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撒粉案|證物無區倬僖DNA及指模 辯方稱沒證據被告在場 質疑警認人未對比照片

中大撒粉案|證物無區倬僖DNA及指模 辯方稱沒證據被告在場 質疑警認人未對比照片
2021 年 1 月 11 日,即中大第二學期的開課日,有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其中一名被告早前表證不成立、當場釋放,區倬僖與另一名被告則表證成立,案件周四 (9 日) 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

進一步承認事實指,證物並無區倬僖的 DNA 或指模。辯方結案陳詞時爭議,偵查警員嘗試辨認被告的方式,為「睇咗片好耐好耐」,但沒有使用被告的相片作對照,強調法律原則須用無爭議相片作比對,並須把相片呈堂,「唔係唔知咩人對比唔知咩人」、「如果唔係點講都可以」,認為法庭不應給予該警員的口供任何比重。裁判官朱文瀚指「好多嘢要考慮」,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24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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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下午展開第22日審訊 辯方問區諾軒參與民主運動經歷

47人案-第22日審訊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9 日)下午展開第 22 天審訊。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吳政亨、余慧明的大狀石書銘盤問。石問區參與民主運動,包括加入民主黨及參與「左翼21」的經歷。

石周三盤問時提到,區的書面口供提及初選與戴耀廷的文章「應分開審視」。區供稱,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戴耀廷其後陸續發布數篇有關「攬炒」的文章,「我開始覺得佢嘅睇法,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區又形容戴〈真攬炒〉一文「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喇。」

周三報道:
47人案|區諾軒:戴耀廷〈真攬炒〉文「挑動國家情緒」 致初選「質性變化」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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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戴耀廷〈真攬炒〉文「挑動國家情緒」 致初選「質性變化」

ab_47人案|區諾軒:戴耀廷〈真攬炒〉一文「挑動國家情緒」 致初選有「質性變化」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下午(8 日)展開第 21 天審訊。庭上早前披露,區諾軒曾於書面口供,提及初選活動與戴耀廷的文章「應分開審視」。區在法官詢問下,稱是指戴〈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一文。

區又供稱,辦初選的「初心」是不應該綑綁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但戴其後陸續發布數篇有關「攬炒」的文章,「我開始覺得佢嘅睇法,令到初選有質性上面嘅變化,亦係點解喺佢發表咗攬炒十步曲嘅文章後,我話佢篇文章嘅想法太瘋狂。」

在法官追問下,區再稱記得該文指「要攬住中共,跳出懸崖...我哋係生活喺一國兩制下嘅香港,你發表一篇文章,挑動咗國家嘅情緒,我認為係過份咗喇。」

此外,法官在資深大狀潘熙完成盤問後,要求代表吳政亨、余慧明的大狀石書銘開始盤問,雙方一度就被告盤問次序(被告排序見內文表)討論。案件周四(9 日)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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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醜聞|29歲照顧員認4項虐兒罪  辯方稱被告受氣氛影響犯案「成間中心本身有病」

童樂居醜聞|29歲照顧員認4項虐兒罪  辯方稱被告受氣氛影響犯案「成間中心本身有病」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當中 6 人的案件一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後發回裁判法院,6 人准保釋至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 29 歲女子承認 4 項虐兒罪,案情指她曾 6 度襲擊 4 名幼童,包括將他們推倒在地、用尿片拍打幼兒臉部,以及拉扯頭髮。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 3 月 22 日判刑,待索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具真誠悔意,並引述童樂居獨立檢討委員會中期報告,指「中心幾乎所有層面都存在失誤、遺漏」,直言「成間中心本身有病」,被告是受氣氛影響而犯案。辯方又指,被告現時懷孕、將為人母,深懂小朋友不應受此待遇,「陷入後悔無比嘅境界」,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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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促再陳詞

41歲男被指確診後到訪美心 MX 等 官指不清楚控方立場 押後裁決、促再陳詞
41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 2 月感染新冠病毒期間,前往「美心 MX 」、「吉野家」等餐廳。他被控 12 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風險」罪,案件原定於周三(8 日)裁決。

惟裁判官李志豪指,控方盤問時指被告「相當可能已經蒙受感染」,詢問法例出處。控方回應稱,是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釋義。

官續指,該釋義並非本案控罪,而根據控罪,控方須證明被告「清楚知道自己受感染」;又指控方引用「隔離令」與本案無關,要求控方再作書面陳詞釐清立場,並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23 日,聽取被告就控方陳詞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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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涉助死者前夫潛逃 29歲女內地落網移交香港 准保釋5.8再訊

蔡天鳳碎屍案|涉助死者前夫潛逃 29歲女內地落網移交香港 准保釋5.8再訊
蔡天鳳碎屍案再多一名 29 歲女子被捕,她被指協助死者前夫、被控謀殺的鄺港智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女被告早前潛逃內地後落網,周二(7 日)被移交香港警方,被控一項「意圖協助罪犯罪」,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 5 月 8 日再訊,屆時與涉事謀殺及協助罪犯案一併處理,並不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批准被告以 5 萬元保釋,期間她須在報稱地址居住、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周兩次向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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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區家麟文章稱喊「結束一黨專政」就被控煽動屬誤導 鍾不同意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區家麟文章稱喊「結束一黨專政」就被控煽動屬誤導 鍾不同意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二(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37 日審訊。

控方就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兩篇博客文章盤問,其中一篇提及「喊一句『結束一黨專政』,就是指控你煽動的大好良機」。控方引述支聯會案庭上資料指,支聯會除了叫口號,亦有不同手法推動綱領,包括在社交平台發文、受訪及遊行,認為文章容易誤導大眾。鍾不同意,指作者評論非子虛烏有,「可以話係多慮,但支聯會真係被檢控⋯『結束一黨專政』好多港人都嗌過,突然被視為違法,擔憂唔係少數」。

控方又指,區在文章提及劉曉波發表《零八憲章》,稱「劉曉波聽個名都知唔妥」。辯方打斷道:「劉曉波點解聽個名就知唔妥?」控方最終未有就劉曉波繼續提問,稱留待周四(9 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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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蔡母向蔡前家翁入稟 要求交出加多利山物業、禁鄺出售或轉讓

蔡天鳳碎屍案|蔡母向蔡前家翁入稟 要求交出加多利山物業、禁鄺出售或轉讓
2023 年 2 月,28 歲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包括死者前夫、前夫兄長及前家翁等 3 男子被控一項謀殺罪。蔡母張燕花周二(7 日)以蔡的準遺產管理人身分入稟高等法院,就加多利山一物業業權,向蔡的前家翁鄺球提告。

入稟狀稱,鄺球以信託方式持有該加多利山物業業權,惟蔡為物業實益擁有人,要求鄺把業權轉予蔡母,並禁止鄺或其他人出售、處置、轉移、押記、轉讓、交易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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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黃子悅等9人認暴動罪 3人被拒保釋 還押4.26再訊

11.18油麻地|黃子悅等9人認暴動罪 3人被拒保釋 還押4.26再訊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連同同案 8 人於開審前認罪,案件周二(7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同意案情。

案情指,9 名被告逃離現場時被截獲,其中黃子悅當時戴上防護頭盔、護目鏡、手袖、護膝,攜有生理鹽水等,另有被告被搜出鐳射筆、打火機等物。

區院暫委法官崔美霞裁定 9 人罪成後,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4 月 26 日再訊,該日為不認罪被告審訊的最後一日。法官稱,打算在案件審結後,一同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其中 3 名認罪被告申保釋遭拒,9 人須還押候訊;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則押後至周三(8 日)續審。

聆訊期間,黃子悅的丈夫遲到入庭,黃隨即向丈夫做口型溝通,並作狀鼓起泡腮,黃雙眼一度發紅及用手拭淚。聆訊完結後,眾被告與親友揮手,有親友不禁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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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囚者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3人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

3在囚者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3人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
3 名報稱在囚於荔枝角收押所的市民,周一(6 日)以手寫入稟狀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傷亡訴訟,要求處長就個別警員行為,造成他們的身體及精神傷害賠償。3 人於入稟狀中報稱,在 2020 年 3 月 7 至 8 日期間,分別在舊牛頭角、青衣、青山警署遭警員毆打,其中一人報稱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

翻查資料,3 名入稟者的姓名與「口岸爆炸品」案當中 3 名被告相同;據警方記者會資料,於 2020 年 3 月 7 日及 8 日,警方共就三宗爆炸品案拘捕 20 人。案件將於 2024 年 8 月開審,共 8 人被落案起訴,其中 7 人被加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一旦罪成可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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