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的災難當前,有人期望法律能伸張正義,法庭能主持公道,有人則擔心法律權益的遠水,不能救災下生活的近火,亦憂慮「遲來的公義等同沒有公義(法律格言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今期法律 101 希望與讀者鑑古推今,了解香港過去近 30 年的火災案經法庭裁決的歷程。
Podcast 法律101 上周焦點 宏福苑五級火>圖輯:遇難者「頭七」 路祭與公眾悼念 >災後10日重點整合 至少159人死 31失聯 >工權會:外傭遺體未運返鄉 家屬盼盡快安葬 >屋苑棚網樣本7個不合規 政府指有人魚目混珠 >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 張炳良:職權、成員關鍵 >招標時9工程商資料失實 顧問稱不需負責 >「四大訴求」聯署發起人被國安處扣查 准保釋 >兩人涉藉火災騙財 被控洗黑錢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裁決再押後 家屬不解 612基金社團條例案上訴 9個月內判決 保安局正式禁「香港議會」等兩組織在港運作 7.14沙田警受傷 法庭裁兩示威者賠49.5萬元
史無前例的災難當前,有人期望法律能伸張正義,法庭能主持公道,有人則擔心法律權益的遠水,不能救災下生活的近火,亦憂慮「遲來的公義等同沒有公義(法律格言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今期法律 101 希望與讀者鑑古推今,了解香港過去近 30 年的火災案經法庭裁決的歷程。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後踏入第 10 日。這場逾 70 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災難,揭發出屋苑大維修工程棚網不合規、火警鐘失靈多項問題,影響延伸全港,政府已下令所有大維修樓宇拆除棚網,警方調查多宗棚網證書涉造假的案件。
另一方面,政府指全力究責、徹查事件,廉署及警方以貪污誤殺罪名拘捕多人,特首李家超指將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與以往有傳召權的法定委員會有別。另一方面,國安處拘捕數人,亦約談擬舉行記者會的民協成員。
《法庭線》綜合傳媒報道、政府新聞公報,讓讀者了解災後 10 日重點。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累計逾 150 人死亡,當中包括 10 名外傭,仍有 1 人失聯。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接獲消息現場發現一具遺體,「好大可能係外籍家務工」,已接觸其在港妹妹提供 DNA 進行配對。
至於身故的外傭,工權會指,暫時未能安排運送回鄉,遠在印尼的家屬都相當焦急,因按照印尼習俗,遺體一般需於 1 至 3 日內舉行葬禮,「所以家屬都好緊張⋯⋯幾時先可以去做呢個儀式,即係將佢落土為安。」
工權會又指,外傭過身令不少家庭頓失經濟之柱,正與其他移工組織協助家屬申領民間基金,再由當地義工進行家訪,核實身分後會盡快匯款以解燃眉之急。有中介指,僱主替外傭購買的保險,一般涵蓋殮葬費、身故賠償等,呼籲僱主盡快聯絡死者家屬,協助他們透過勞工處及保險公司索償。
50 歲男子被指今年 11 月 9 日在港鐵深水埗站 D2 出口外,損壞屬於立法會九龍西換屆選舉候選人鄭泳舜的一枝旗桿,被控刑事損壞罪,案件周五(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保安在庭內、外數次呼叫被告名字後,指「法官大人,係冇人應嘅」,及後經控方申請,裁判官朱文瀚發出拘捕令,並撤銷被告的擔保。
鄭泳舜為立法會換屆選舉九龍西選區候選人,同區其他候選人包括關煒曦、劉愛詩、梁文廣、龐朝輝。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勞工處上周指去年 7 月起 16 次巡查屋苑工程,就不安全高處工作向承建商作 3 宗檢控。處方周四(4 日)提供檢控詳情,指被票控的為「宏業建築」及「盈利豐棚業」,分別就「沒防止墮下」罪被判罰款 1.8 萬元及 1.2 萬元。
另外,外界關注火警期間屋苑消防設備是否正常運作。消防處回覆指,火災翌日測試顯示,8 幢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均未處於有效操作狀態,然而根據前線人員及現場資料,宏新閣的火警鐘曾鳴響。
「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沒註冊為社團案,5 名信託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四(4 日)展開第二天聆訊,上訴方和律政司完成陳詞,法官押後於 9 個月內,即明年 9 月或之前頒判決。
上訴方資深大狀李志喜稱,法庭愈循廣義詮釋條例,對結社自由就構成愈大損害,又引「香港民族黨」與近日兩組織被禁在港運作為例,指很多事現已可循國安法規處理,反問仍要求註冊社團有何用處。大狀林國輝則指,何韻詩真誠相信是出於人道支援而成立基金,而非社團。
律政司一方則認為「612基金」屬於信託,亦是條例定義下的社團,指上訴人為着共同目的聚在一起開會,亦有涉足公開籌款等活動。
首天聆訊|官關注組織性質 上訴方:並非信託亦不是社團
大埔宏福苑上周五級火,導致逾百人死亡,有人疑利用火災騙取市民捐款。27 歲中國籍女子涉借出銀行戶口,收取 5 萬元捐款,被控一項洗黑錢罪, 案件周四(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另透露初步得悉涉案款項達 100 萬元,惟仍需時確認。辯方申請保釋獲批,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2 月 4 日再訊,期間批准被告以現金 15 萬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日到警署報到等條件保釋。
「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沒註冊為社團案,5 名信託人不服定罪提上訴,周三(3 日)展開首天聆訊。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大律師吳靄儀的法律代表完成陳詞。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關注,組織在性質上是否信託。
上訴方否認,又指單憑有共同目的不足夠認定它是社團,而它亦沒有階級架構、不設會員。上訴方又指,律政司錯誤依賴七十年代判例,而原審裁斷吳靄儀是基金負責人等,與實況「格格不入」。案件周四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