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囚者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3人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

3在囚者入稟向警方索償 稱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3人與「口岸爆炸品案」被告同名
3 名報稱在囚於荔枝角收押所的市民,周一(6 日)以手寫入稟狀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傷亡訴訟,要求處長就個別警員行為,造成他們的身體及精神傷害賠償。3 人於入稟狀中報稱,在 2020 年 3 月 7 至 8 日期間,分別在舊牛頭角、青衣、青山警署遭警員毆打,其中一人報稱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

翻查資料,3 名入稟者的姓名與「口岸爆炸品」案當中 3 名被告相同;據警方記者會資料,於 2020 年 3 月 7 日及 8 日,警方共就三宗爆炸品案拘捕 20 人。案件將於 2024 年 8 月開審,共 8 人被落案起訴,其中 7 人被加控《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一旦罪成可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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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中聯辦發聲明後「盡力解散初選」 望退出後情節為同案覓求情基礎

47人案|區諾軒:中聯辦發聲明後「盡力解散初選」 望退出後情節為同案覓求情基礎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6 日)展開第 20 天審訊。區諾軒接受辯方盤問時指,透露退出初選的時序(見內文表)。他指,一直相信初選合法,直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警告,他「法律上信任戴耀廷觀點,政治上則開始響起問號」。

及至中聯辦於投票日後發聲明指初選非法,區稱當日決定退出並「盡我全力解散整個初選」,曾徵詢政治助理吳璟儁,組織者一齊退出是否可行,而吳稱「只能夠盡量做」。區同日下午到港大向戴當面提出,而自己與趙家賢隨後兩日宣布退出。

區庭上主動補充,是在看過《國安法》「自動放棄犯罪」條文後,作出退出的政治決定,又指組織者相繼退出令初選工作無人接手,「我希望上述嘅情節能為整體嘅同案,搵到好嘅求情同埋從輕發落嘅法律基礎。」

此外,辯方盤問時引用區開審前寫予鄭達鴻的私人信件,提及區估計鄭的「關口是黨的活動行為連累」,指開記者會非鄭及李予信可左右,又提及是否錄口供「牽涉做人道德問題」,稱「盡可能也不該傷害到人」,惟資料多令他思考,「究竟有同冇人講,係咪已不太有分別」。案件周三(8 日)續審。

周一實時更新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0日審訊 庭上披露區諾軒今年一月寫私人信件予鄭達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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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婦涉立會內叫囂、與保安糾纏 藐視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成 判囚4周、緩刑1年

無業婦涉立會內叫囂、與保安糾纏 藐視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成 判囚4周、緩刑1年
立法會於去年 5 月審議 2022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2022 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一名 64 歲無業女子涉於公眾席叫囂,及與保安糾纏。她原被控「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普通襲擊」兩罪,其後被改控《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及一項干預立法會人員罪。

被告早前承認藐視罪,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另被裁定「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成,共判囚 4 周,緩刑 1 年。裁判官何慧嫻指,案發時保安正執行職務,被告反抗和嘗試爭脫,行為構成阻撓。裁判官又指,立法會是莊嚴地方,被告喧嘩擾亂議會程序,糾纏間令保安跌倒受傷,斥其沒自制能力,行為野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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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撰文遭梁振英入稟告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元和解金

2018年撰文遭梁振英入稟告誹謗 鍾劍華付10萬元和解金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2018 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案件原定於 2023 年開審。

鍾劍華周日(5 日)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澄清啟事」,澄清「小桃園飯局」是在梁振英 2012 年當選特首前發生,而參與人士為梁的競選辦要員,而非梁領導的特區政府官員或政府高層。此外,2013 年天水圍發生暴力事件,梁領導的特區政府數次作出聲明反對暴力,而鍾在文章未有提及。

鍾指出,其文章有可能令讀者有 3 點誤解,包括誤解梁振英為黑社會成員,或和黑社會有關係。他宣布撤回涉事文章,保證不會再發布相關事件的論點,並同意向梁支付 10 萬元的和解金,又指梁接受澄清,並同意不再追究。梁振英則在 Facebook 表示,代表律師已確認收到和解金,及另外一筆訟費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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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碎屍案|再多一男被控意圖助犯潛逃 押5.8再訊 官准5萬元保釋

蔡天鳳碎屍案|再多一男被控意圖助犯潛逃 押5.8再訊 官准5萬元保釋
2023 年 2 月,28 歲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繼死者前夫鄺港智一家四口被控謀殺等罪,再多一名 41 歲男子被指協助鄺港智乘搭遊艇逃往澳門,被控「意圖協助罪犯」,周一(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 5 月 8 日再訊,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屆時與涉事謀殺案一同處理,並不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批准被告以 5 萬元保釋,期間他須在報稱地址居住、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和特區護照續期收據,以及每周兩次向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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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油麻地|黃子悅認暴動還押候判 逾廿親友法院外送別

11.18 油麻地|黃子悅認暴動還押候判 逾廿親友法院外送別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初選案被告之一、早前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黃子悅,周一(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她申請撤銷擔保還押候判,案件押後至周二(7 日)處理認罪被告的案情撮要。本案 15 名被告,共有 9 人於開審前認罪。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剪上及耳短髮,身穿藍黑間條上衣、藍色牛仔褸、黑褲及黑皮鞋,早上約 8 時半抵達法院門外,逾二十名親友到場支持。黃與友人拍照和擁抱,又擺出心型手勢拍照,有友人笑稱「有嘢影啊」、「有明星啊」,其後黃向友人揮手告別,步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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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26-3.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26-3.4

蔡天鳳案 前夫一家四口被控謀殺等首提堂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上周五(24 日)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前家姑則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一(27 日)首度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押後案件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跟進一系列科學鑑證及通話紀錄。辯方指 3 名男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為女被告申請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拒絕女被告保釋申請,將案件押至 5 月 8 日再訊,4 人期間還押。 47人案 區諾軒開始接受辯方盤問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四周審訊完成。控方周一就應用「共謀者原則」向辯方提供 25 頁表格格式的文件。辯訪周三指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留院,未能應訊;法官質疑李保釋時參與「危險運動」。何桂藍代表大狀批評控方新增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有關,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法官稱若僅與證物鏈有關,他同感不滿。 區諾軒周五開始接受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就如何落實「五大訴求」有「重點爭議」。區被問及公民黨 2020 整年是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時,稱「唔能夠咁武斷」。此外,控方讀畢 4 份承認事實,何桂藍的版本未提抗爭派記者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 3 人罪成 支聯會 3 常委鄒幸彤、鄧岳君、徐漢光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經歷 13 日審訊後,周六(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沒有遵從通知的規定遞交資料」罪成,押後至下周六(11 日)聽取辯方求情。 鄒幸彤步入羈留室時,多名旁聽人士站起揮手說「保重呀」,獲鄒回「終於見到大家個下巴」。徐漢光、鄧岳君續准保釋,其中鄧步出法院時指:「今日係 3 月 4 號,希望大家仲記得六四 34 周年。」 本案為首宗《國安法》「實施細則」刑事審訊案件,及首宗拒交資料審訊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參考《國安法》條文及相應案例,「實施細則」同樣不容挑戰、不受司法決定左右。 挑戰改身份證性別終極勝訴 Q 先生受訪 身份證上性別一欄,或沒多少人會特別留意。但對跨性別人士而言,在現行政府政策下,這一欄彷彿變成一面透視鏡,即使在外型上如何改變成為心目中的那個自己,當別人看到身份證上的性別,自己猶如全身赤裸,任由旁人目光掃視全身。 為了爭取把這一欄的「F」改為「M」,Q 先生展開了司法覆核之路,一行就十年。期間曾經歷兩次敗訴,至 2023 年 2 月 6 日,終審法院頒下判詞,指局方要求跨性別男子必須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性別,違反《人權法》。5 … Read more

47人案|第四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四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7/2),第 16 日審訊:
控方確認完成對區諾軒主問;另就應用「共謀者原則」向辯方提供 25 頁表格格式的文件,又確認社民連網頁截圖、公民黨片段等證據會用於指控所有被告。法官押後至周三續。控方又確認,涉案協議最早在 2020 年 2 月 15 日已形成。

周三(1/3),第 17 日審訊:
辯方指准保釋被告李予信因打泰拳受傷留院,未能應訊;法官質疑李保釋時參與「危險運動」,最終押後續審。何桂藍代表大狀批評控方新增 3 份證人供詞,均與證物鏈有關,其中一份為新西片段的陳姓攝錄者。法官稱若僅與證物鏈有關,他同感不滿。

周四(2/3),第 18 日審訊:
辯方指李予信周三早上已出院,法官質疑浪費公帑。控方指與 16 名被告分別達成 4 份承認事實,並讀出首份的內容,提及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民主動力」及「香港民研」的工作,又指初選錄得 59 萬張電子票及 2 萬張實體票。

周五(3/3),第 19 日審訊:
區諾軒接受辯方資深大狀潘熙盤問。庭上首次展示區的口供,提及戴耀廷與民主派就如何落實「五大訴求」有「重點爭議」。區被問及公民黨 2020 整年是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時,稱「唔能夠咁武斷」。控方讀畢所有承認事實,何桂藍的版本未提抗爭派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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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油尖旺|11人暴動罪成 10人判囚4年4月 17歲男生判入教導所

10.1 油尖旺|11人暴動罪成 10人判囚4年4月 17歲男生判入教導所
2019 年國慶日有市民在油尖旺區示威,其中 12 人否認在彌敦道參與暴動罪,11 人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周六(4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官王詩麗引述各被告的求情,提到有被告原獲台灣大學錄取,但因本案失去入學資格;亦有被告為咖啡師原定今年 4 月參加拉花比賽,但因本案未能參與。

法官判刑時稱,當日暴動嚴重,示威者衝擊警方權威及法治,直斥他們目無法紀;又指被告預備衣服更換,以免被辨識,明顯是「有備而來,聚眾滋事」。法官拒絕接納辯方指案件延誤 3 年多,指被告可選擇適時認罪,以獲取三分一的刑期扣減。經考慮本案案情,以監禁 4 年 7 個月為量刑起點,各被告獲正面評價,酌情減刑 3 個月,其中 10 人判囚 4 年 4 個月,另外 17 歲被告判入教導所。

法官又提到,每名被告均稱家人年老無人照顧、入獄對其家庭造成困境,惟香港已受負面運動摧殘,且他們明知警方執法或會被捕,被告仍指自己無知、沒深思熟慮,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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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於警FB專頁稱殉職水警林婉儀「抵死」 前男警煽動罪成 求判緩刑

涉於警FB專頁稱殉職水警林婉儀「抵死」 前男警煽動罪成還押3.20判刑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 年 9 月執勤時殉職,26 歲時任男警涉在「香港警察」Facebook 專頁下,發布「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左喇」、「不過係抵死」留言,又轉發關於林婉儀的《立場新聞》報道,指「狗官死一個點夠」。男警早前被裁定一項煽動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周六(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畢辯方進一步求情後,押後案件後至 3 月 20 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庭上透露,被告獲現役警員為他撰寫求情信,而被告母親認為他因口不擇言而犯案,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一直循規蹈矩,予以輕判。裁判官則指雖然辯方希望判緩刑,但她認為需判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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