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元朗 7.21 白衣人襲擊事件發生逾 3 年,64 歲男子程偉明被指以拳頭及藤條襲擊市民,並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前往月台。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罪成,周四(27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 4 年 3 個月。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被告角色積極但非主導,萬幸今次事件中,大部分人受傷程度不算十分嚴重,「話雖如此,對社會造成的震撼,從當時嘩然輿論可見一斑」,又指對不同團體造成的撕裂是毋容置疑。法官表示,考慮辯方抗辯焦點集中,是「十分負責任的抗辯態度」,又說被告現年 64 歲,是高齡鋃鐺入獄,故給予額外恩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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