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47人案|第50日審訊 趙承認不知新東協議否決權一點何時達成

47人案-第50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25 日)展開第 50 日審訊。代表鄒家成的大狀陳世傑繼續盤問,向趙家賢指出兩項辯方案情,即於 2020 年 5 月 5 日新東第二次會議上,沒有正式投票,亦沒意向性投票;趙不同意。趙亦承認,不知新東協議中,「會運用」否決權的一點是何時達成。

周一審訊中,陳世傑向趙指出辯方案情,包括新東首次會議根本沒討論否決權,而鄒沒說「用盡方法係去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等。趙不同意。法官提問下,趙稱鄒與民主黨莊榮輝於會上,一度「企咗起身」討論。而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有出席新東首次協調會議的趙家賢,主動改口指經「多次回想後」,確認陳沒出席該次會議。趙又指,「民動」總幹事黎敬輝因認錯人致會議的筆記紀錄出錯。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控方稱近日破解鍾錦麟手機 法官關注或需重召證人作供
周一報道:
47人案|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出席新東會議 趙家賢改口指助手認錯人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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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出席新東會議 趙家賢改口指助手認錯人

47人案|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出席新東首次會議 趙家賢改口指助手認錯人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4 日)展開第 49 天審訊。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有出席新東首次協調會議的趙家賢,事隔兩日主動改口指經「多次回想後」,確認陳沒出席該次會議。趙又指,「民動」總幹事黎敬輝因認錯人致會議的筆記紀錄出錯。

趙另又主動澄清,「回想返」後確認公民黨在有消息指《國安法》通過但未頒布前,向「民動」要求改為留白政綱;亦記得有「民動」職員說「赤柱嗰個呢,個政綱有啲嘢想改」,他事後回想才記得為彭卓棋。

鄒家成的代表大狀陳世傑開始盤問,指新東首次會議根本沒討論否決權,而鄒沒說「用盡方法係去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等。趙不同意。法官提問下,趙稱鄒與民主黨莊榮輝於會上,一度「企咗起身」討論。案件周二(25 日)續。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49日審訊 趙家賢確認陳志全首次新東會議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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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何志豪申逾期遞交選舉申報書被拒 上訴再被駁回兼須付訟費

選委何志豪申逾期遞交選舉申報書被拒 上訴再被駁回兼須付訟費
2021 年 9 月的選委會選舉,自動當選的進出口界候選人何志豪,涉逾期提交選舉開支申報書,向高等法院申請逾期提交申報書。法官高浩文早前駁回其申請,何不服決定提上訴,強調自己並非魯莽或無視法律規定,原審法官錯誤裁定他是次行為不屬「無心之失(inadvertence)」。

上訴庭法官張澤祐、林雲浩及周家明周一(24 日)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何須向律政司支付訟費。上訴庭認為,何參選重要公職,缺乏選舉經驗或專業協助下,理應更審慎閱讀選舉資料,確保完全遵守其法律責任。而何明顯沒盡努力了解選舉規則,上訴庭沒有理由干預原審法官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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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男涉要求10歲繼女摸下體 事主:被告指行為正常 官裁表證成立

42歲男涉要求10歲繼女摸下體 事主:被告指行為正常 官裁表證成立
一名 42 歲男子涉於 2019 至 2021 年間,在住所非禮當時約 10 歲的繼女,包括要求她摸自己正勃起的陰莖。被告否認一項猥褻罪,裁判官林子康周一( 2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押至 4 月 26 日裁決。

事主母親、被告妻子指目擊事件,當場喝止「嘩,咁都得嘅,咁離譜嘅」,事主聞言縮手,被告裝作無事,更回覆「噯,俾阿媽鬧」。事主則指,雖感嘔心和害怕,但被告對她稱這些行為「正常」。

其母稱,事後叮囑事主,如兩人獨處,她須將自己反鎖房內。 2022 年底,X 的健康檢查報告披露她具自殺傾向,其母向社工提及此事,社工報警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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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一人已還押逾40月

2人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一人已還押逾40月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案件將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預料審訊 60 日。

其中一名涉案 24 歲男子,與另一 24 歲女子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案件周一( 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傳媒因「87A」條例所限,未能報道程序內容。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5 日再進行提訊日,以待交付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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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元旦|被指旺角「私了」警察 26歲男子被判囚14個月

2020元旦|被指旺角「私了」警察 26歲男子被判囚14個月
2020 年元旦日,民陣港島遊行中斷後,有人轉至旺角堵路示威,有警員舉機拍攝,其後被人「私了」。事隔兩年半,26 歲地盤工人被指當日襲擊兩名警員,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罪成,裁判官施祖堯周一(24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14 個月。

裁判官批評,被告伙同他人襲擊警員,他是首名施襲者,令警員跌倒並處於脆弱被動的位置,其他人參與拳打腳踢,被告屬「領頭人」角色。而案發時為社運高峰期,當時針對警方的行為不斷,被告的行為實際鼓動了其他施襲者。他在背景報告中稱不知對方是便衣警,官批評他沒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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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49日審訊 趙家賢確認陳志全首次新東會議不在場

47人案-第49日審訊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4 日)展開第 49 日審訊。陳志全代表大狀馬維騉繼續盤問時,趙家賢稱補充上周證供,指多次回想後,確認陳志全並沒出席新東首次協調會議。趙稱,是其助手、「民動」總幹事黎敬輝認錯人,導致會議的筆記紀錄出錯。

上周審訊中,陳志全一方曾播放陳的網台節目直播片段,質疑趙記錯陳出席同一時間的新東會議,趙稱記得陳及助理身在會議場地,對辯方的提問「No comment」。

此外,何桂藍一方質疑趙家賢口供可信性時,指趙定位自己(put yourself forward)政見溫和等,趙激動以英語回應「I’m not put(ting) myself forward! I just told the fact!(我只是說出事實,不是定位自己)」。法官提醒趙,辯方並非針對;趙其後續以英語回答「I disagree」。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上周否認記錯陳志全出席新東首次會議 趙家賢改口指助手認錯人
上周報道:
47人案|第11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47人案|趙家賢被何桂藍一方質疑 一度激動以英語回應 法官提醒非針對個人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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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16-22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4.16-22

47人案 辯方連日質疑趙家賢證供 指趙非誠實證人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本周盤問趙家賢,數次質疑趙家賢早前庭上證供,趙反問「辯方律師想我點答呀?」Beel 又展示趙家賢個人 FB 帖文,有「#抗爭無退路」、「#香港正式進入準戰爭狀態」等字眼,質疑看似抗爭派的帖文;法官問趙是否屬本土抗爭派。 趙一度稱不記得帖文,其後又稱帖文應是由他聘請的太古城居民發出。法官關注 Beel 的盤問方向,提醒或會引來「反效果」。Beel 則續質疑趙口供可信性,指趙定位自己政見溫和等,趙激動以英語回應「I just told the fact!」。 Beel 又指,趙作供時卸責予他人等,質疑為減刑作供;趙否認。Beel 在盤問尾聲,再指簡單而言,趙不是誠實的證人。法官陳慶偉則稱,此應向法官交代。 涉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 黃之鋒認違令判囚3月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裁判法院及高等法院分別頒下匿名令及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身分。 現因「47 人案」還押、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另一名男子,涉於 2020 年在 FB 發布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相片。兩人承認藐視法庭罪,其中黃之鋒周一(17 日)在高院被判監禁 3 個月;男子則被判監禁 21 日、緩刑 1 年,法官高浩文表示擇日頒下判詞。 12港人兩被告提刑期上訴 指未計行為良好扣減 2022 年 7 月,鄭子豪、廖子文先後就「12 港人」潛逃及 2019 年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原審法官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 31 個月。由於兩人在爆炸品案判刑時,已服畢潛逃案刑期,懲教署無法遵循相關命令,令實際刑期較判刑多出半年。兩人不服刑期,早前獲准保釋提上訴,周三(19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許可申請。 上訴方代表,大律師吳靄儀指,鄭子豪還押 21 個月期間行為良好,惟部分刑期不獲根據《監獄條例》扣減三分一。她指,即使原審建議下調爆炸品案刑期,但導致被告延遲 3 個月獲釋,建議將爆炸品案刑期下調至 … Read more

47人案|第11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1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17/4),第 44 日審訊:
趙家賢供稱,原定參選人不簽任何文件,但有本土抗爭派以對方已簽〈墨落無悔〉聲明為由,逼其他人就協調內容簽署,又引述戴耀廷指,九東、新西分別由黃之鋒、朱凱廸倡議。另趙早前供稱,第二次新東會議上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辯方指出李當時已退黨。

周二(18/4),第 45 日審訊:
趙家賢確認,九東 6 名初選參選人的提名表格均有夾附「共同綱領」。辯方指出,施德來是在「民動」職員要求下才附交。趙家賢盤問下稱沒指示過職員作出要求。辯方問及衛生服務界,趙稱,該界別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有新工會成立,同意是進步派佔上風。

周三(19/4),第 46 日審訊:
何桂藍代表大狀數次質疑趙家賢早前庭上證供,趙反問「辯方律師想我點答呀?」辯方引用「民動」初選眾籌 FB 帖文,問趙對當中「對抗暴政」字眼的看法;趙指自己不會使用該字眼。趙另承認對戴耀廷有怨恨(resentment),故一直稱對方為「大思想家、大學者」。

周四(20/4),第 47 日審訊:
何桂藍一方展示趙家賢個人 FB 帖文,有「#抗爭無退路」、「#香港正式進入準戰爭狀態」等字眼,質疑看似抗爭派的帖文;法官問趙是否屬本土抗爭派。趙一度稱不記得帖文,其後又稱帖文應是由他聘請的太古城居民發出。法官關注盤問方向,提醒辯方或會引來「反效果」。

周五(21/4),第 48 日審訊:
何桂藍一方質疑趙家賢口供可信性時,指趙定位自己政見溫和等,趙激動以英語回應「I just told the fact!」。辯方又指,趙作供時卸責予他人等,質疑為減刑作供;趙否認。陳志全一方則播放網台節目片段,質疑趙記錯陳出席新東會議;趙對提問回應「No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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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趙家賢被何桂藍一方質疑 一度激動以英語回應 法官提醒非針對個人

47人案|趙家賢被何桂藍代表大狀質疑 一度激動以英語回應 法官提醒非針對個人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1 日)展開第 48 天審訊。何桂藍一方質疑趙家賢口供可信性時,指趙定位自己(put yourself forward)政見溫和等,趙激動以英語回應「I’m not put(ting) myself forward! I just told the fact!(我只是說出事實,不是定位自己)」。法官提醒趙,辯方並非針對;趙其後續以英語回答「I disagree」。

何一方又指出,趙作供時將其參與減至最低、卸責予他人等,質疑為減刑作供。趙否認,並在法官提問下同意,知道有認罪扣減,以及做控方證人或可獲額外扣減。另趙主動提及何曾於會議上說,「立法會係變咗一個抗爭陣地...希望將立法會係用作中港關係破局」。

陳志全一方則播放陳的網台節目直播片段,質疑趙記錯陳出席同一時間的新東會議,趙稱記得陳及助理身在會議場地,對辯方的提問「No comment」。案件下周一(24 日)續。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48日審訊 趙家賢主動提何桂藍曾說「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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