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早前提刑罰上訴被即日駁回。上訴庭周三(11 日)頒下判決理由。
白衣人吳偉德一方指,吳着車廂內的人「唔好挑釁」又曾堵住車門,有調停角色,但判詞反駁指吳有參與施襲,即使短暫堵住車門不讓白衣人進車廂,亦非調停,而其着人「唔好再挑釁」有「後果自負」意味,更像是威嚇。至於王浩昇及鄭文傑,上訴庭亦反駁指量刑沒過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早前提刑罰上訴被即日駁回。上訴庭周三(11 日)頒下判決理由。
白衣人吳偉德一方指,吳着車廂內的人「唔好挑釁」又曾堵住車門,有調停角色,但判詞反駁指吳有參與施襲,即使短暫堵住車門不讓白衣人進車廂,亦非調停,而其着人「唔好再挑釁」有「後果自負」意味,更像是威嚇。至於王浩昇及鄭文傑,上訴庭亦反駁指量刑沒過重。
從澳洲返港的 21 歲女子,被指於 2019 年在炮台山油街管有鐳射筆及噴漆,事隔 6 年半被起訴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兩罪,案件周一(9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保釋獲准,裁判官高偉雄押後至 4 月 21 日再訊。
被告被押解至法庭,束馬尾,穿白色「I(心型 emoji)HK」上衣應訊。控方指被告於 2019 年被捕,及後「踢保」並於 2021 年離港,一直逗留在澳洲。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兩次、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兩男涉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高等法院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當中現年 26 歲男子在今年初被改裁罪成、判監 12 周。高院資料顯示,男子提出定罪上訴,暫未排期聆訊。
本案男子在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被發還後,先後向高院及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皆被駁回。他維持不認罪,經重審後被裁定罪成。辯方當時求情指,男子案發時 20 歲,判監時 26 歲,若原審時罪成,以 21 歲之齡尚可判入勞教中心,惟當時已超齡,盼法庭可酌情減刑,惟官拒絕指延時由其上訴構成。
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上訴庭周三(25 日)即日駁回 3 人刑罰上訴,押後在 6 個月內頒判詞。3 人繼續服刑。庭上指,其中兩人另因自稱黑幫成員、販毒罪成被加監。
白衣人吳偉德的代表指,吳當時在元朗站內着人「唔好挑釁」,有調停角色,而原審法官錯誤沒接納作求情。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吳當時言行屬「震懾」多於調停,而若非白衣人挑釁,月台上的列車本可開走,「你冇權入去叫人唔好挑釁,人哋有權喺度」。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的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與其他人到美心西餅縱火,被裁定縱火等 4 罪成,判囚 6 年。上訴庭周五(6 日)處理男生的刑罰上訴,3 法官即日駁回,將於 6 個月內頒判詞。庭上透露,男生預計於明年一月出獄。
上訴方指男生案發時年輕,患專注力不足及抑鬱症,而原審官判刑前沒索取院所報告,屬原則上出錯,又指男生服刑期間積極更生,「佢好想融入社會,唔係淨係得個講字」,望可酌情降低刑期。官則指案發日為反《國安法》示威,案情相當嚴重,又指上訴人自發更生,法庭毋須以減刑鼓勵。
吳子樂與另一男子陳維亮被指在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人被控串謀煽惑暴動等兩罪,案件周五(6 日)再訊。吳穿黑色西裝外套、淺藍色恤衫,神情略為憔悴,臉型亦較以往消瘦,不時望向旁聽席。
控方甫開庭指,吳沒律師代表,陳則由周姓律師代表,並申請押後案件至 3 月 20 日,以待律政司考慮控罪適合性及審訊法院級別。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陳沒保釋申請,吳則在法官詢問下,以響亮聲音表示沒保釋申請。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 年 6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高院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兩男維持不認罪受審,周三(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一罪成、一無罪。據《法庭線》統計,無罪被告亦是反修例案中,首名被發還重審後,再獲判無罪的首例。
裁判官劉淑嫻指,任社工被告呈單據證明其行程,不能排除他為勸籲教友而到場,加上他曾呼籲教友以非暴力手段表達訴求,認為其沒意圖參與非法集結。就罪成被告,官指無辜途人只會逃避催淚彈,但不會逃避警員,加上學生被告攜有索帶可供示威者使用,裁定其非法集結和蒙面罪成。辯方期望可索取社服令報告但被拒,官下令為其索取背景報告,還押至 2 月 4 日判刑。
在首宗元朗 721 白衣人暴動案獲裁無罪的王志榮,被上訴庭發還重新考慮,原審法官改裁王暴動、有意圖傷人罪成,判囚 7 年。王不服刑罰提上訴,爭議經發還處理罪成的情況,被告應否獲減刑。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二(20 日)向王批出上訴許可。
王一方提出原審時節省法庭時間,官駁回並指「你點慳法庭時間呢?同意事實話搵到你對鞋,你都話唔係你⋯嚴重啲講直頭係誤導控方」。惟官指,經發還罪成者應否獲減刑的議題「有啲研究空間」,認為亦可爭議審訊延長造成心理壓力是否可獲減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4 人經審訊被定罪後,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上訴庭周四(8日)聽取陳詞後即日駁回,料 6 個月內頒判詞。
法官關注案中刑罰沒明顯過重,上訴庭不宜介入,而定罪上訴理據已於同類案件駁回,另指律政司一方遺漏近期判例。庭上披露,4 名上訴人最快將在今年 7 月及 9 月相繼出獄。
2025 年,是反修例運動六年。《法庭線》持續追蹤案件進度,整理及分析超過 2,000 宗街頭案件,以數據回顧這場至今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社運。大部分案件審結之際,出獄被告的近況亦是焦點之一。記者訪問數名獲釋被告,了解他們如何適應現狀,在不安中展開新生活,包括一對夫婦與初生兒子分離、團聚的故事。
另一方面,部分原審無罪的被告,今年重審罪成判囚,包括社工陳虹秀,《法庭線》記錄她入獄前的準備。今年亦首度有被指示威者暴動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法庭線》整理 2025 年重要案件,分成社會篇、社運篇及國安篇,一連三日與大家回顧年度法庭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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