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一名居民關偉建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被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駁回。關再向林申請上訴許可,林周一(1 日)頒判詞駁回。
官在判詞表示,法庭如何解讀政府 1952 年的承諾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而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訟庭裁決,本案上訴幾乎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同時駁回關要求「平屋」暫緩執行收樓令的申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一名居民關偉建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被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駁回。關再向林申請上訴許可,林周一(1 日)頒判詞駁回。
官在判詞表示,法庭如何解讀政府 1952 年的承諾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而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訟庭裁決,本案上訴幾乎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同時駁回關要求「平屋」暫緩執行收樓令的申請。
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的程序提司法覆核勝訴,環保署和土拓署皆提上訴,上訴庭周一(31 日)駁回,兩部門並須支付球會一方訟費。
上訴庭指,由土拓署擬備的原環評報告至少在古樹名木、文化遺產、蝙蝠等議題未達到法定要求,如在資訊不完整下作公眾諮詢,程序上不合規。有關資料在諮詢之後以補充形式披露,應該重新作公眾諮詢,亦應考慮球會的回應,否則決策上不合理。
球會歡迎裁決,重申舊球場是香港珍貴的「活古蹟」,至今仍被用作大賽球場,球會將繼續與政府溝通保留它,並善用球會資源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高球及體育旅遊發展。
中國恒大集團前年被香港高院頒令清盤,財務報表亦涉造假。證監會今年 4 月指,與恒大核數師羅兵咸永道香港(PwC HK)達成和解協議,對方在不承認法律責任下將預留 10 億元補償合資格的恒大少數股東。恒大清盤人質疑證監會做法涉越權,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周三(19 日)聆訊,恒大清盤人一方指,本案是證監會成立逾 30 年以來首次與第三方簽署和解協議,條款無公開、不受司法監督,屬史無前例。證監會一方主張有廣泛酌情權,法例沒明文禁簽訂和解協議,而法律程序仍由法庭把關。法官押後至 10 月底前頒裁決。
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與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遭「箍頸」,留醫期間死亡。死因庭陪審團去年第二次裁定陳「非法被殺」。涉事西九龍衝鋒隊警員林偉榮再次申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決及暫時禁制律政司檢控。
高院法官高浩文去年駁回禁制令申請,並押後司法覆核許可聆訊,案件周二(18 日)在高院提訊。林一方指出,是次司法覆核涉及逾 1,000 頁中文謄本等,並透露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將在聆訊中代表林。官最終排期明年 1 月 27 日至 28 日處理「合併聆訊」,聆訊將由另一雙語法官處理。
民航處電子工程師因工作表現持續未達標,前年被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要求退休。他司法覆核失敗後提上訴,指原審法官高浩文未仔細及恰當地審視其理據等,周一(17 日)被上訴庭駁回。
上訴庭指案件不涉重大廣泛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法律議題,工程師亦缺乏理據,判他須付政府一方約 3.4 萬元訟費。
一名城大生物醫學工程學士生,因成續不達標,3 個學期的成績平均績點(GPA)不足 1.7,2024 年被勒令退學。他向城大申請覆核後獲酌情恢復學籍,惟下一學期 GPA 仍不達標,今年再被終止學籍。該學生不服決定提司法覆核,高院周五(14 日)拒批許可,申請人須付 16 萬訟費。
申請人爭議校方酌情讓他復課後,應重新計算成績,惟暫委法官林展程指,校方規條列明學生任何 3 個學期成績不達標,可被終止學籍,無規定復學後可重新計算,故申請人的理據無可爭辯。判詞末段特別提到,大學一般被期望給予學生機會,會交由校方決定是否向該學生追討訟費,又指申請人竭盡所能挽回學籍,「可見他確實在意其學業,值得社會給他一個機會」。
資深電影文化工作者劉嶔提出司法覆核,指香港電影資料館出版的書籍《香港影片大全》第九卷,以其研究和檔案資料為基礎,但館方沒在書籍承認其研究員身分,僅將他列入鳴謝名單,認為做法不公平,要求法庭下令撤銷館方決定。案件周二(11 日)在高院審理。
劉一方指,劉付出極大努力和心血,資料館受惠於劉的見解、專業知識卻沒署名,做法是貶低劉的工作。館方則指,初步資料搜集、輸入的工作,與資料館保存歷史文化使命無關,又指雖然資料館由政府營運,但在本案牽涉編輯判斷,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官押後裁決。
8.18 民陣流水式集會案,吳靄儀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被指行為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今年 6 月,以大比數裁定投訴不成立。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上周五(7 日)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判決,指示審裁組發信訓誡。
入稟狀指,單憑刑事案裁決,投訴已成立,然而審裁組與刑事案裁決有矛盾、構成「側面攻擊」。入稟狀又指,審裁組錯誤認為吳的不當行為,與其大律師身分缺乏關聯,惟吳的行為向公眾傳遞錯誤訊息,以為大律師接受公然藐視法律的行為,「在政治局勢高度緊張的時期,此舉無疑給香港人, 尤其那些認同吳政治觀點的人,樹立一個不良榜樣。」
觀塘茶果嶺村去年起因政府發展公屋而被清拆。一名居民指自己「逆權侵佔」逾 60 年、擁有業權,與地政總署達成協議後遷出。他早前入稟土地審裁處,追討收地賠償,惟被地政總署剔除申索。他後來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署方收地程序不合法。
高院周三(5 日)開庭審理司法覆核。居民一方陳詞指,地政總署曾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其後改用驅逐「不合法佔用者」的《土地(雜項條文)》條例,質疑署方前後矛盾、出爾反爾,構成不公。法官則關注,涉案地段是否屬居民擁有,仍有待另一宗高院逆權侵佔訴訟結果,下令案件擇日繼續。
林逸華律師行因被指與「撞車碰瓷黨」有關而受警方調查,業務亦被律師會介入而終止。律師行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警方取走的證物當中,包括受「法律專業保密特權」(LPP)保護的客戶檔案,上周五在高院聆訊時被即時駁回。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一(3 日)頒判詞補充原因,引述警方指受爭議檔案涉及偽造的汽車維修單據、收入證明等,認為至少有強力表面證供顯示與欺詐等罪相關。判詞續指,林逸華向法庭指在本案不會有任何角色,但因申請方及林沒正式撤訴,判他們需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