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大批民眾前往油尖旺區稱要營救被困的示威者。其中 5 人被控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受審,案件踏進第 13 天審訊。其中一名任職大學研究員的女被告親自作供,指當日於洗衣街公廁如廁,後被警員從後拉背囊,她頭撞地後失去知覺,又指稱醒來後被警員戴上一隻不屬於自己的手套。醫生診斷報告顯示,她曾被拖行數米,身上有多處瘀傷腫脹。
另外,控方盤問時質疑為何被告工作繁忙,案發當日仍然可逛街,被告回答稱「I need a social life」。
2019 年 11 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大批民眾前往油尖旺區稱要營救被困的示威者。其中 5 人被控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受審,案件踏進第 13 天審訊。其中一名任職大學研究員的女被告親自作供,指當日於洗衣街公廁如廁,後被警員從後拉背囊,她頭撞地後失去知覺,又指稱醒來後被警員戴上一隻不屬於自己的手套。醫生診斷報告顯示,她曾被拖行數米,身上有多處瘀傷腫脹。
另外,控方盤問時質疑為何被告工作繁忙,案發當日仍然可逛街,被告回答稱「I need a social life」。
網民 2019 年 10.1 國慶發起示威,各區爆發激烈警民衝突,12 名被告被指在尖沙咀附近暴動,今( 23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任職電影製作的女被告供稱,她是短片《再見李俊賢》的燈光助理,當日與其他工作人員到油尖旺區視察拍攝場地,在加士居道附近完成工作後,突然遭警員從後用身軀壓住,她曾大叫「我做嘢路過」。女被告其後被搜出眼罩及口罩,她解釋警方在該段時間曾施放催淚彈,遂將上述物品放在背囊,「攞定以防萬一」,但強調當日沒有用過。
2019 年 11 月理大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名案發時 16 歲的理大男生於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20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練錦鴻表示,年輕並非減刑理由,但認為當時有不少成年人呼籲參與示威,「應該要罰嘅係呢啲成年人」。法官考慮整體情況,指雖然判監符合法律原則,但法庭應該法外施仁,希望刑期不會對被告一生軌跡造成重大挫折,最終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並須付一萬元堂費。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一帶聚集,稱要營救被困理大的示威者。其中一名 19 歲技術學徒於開審前承認參與暴動,還押至今( 20 日)判刑。
法官張潔宜認為,本案參與人數眾多,涉及投擲汽油彈和磚頭的暴力行為,量刑起點不應低於 5 年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年輕尚輕、勇於承擔責任,且並非領導角色等,最終判入教導所。
2019 年 7 月 21 日,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人,在元朗站襲擊事件,被控一項暴動罪。林卓廷今(19 日)於區域法院申請保釋,獲法官郭偉健批准,但他因 47 人初選案要繼續還押。
林卓廷今精神不俗,多次向母親點頭及揮手,又在散庭時向旁聽席高呼「大家身體健康!」。
2019 年 7 月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警民衝突,警方拘捕多人,其中 3 名男子早前承認暴動罪,分別被判監 40 個月及 48 個月。案中指稱被毆打的兩名警員,昨 (18 日) 入稟區域法院,指他們在事件中多處受傷,向 3 名被告索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2019 年 11 月 2 日,有示威者在跑馬地一帶聚集,並涉嫌破壞位於灣仔的新華社香港分社,一名 15 歲男童事後被捕及被控暴動。他本周二(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少年庭,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回覆指,會研究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2019 年 11 月 19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衝突。警方在尖沙咀厚福街拘捕多人,當中 5 人被控暴動罪,4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6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2019 年 11 月 12 日的「破曉行動」中,3 名女大學生被指在恒生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早前被捕後一度「踢保」。事隔近兩年半,警方提出檢控,案件今( 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人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下月 23 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舉行太子站「831」事件半年集會,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事隔逾兩年,再有 3 男 1 女分別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兩案周二( 1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