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去年 9 月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三(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透露,擬傳醫生證明被告患濕疹。控方則指,乘客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申請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反對。官下令案件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處理此爭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去年 9 月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三(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透露,擬傳醫生證明被告患濕疹。控方則指,乘客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申請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反對。官下令案件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處理此爭議。
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庭將於周四(26 日)早上 10 時頒判決。周三中午約有 30 人於高等法院外排隊。有旁聽常客指,他們一行 14 人周二晚到場,隨後出現疑似「排隊黨」。記者詢問後方排隊人士到場旁聽甚麼案件,有人隨即戴帽、背向記者、擺手拒絕回應。
有市民指,通宵排隊為見黎智英一面,「因為佢本身已經有個(串謀勾結)定罪係20 年(監禁),我相信係難於再見到佢。」警方在人龍數米外設採訪區,要求記者如欲採訪排隊人士,須邀請該人離隊前往採訪區。
司法機構在網站公布,將於聆訊開始前兩小時派發公眾籌,正庭設有 23 席,連同延伸庭共有 226 公眾席。
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上訴庭周三(25 日)即日駁回 3 人刑罰上訴,押後在 6 個月內頒判詞。3 人繼續服刑。庭上指,其中兩人另因自稱黑幫成員、販毒罪成被加監。
白衣人吳偉德的代表指,吳當時在元朗站內着人「唔好挑釁」,有調停角色,而原審法官錯誤沒接納作求情。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吳當時言行屬「震懾」多於調停,而若非白衣人挑釁,月台上的列車本可開走,「你冇權入去叫人唔好挑釁,人哋有權喺度」。
2025 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有 3 人被指在 Facebook 轉載由「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被稱為「赴湯」湯偉雄所發布的呼籲他人不投票帖文,各被控一項煽惑選舉不投票罪。當中 61 歲女子周三(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 2 個月、緩刑 18 個月。
裁判官余俊翔指,本案犯案時間短,被告可能看完帖文就轉發,但法庭不能純粹從被告角度出發,又指本案因牽涉選舉性質嚴重,關乎香港市民福祉及利益,任何人就選舉作非法行為,對香港整體都構成負面影響,並指涉案的選舉條文合法合憲。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華》一方在審訊首日提「中止聆訊」申請,雙方周二( 24 日)就此陳詞。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3 月 9 日就「中止聆訊」一事裁決。
《華》一方質疑鄭的檢控動機不良,指鄭向勞工處申索時,未提及曾要求《華》於 48 小時內支付 300 萬元和解,否則將提出私人檢控,而法庭批出檢控許可時亦不知悉此事,對《華》構成程序不公。鄭一方則指,即使控方披露有所不足,法庭應與公眾利益一併考慮,若案件涉重大公眾利益,審訊應繼續。
47 人案包括吳政亨在內的 12 名罪成被告,周一(23 日)被駁回上訴,維持定罪及刑期。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發聲明指,深切關注作為澳洲公民的吳政亨上訴被駁回,向吳及其親友表達慰問。聲明又指,「強烈反對」中國及港府持續廣泛使用《國安法》。
立法會前醫學界議員梁家騮,2016 年因診所登廣告宣傳早期胃癌及腸癌篩查計劃,並提供「早鳥優惠」,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梁申司法覆核遭駁回,另就醫委會決定提上訴亦失敗。終院網頁顯示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將在 3 月 26 日處理梁的上訴許可申請。
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周二(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4 月 8 日再訊,以候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保釋。
警方指,男子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政府物流署早前終止由「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港島及部分離島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瓶裝水的合約,董事及股東夫婦被捕。董事涉投標時使用虛假資料,被控欺詐等罪。他自 2025 年 8 月首提堂時被還押,周二(24 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被告呂子聰由大律師佘漢標代表申請保釋,律政司一方提出反對。暫委法官謝志浩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案件將於 3 月 10 日再訊,待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繼續還押。
19 歲自閉症男學生被指在深水埗損毀 5 支國旗及區旗旗桿,旗幟則沒受損。他經審訊被裁定侮辱國旗及區旗罪成,判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拒納他辯稱對旗幟顏色鮮艷感不適而扯下旗杆,高院亦駁回其上訴。
終審法院司法常務官去年處理男生的上訴許可申請,曾指沒合理可供爭辯之處,要求進一步提供理據。終院網頁最新顯示,3 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將在 3 月 24 日處理男生的上訴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