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女被指 2019 年加入一個呼籲家長捐款「助養」仔女「發夢」的 Telegram 群組,並使用銀行及 PayMe 帳戶等,處理共約 167 萬元,又商討自留款項開店、買車、旅遊等。兩人承認共 6 項「洗黑錢」罪,男被告被判囚 32 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早前引報告指女被告智商較常人低,押後判刑待索社服令及感化報告。案件押至周二(9 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女被告的報告正面,考慮其案中角色、個人背景,及已還押一段時間,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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