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兩男涉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高等法院撤銷無罪裁決,發還原審處理,當中現年 26 歲男子在今年初被改裁罪成、判監 12 周。高院資料顯示,男子提出定罪上訴,暫未排期聆訊。
本案男子在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被發還後,先後向高院及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皆被駁回。他維持不認罪,經重審後被裁定罪成。辯方當時求情指,男子案發時 20 歲,判監時 26 歲,若原審時罪成,以 21 歲之齡尚可判入勞教中心,惟當時已超齡,盼法庭可酌情減刑,惟官拒絕指延時由其上訴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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