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清拆重建的石硤尾大坑西邨,有居民提出第二宗司法覆核,指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審查回遷資格、沒妥善安置、要求聲明放棄追訴權等做法,屬不公義、不合理及越權,而城規會早年把安置條款列為指引性質屬錯誤。
案件周二(25 日)進行覆核許可聆訊,與訟方採納書面陳詞。高院法官高浩文即日駁回申請,下令居民支付「平屋」與城規會的訟費,並押後下周四(12 月 4 日)或之前頒判詞。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正清拆重建的石硤尾大坑西邨,有居民提出第二宗司法覆核,指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審查回遷資格、沒妥善安置、要求聲明放棄追訴權等做法,屬不公義、不合理及越權,而城規會早年把安置條款列為指引性質屬錯誤。
案件周二(25 日)進行覆核許可聆訊,與訟方採納書面陳詞。高院法官高浩文即日駁回申請,下令居民支付「平屋」與城規會的訟費,並押後下周四(12 月 4 日)或之前頒判詞。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港交所時任上市部助理副總裁譚卓彥,被指去年收賄 15 萬元,向周姓男子披露港交所電郵帳戶中有關 4 間公司的機密資料。周另牽涉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期間指示鄧姓男子保管 387 萬元現金、干擾行車記錄儀運作等。
譚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周、鄧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二(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要求,押後至明年 1 月 2 日再訊,候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3 人獲准保釋。
一名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2010 年起被施加「有條件釋放令」,他稱首 4 年都不知可向精神健康審裁處覆核命令,其後亦不知可尋求法律援助,結果 4 度自行覆核均遭駁回。他在 2023 年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醫管局和審裁處沒向他解釋權利,構成不公。
法官高浩文周一(24 日)裁定男子勝訴,指醫管局違反普通法要求,沒採取切實可行步驟,確保申請人及其親屬知道病人有權向審裁處申請覆核。判詞提到,「若病人根本不知道這些權利,可以說這些權利實際上是無價值的」,人權等字詞亦只是空話。
申請人夏志偉回覆《法庭線》查詢,形容花了 4 年時間研究法律行動,「算是活出一點點意義!」,又指現時尚待律政司會否上訴,但相信案件都已成案例,能幫助其他人。
32 歲男警被指於 2019 年,向醫生虛報任健身教練、手術後無法履行工作,騙取 54 日病假,被控欺詐罪。被告不認罪,案件周一(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證人、被告案中的主診醫生作供指,男警 2019 年因小腸氣求醫時,向他提及其職業為健身教練,而上司會要求上班時做劇烈運動。醫生稱考量其職業需要後,批出 110 日病假。醫生續指,男警後來坦承為警員,「社運唔想上前線」。醫生稱,若早知被告是警員,批出的假期會較短。
男警作供時則指,社運期間警員屢受針對,他不知道醫生的政治立場,擔心個人資料洩露,家人會被起底針對,故隨口稱自己是健身教練。男警又指,曾向總督察查詢,醫療報告上的職業為健身教練有否問題,對方指「名同身份證對就得」。
31 歲港鐵職員 2024 年 4 月,在油塘站月台執勤時,腳踢臥地醉酒乘客面部,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周一(24 日)原定在觀塘法院開審。
控方指,控辯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另申請修訂控罪為「普通襲擊」罪,均獲裁判官丘國新批准。官下令被告自簽 1,500 元、守行為 24 個月,並撤銷控罪。被告另需支付 300 元訟費。
黃百鳴涉慫使胞妹就旗下天馬影視股份進行內幕交易一案,周一(24 日)展開第七日審訊。辯方反對從黃胞妹手機擷取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繼續以「案中案」程序處理。
時任法證顧問供稱,受證監會委託為涉案手機取證,指取證前已獲告知手機密碼;取證時機主代表在場,沒反對他輸入密碼。官裁表證成立,案件押至周五就「案中案」作口頭陳詞。
第六日審訊|證監會部門總監確認 搜天馬辦公室前向一職員解釋搜查令
Podcast 法律101 上周焦點 煽動分裂罪成囚5年 馬俊文刑滿出獄 陳輝旺非法被殺 警員林偉榮申暫禁起訴失敗 男子涉煽惑不投票或投白票 被控煽動罪 3人涉轉載FB帖文 被控煽惑不投票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 明年3月再訊 反恐第二案 判囚18年何卓為提上訴 男嬰受虐、哽奶亡 託養夫婦認罪判囚 黃百鳴被控內幕交易案開審 證監人員作供 一拳辦西班牙文興趣班 被控管理未註冊學校 啟德冧棚架致兩死 管工與工人被控誤殺 被控偷拍裙底 K Kwong認罪候判
17 歲少年去年在青衣南橋騎單車遭的士從後撞倒,搶救不治。70 歲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周五(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判監 24 個月、停牌 5 年。
暫委法官徐綺薇指,被告罪責中度偏高,死者雖沒穿反光衣,但單車有裝紅色車尾燈,且案發路段屬直路,被告身為富有經驗司機,應預期路段或有單車,當時連後座乘客亦察覺到,反問為何被告「完全無察覺到呢?」官強調,職業司機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如未能維持駕駛能力,尤其年紀漸長,車輛可瞬間成為奪命工具。
死者祖母在庭外稱,判罰多寡無補於事,「唔會畀得返個孫我」,但指已接受被告一家道歉,暫不打算民事追究。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因不欲成為子女負擔故仍有工作,事發後深感悔疚,家人盼法庭輕判,讓被告「用餘生行善,積德懺悔贖罪」。
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元朗區議員程振明與相關人士,被律政司入稟區域法院,代稅局申索近 140 萬元印花稅款及附加印花稅。入稟狀指,程振明與他人就元朗 8 幅土地的「分產契」(Deed of Partition)涉及未償付印花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