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與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煽動顛覆罪成,原訟庭 3 法官周五(11 日)在西九龍法院將 3 人判囚 5 年 2 個月至 7 年 3 個月。官指他們罪責基本相同,皆以 7 年半為量刑起點,個別減刑 3 至 28 個月,當中何俊仁認罪減刑不足四分一。支聯會則判罰款 150 萬元。
扣除已還押日子,預料 3 人 2028 至 2030 年出獄,屆時 45 歲至 76 歲(見內文圖)。3 人聞判時平靜,鄒散庭時以口型向旁聽席說「拜拜」。法官押後處理是否沒收國殤之柱,並指鄒若擬參與需先向法庭釐清身分。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稱一定會上訴,吳敏兒則稱望 3 人捱過獄中日子與家人重聚。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刑期反映罪責極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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