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2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由於港府不承認 BNO 為有效證件,被告遂指示已移居英國的客戶偽造內地租約,訛稱其永久移居內地,令客戶成功提早領取強積金。據庭上所述,款項合共約 450 萬元。有獲豁免起訴的客戶供稱,曾付款予名為「法師」的人協助申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向客戶收取報酬,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MPF),他與一名客戶否認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四(2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指,由於港府不承認 BNO 為有效證件,被告遂指示已移居英國的客戶偽造內地租約,訛稱其永久移居內地,令客戶成功提早領取強積金。據庭上所述,款項合共約 450 萬元。有獲豁免起訴的客戶供稱,曾付款予名為「法師」的人協助申請。
2023 年9 月「世紀黑雨」後,港島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發涉僭建。其中 74 號獨立屋涉嫌自 2009 年起違法擴建房屋面積、拆除部分擋土牆。持有物業的公司,遭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合共票控 7 罪。公司代表否認控罪,案件周四(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地政處產業測量主任供稱,處方曾到訪涉事獨立屋視察,發現屋內地牢外面建有草地平台及房間,屬非法佔地政府土地。當時商人陳天賜表明屋主身分,並指草地平台及房間安全,其後又查詢可否向政府申請短期租約。處方事後發通知書要求清拆違法建築物,但在限期屆滿前草地平台仍然存在。
29 歲男子去年駕駛未向運輸署登記、掛 AM 車牌、有「POLICE」字眼的退役警方私家車,並亮起紅藍閃燈與另外數車追逐。他周四(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假冒公職人員、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等 4 罪。官押後至 3 月 9 日判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車迷,購入退役警車後悉心修理,不時借出拍攝電影、廣告,沒想起要登記該車,事發時愚蠢、一時貪玩,並出於惡作劇心態亮閃燈。他原為測量師,但因本案失業。案情指該車是政府售予劏車公司的退役警車。
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宏福苑仍然圍封,數百居民不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提及,政府研究派員拍攝單位,再將影片交予業主,發起聯署要求批准親自回家執拾物品。
港台今近傍晚報道,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接受專訪時澄清,並非由政府拍照取代讓居民上樓,又指最快 4 月底可安排 7 幢受火災波及大廈的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又指安排規模大、難度高,必須確保安全,需充分部署,3 月會公布詳情。
宏福苑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有居民發起聯署去信政府,促請准許返住所執拾。有份發起的居民 Tony(化名)指,至今日下午約一時,已有逾 630 人參與聯署。
Tony 透露,收集聯署是源於日前政府指研究派人入屋拍攝,然後將影片交予業主,認為此舉侵犯私人空間,「消防員要爆入去救人,合情合理,但既然可以派人上去拍片,點解唔畀我哋分批返自己屋企執嘢⋯人哋睇係身外物嘅嘢,對居民嚟講,可能一張紙都有感情,點解唔尊重我哋感受?」
據他提供的資料,目前 8 幢都有居民參與聯署,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人數較少,其餘 7 幢人數平均(詳見內文)。有聯署的七旬居民提及,即使沒升降機,亦不介意行樓梯上 28 樓,「唔好將我老人家做藉口唔畀我哋上去」。
遭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9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早前被裁定「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郭賢生監禁 8 個月。
官指,本案控罪旨在防範他人處理潛逃者資產,以達至懲治潛逃者的目的,法庭須考慮被告行為會否令潛逃者繼續潛逃,但強調本案不存在「連坐」或「集體懲罰」,亦與被告是否潛逃者親屬無關。官認為,即使被告沒直接作出危害國安行為,且郭鳳儀因保單而回港的機會甚微,惟被告行為令女兒潛逃時仍有人可動用其資產,增加女兒拒絕回港的機會。
壹傳媒創辦人、因國安案被判囚 20 年的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2022 年分別判囚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上訴庭周四(26 日)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黃早前已服畢刑期。
判詞指,黎個人公司「力高」佔用蘋果大樓長達 22 年,違反租賃條款,但「蘋果印刷」與科技園公司,僅屬業主租戶商業關係,而在普通法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違約一事,控方未能證明被告作虛假陳述。
政府指,雖然有關違約行為未達欺詐罪定罪門檻,「但仍然無改黎公器私用這客觀事實」,亦不會改變黎智英要為國安罪行服刑 20 年的結果,將研究判案書考慮上訴。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於 2021 至 2022 年間,分別收取 4 名客戶數萬元款項,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遭廉署落案起訴「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其中 3 名客戶周三( 25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其中兩人移居英國,因港府不承認 BNO 為有效文件,兩人訛稱移居內地,並偽造租約及工作合約作申請。3 名被告均呈上看似在律師樓填寫的聲明,惟律師確認未曾辦理相關聲明。3 人最後獲批合共約 163 萬元強積金。
醫療輔助隊(AMS)總參事黃英強涉今年一月非禮女子,被控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訊,准黃以一萬元、不得返回案發現場等條件保釋,並下令禁止披露事主與被告的關係及案發地點。
醫輔隊總監由衞生署署長兼任,而總參事為全職公務員,向總監負責。保安局指黃已被停職,現不宜評論;公務員事務局則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對違法違紀的公務員「零容忍」。
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去年 9 月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三(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透露,擬傳醫生證明被告患濕疹。控方則指,乘客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申請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反對。官下令案件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處理此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