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世瑜刑期上訴 律政司引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官質疑「外地法律」不適用

呂世瑜刑期上訴 律政司引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官質疑「外地法律」不適用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被告不服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一(24 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律政司一方引用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沿用普通法,內地法律是「外地法律」(foreign law),不能直接引用,又指終審法院的案例,都沒有提及可參考內地刑法解釋《國安法》。

3 名上訴庭法官聽畢陳詞,將於 3 個月內裁決。另外,「羊村繪本案」被告陳源森到庭旁聽,呂世瑜舉手向他示意,陳源森點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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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學思政」王逸戰等 4 人判囚 30 至 36 月、入教導所 官:情節輕微但偏嚴重

「賢學思政」王逸戰等 4 人判囚 30 至 36 月、入教導所 官:情節輕微但偏近嚴重一端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2022 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王、陳及朱 3 人周六(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至 36 月;黃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肯定 4 人知道「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意思,是「煽動公眾推翻中央,成立所謂香港民族政權」,認為他們是蓄意挑戰《國安法》。法官又指,基於 4 人公開發言少於「馬俊文案」,也沒用社交媒體煽動,裁定本案屬情節輕微類別,但偏近較嚴重一端。

4 人早上步入法庭,多名旁聽者站起向他們揮手,黃沅琳頻探頭望親友。《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宣讀判詞時,王、陳、朱一直望向法官,黃則多望旁聽或記者席。在讀至陳的背景、其母在他還押期間的困難時,家屬席傳出泣聲。判刑後,有男子大叫「黃沅琳我愛你呀,我等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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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致謝梁健輝 4 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押 12 月再訊 辯方稱兩被告將有答辯方向

涉致謝梁健輝 4 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押 12 月再訊 辯方稱兩被告將有答辯方向
4 名港大生被指於 2021 年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及支持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議案,被控一項《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案件周四(20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跟辯方商討後,指其中一名被告的情況「有進一步進展」,希望押後本案再作商討。另兩名被告的代表大狀則指「相信下次提堂有答辯方向」。4 名被告續准保釋。

區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押至 12 月 6 日再訊,又指本案已拖延了一段時間,「除非有非常好嘅理由,(否則)下次一定要聽到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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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警方據《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 黎智英司法覆核敗訴、上訴遭駁回

挑戰警方據《國安法》細則手令查新聞材料 黎智英司法覆核敗訴、上訴遭駁回
2020 年 8 月 10 日,警方國安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 2 名兒子和多名集團高層,並按法庭手令檢取大批資料。黎智英 3 天後入稟要求歸還「新聞材料」,法庭於 2021 年 2 月下令暫時封存相關資料。

警方 2022 年 7 月 8 日,據《國安法實施細則》申獲新搜查令,容許搜查從黎智英手機取得、約 8000 多項的「新聞材料」。黎智英提出司法覆核,8 月被裁定敗訴後提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三(19 日)駁回申請,並下令黎智英一方支付訟費。

上訴庭判詞指,為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安罪行,「警方必須能夠展開任何有效搜查,包括載有危害國安犯罪證據的新聞材料」,又指儘管新聞材料對新聞自由重要,但在刑事調查中並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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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高院指為公眾利益 准聘英國御狀 Tim Owen 抗辯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高院指為公眾利益 准聘英國御狀 Tim Owen 抗辯
至今還押 21 個月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排期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黎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惟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反對。

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三(19 日)頒下判詞,多次指本案議題特別複雜,並非如律政司長及大律師公會所形容般簡單。他又指本案爭議對本地的法律發展具「龐大的重要性」、帶來極大的司法價值,考慮公眾利益後,批准認許 Tim Owen 來港抗辯。

判詞亦透露,案件爭議點包括控罪範圍是否過寬、黎智英就國安事宜評論及受訪,如何構成控罪中的「請求」外國勢力干預中港事務等。

據所屬大律師事務所簡介,Tim Owen 主要參與欺詐、引渡及人權等案件,曾代表佔中「七警案」中總督察黃祖成、謀殺兩印尼女子罪成的英籍銀行家,亦至少兩次向律政司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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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學思政」案求情 官質疑比「光城者」更有號召力 10.22 再訊料同日判刑

「賢學思政」案求情 官質疑比「光城者」更有號召力 10.22 再訊料同日判刑
前「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被指擺街站,籲「揭竿而起」、喊「光時口號」,今年 7 月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六(15 日)繼續處理求情及法律爭議。

控方指,若法官裁定被告「情節輕微」,便可同日判刑,否則建議待涉及《國安法》刑期爭議的「呂世瑜上訴案」有裁決後判刑。辯方則重申認為本案屬「情節輕微」,望即日判刑。

法官郭偉健在辯方求情時質疑,王逸戰曾接受媒體訪問,又指賢學思政的號召力「可以講係比光城者多」,對於本案情節屬嚴重或輕微,「相信有一個初步諗法」。案件押後至 10 月 22 日再訊,法官表明「希望(屆時)起碼部分被告判刑處理得到,或者有可能全部被告都處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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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申上訴 官關注條文限「量刑起點」或「最終刑期」

認違國安法不獲三分一減刑 呂世瑜申上訴 官關注條文限「量刑起點」或「最終刑期」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被告不服刑罰申請上訴許可,周四(13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法官關注「5 年以上刑期」,是限制「量刑起點」還是「最終刑期」,呂世瑜一方認為限制前者,律政司一方則認為是後者,並申請押後,進一步準備陳詞。法官應律政司要求,押後案件至 10 月 24 日續審。

呂世瑜穿着白色袖衫、格子毛衣背心出庭,開庭時不時望向家屬席,向親友擺心心手勢,離庭時又與他們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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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與親友相擁拍肩鼓勵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早前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方梓皓步出塘福懲教所時,與親友相擁、互相拍肩鼓勵。黎雯齡、楊逸意及伍巧怡則在親友的傘陣護送下,一同離開羅湖懲教所。 本案為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經審訊後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官於判刑時裁定煽動罪合憲;又指《刑事罪行條例》定義的煽動意圖,沒有訂明「煽動暴力」是必要元素。法官又指,為了維護國家安全,限制言論、出版自由「實屬必要」。 文字報道: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羊村案5人刑滿出獄 1997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5 人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本案為 1997 年以來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庭線》整合案件起訴、定罪至刑滿一年多來的重點,包括伍巧怡就被拒保釋向終院申上訴許可,3 名大法官裁定煽動刊物罪屬於危害國安罪行,應採納《國安法》較嚴格的保釋門檻。

區院法官郭偉健裁決時,認為現今謠言、假資訊更有效癱瘓政府、令其下台,故普通法下煽動意圖必須包括煽動暴力不再適用,又指香港政治形勢不穩,為保國安限制言論等自由屬必要。至求情階段,黎雯齡、楊逸意提及「有限制嘅自由係咪自由呢?」等,被法官和控方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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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5 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 官:不排除不成熟受誤導

光城者案|5 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 官:不排除不成熟受誤導
組織「光城者」7 名成員被指擺街站提倡以武力推翻政權,7 人早前承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其中 5 名未滿 21 歲被告,周六(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本案屬首宗有未成人因《國安法》定罪的案件,同案另外兩名成年被告押後至 11 月 25 日再訊。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本案整體上屬「情節嚴重」,被告對香港及國家有嚴重錯誤的觀感,產生「流血革命」的極端思想,又試圖說服他人無底線抗爭,即使只有一小撮人、甚至一人被煽動,亦會對社會治安構成風險。

但法官指,5 名被告案發時年輕、不成熟、或受誤導,犯罪情節降低為「情節較輕」。考慮到公眾利益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社會服務令並不足夠,在平衡阻嚇性及更生後判 5 人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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