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陸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周三(11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他選擇出庭作供。陸稱 6 月飯局由 X 提出,因當日突然知悉有同事要調職。席間 X 有喝酒、嘔吐,他三度陪 X 去洗手間,但一直在廁所外等候。辯方問曾否在廁內非禮 X?陸稱「絕對無」,並否認當日要求下屬「杯杯清」。
至於 X 指陸送小米電話,陸稱當時 X 的 WhatsApp 是商業帳戶,解釋是其胞弟為她安排,與警隊及鄉紳聯絡,因她於 2019 年曾上街、罷課,「唔想俾人知個電話號碼」。陸擔心會洩露警隊訊息,因商業帳戶可多人登入,而 Android 系統手機可在 WhatsApp 加入兩個號碼,故提出代 X 買小米電話,稱「X 到而家都未畀返錢」。案件周四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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