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 月 19 日,「47 人案」被告之一的劉頴匡,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集會因警方要求而中止,有示威者追打警員至長江中心。劉頴匡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獲存檔法庭。餘下 4 人被控暴動等罪,一人認罪、一人否認部分控罪、另兩人則不認罪受審。案件周四(17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法官張潔宜指,案發時 19 歲男生與片段目標人物的背包款式多處細節不同,裁定其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當庭釋放。而 20 歲學生家中搜出的骷髏圖案面罩與片段人士相同;34 歲運輸工在警誡下承認警員遭襲擊時身處人群中,法官認為他身在其中鼓勵他人施襲,裁定兩人暴動罪成。但因沒證據顯示,他們與其他襲擊者有接觸,裁定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 9 月 1 日判刑,兩名罪成被告須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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