩母子近 4 年來的煎熬,既要面對生計、學業停頓,又擔心保釋、上訴是否成功。甚至是傑仔的聽力,羅媽媽也緊張兒子在重審時能否聽清楚,獲得公平審訊。

爭取公義的路並不容易。羅媽媽說,堅持為兒子討回公道,只因她由始至終都相信兒子清白,

「反正我哋都係一路行⋯」

「冇諗過一行行 4 年,行咁耐、拖咁耐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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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 裁院及高院判詞整合 終院將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

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上訴得直 裁院及高院判詞整合 終院將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以防疫為由反對,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與,被控煽惑集結,經審訊後被裁判官陳慧敏裁定罪成,判囚 15 個月。鄒提上訴,獲高院原訟庭法官張慧玲裁定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本案牽涉《公安條例》下,警方就集會申請可行使的權力,包括被告可否在刑事審訊中,挑戰警方所發出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法庭線》整理裁判官與法官的判決理據,讓讀者了解爭議點及法庭的裁斷。

終審法院周四(8 日)早上將處理律政司就本案的終極上訴許可申請,由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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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案檢控延誤 過去一年至少18案獲法庭接納及減刑 逾半案發逾30月後起訴

反修例案檢控延誤 過去一年至少18案獲法庭接納及減刑 逾半案發逾30月後起訴
反修例運動爆發至今近 4 年,約 3,000 人被檢控。《法庭線》翻查過去一年審結、被告罪成的案件,發現至少有 20 宗(涉 28 名被告),辯方或裁判官在審訊中曾提及控方檢控延誤,當中 18 宗獲法庭接納,被告獲減刑 2 周至 9 個月,或判緩刑。其餘兩宗則不獲接納。

該 18 宗案件,控罪包括刑事損壞、襲警及非法集結等,案發至被告首提堂相隔 16 至 35 個月。有人曾獲警方告知不起訴後被檢控,有人獲釋後再被捕;涉逃出理大案的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案發 16 個月後被控,然後在審訊期間被加控暴動罪。

有裁判官指出,若非案件延誤,被告早已刑滿,認為延誤有礙更生,對被告不公,亦令被告及家人承受巨大壓力;亦有裁判官認為檢控沒延誤,或指不認為延誤是「拖延」以致需要減刑。

反修例運動至今有近 7,300 人暫未被起訴。而今年續有多人被控,涉及 6.12 金鐘暴動、8.31 旺角及太子站襲警等。特首李家超 5 月回應檢控進展時指,警方按證據及案情處理,「定一個所謂不基於任何證據考慮的時間表,是不切實際的,亦未必符合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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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

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所有控方證人完成作供。當中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總共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重組 2020 年那場逾 61 萬港人投票參與的民主派初選,由源起至被指違法的經過。

控方指控各人同意透過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最終導致特首辭職。庭上披露,初選有協議文件提及運用否決權。據區諾軒等供述,戴耀廷早於一個初選起源的飯局中,已提及否決權議題,其後在各區引發討論,但對於參加者有否達成共識,證供並不一致。

他們亦供述加入協辦初選的原因,區諾軒稱「想貢獻民主運動」,而趙家賢指不想「民主動力」被邊緣化、「衰喺我手上」。他們又供述在《國安法》實施、政制局長警告,以至中聯辦發聲明譴責下,組織者內部的討論,以及先後宣布退出的原委。

47 人案組織者證供報道:
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影片】 47人案證供整合|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眼中,初選發生過甚麼事?
初選時序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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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他們供述自己的角色、對初選初心的理解,又稱即使不認同要綑綁否決預算案,都曾相信運用否決權並不違法。

3 人的證供亦指出,在這場民主派以「立會過半」為目標、全港性的初選背後,組織者之間出現分歧,當中戴耀廷的協調手法備受批評,區諾軒稱部分過程「難接受可叫民主」,另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是對組織者的異議。趙家賢則認為,「民主動力」被戴及抗爭派騎劫。

抗辯方循不同方向盤問,包括挑戰趙家賢證供的可信性、質疑「35+」計劃及否決預算案以迫使政府讓步的可行性,亦釐清各被告的政治光譜、立場,以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

47 人案組織者證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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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時序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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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 從涉案文章談至新聞原則 鍾沛權36日作供說了甚麼?

《立場》被指煽動案 從涉案文章談至新聞原則 鍾沛權36日作供說了甚麼?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為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2022 年 10 月開審至今歷 52 日審訊,前總編輯鍾沛權在 4 月初完成 36 日作供。另一被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至 6 月 19 日結案陳詞。

鍾沛權作供所牽涉的議題眾多,除了涉案文章,還有特刊《立誌》、新聞原則、編輯室運作、個人政治立場,以及他面對《立場》最後掙扎的心路歷程。控辯雙方在盤問、覆問期間,分別呈遞逾 200 份新文件,辯方余若薇一度在庭上表示,外界以為本案涉及百篇文章,她澄清涉案文章只有 17 篇。

究竟控方如何指控文章煽動?控辯雙方為何呈遞多篇新文章?在鍾沛權眼中,新聞又是怎樣一回事?《法庭線》整理鍾沛權連日供詞重點,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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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一個月解散 官裁定警索資料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1989 年民運期間成立、每年在維園申辦六四燭光晚會的支聯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翌年,接獲香港警方國安處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被要求兩周內交出自成立起所有職員和 2014 年起在港所辦活動、共同組織者的資料,以及資產和收支等紀錄。

副主席鄒幸彤等 5 名常委公開否認是「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沒合法基礎索取資料,表明拒交。5 人隨後被捕、被控,警方並搜查「六四紀念館」,帶走展板、圖片等物品。支聯會在接獲警方信件一個月宣布解散。鄒等 3 名常委不認罪受審;另兩名常委認罪。

法庭裁定控方毋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控方亦以避免妨礙調查為由,申請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遮蓋呈堂證據,包括國安處對支聯會調查報告的部分內容,獲得批准。國安處一名警司證人,亦獲准自行決定是否回答辯方盤問的相關問題。

本案為《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的首案,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支聯會一方敗訴,5 人分別判囚 3 及 4.5 個月。《法庭線》整合聆訊重點,包括控辯和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的裁斷、部分呈堂證據在 PII 下被遮蓋的審訊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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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及文件曝光 多頁有遮蓋 簡短交代六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呈堂國安處調查報告及文件曝光 多頁有遮蓋 簡短交代六四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2023 年 3 月在裁判法院審結,前副主席鄒幸彤、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 3 人罪成,判囚 4.5 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頒下裁決理由書,以附件方式披露 3 份呈堂證物的複印本,令國安處調查支聯會報告首度曝光。

審訊期間,控方獲法庭批准以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為由,遮蓋報告的部分內容,並以代號標示相關組織及人士。曝光的報告顯示,28 頁中 22 頁有塗黑,部分是整頁塗黑。

調查報告亦顯示,國安處分析支聯會背景及綱領,包括六四晚會等在港活動及講者發言,並指出其屬「外國代理人」。報告亦簡短交代六四,稱中央政府「安排清場」、「四二六社論有效定性」,而劉曉波等 4 人發布的〈六二絕食宣言〉「煽動他人加入絕食行動」等。

案件整合: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整合|成立32年、收警信一個月解散 官裁控方毋須證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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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改身份證性別 跨仔法庭勝一仗 Q先生:都係想爭取同其他人一樣嘅權利

挑戰改身份證性別 跨仔法庭勝一仗 盼入境處盡快修例還「有尊嚴生活」
身份證上性別一欄,或沒多少人會特別留意。但對跨性別人士而言,在現行政府政策下,這一欄彷彿變成一面透視鏡,即使在外型上如何改變成為心目中的那個自己,當別人看到身份證上的性別,自己猶如全身赤裸,任由旁人目光掃視全身。

為了爭取把這一欄的「F」改為「M」,Q 先生展開了司法覆核之路,一行就十年。期間曾經歷兩次敗訴,至 2023 年 2 月 6 日,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局方要求跨性別男子必須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違反《人權法》。5 名法官一致裁定跨性別人士終極勝訴。

Q 先生在勝訴後首度接受訪問,形容這次勝利屬於所有跨性別人士以及相信公義的人。他強調跨性別人士「唔係要特權」,只是想爭取其他人一樣有的權利,希望政府盡快修例,讓符合資格的跨性別人士更改性別,有尊嚴地生活。

入境處回覆《法庭線》查詢,未有正面回答修改有關條例及指引有否時間表,但指政府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正審慎研究裁決,同時會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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