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周日(5 日)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的士在炮台山道落斜時疑失控,衝前撞倒途人,兩人重傷。85 歲的士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周二(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駕駛任何車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北角周日(5 日)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的士在炮台山道落斜時疑失控,衝前撞倒途人,兩人重傷。85 歲的士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周二(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駕駛任何車輛。
7 名私家醫生疑濫發「免針紙」被警方調查,其中一名醫生蔡淑梅,涉訛稱有 2 人基於醫療理由,不宜接種新冠疫苗,被起訴 2 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周二(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稱涉案病人逾一萬名,須押後至 5 月 30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辯方不反對。 辯方指被告飼養的唐狗患癌,加上被告經 40 年漫長工作後,現已處退休階段,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由每周逢星期一和星期五到東涌警署報到,變更為僅星期一報到;控方不反對。上述申請均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
隸屬屯門總區特別職務隊的 1 名警長和 3 名警員,被指調查販毒案期間,揑造搜屋紀錄,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一(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案件早前表證成立,第三被告選擇作供。 第三被告供稱獲疑犯告知家中有老人、年幼姪子,「唔希望嚇親家人」,故搜屋時沒開燈,單靠電筒和屋外街燈照明,並按涉案警長指示,搜索客廳後便離開,未有驚動疑犯家人。 控方盤問時指,被告於 2019 年廉署警誡會面中,稱不清楚屋內細節,並指家中無人,「反而被落案起訴後,你會話記得(調查過)咩地方」;羅解釋「控方提供嘅文件帶到啲回憶畀我」。控方追問「點解今日可以講到有兩間房、房門冇打開」;羅指事後曾與其餘被告討論,勾起回憶,遭控方質疑他們統一口徑,被告否認。
立法會於去年 5 月審議 2022 年度財政預算案的《2022 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一名 64 歲無業女子涉於公眾席叫囂,及與保安糾纏。她原被控「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及「普通襲擊」兩罪,其後被改控《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及一項干預立法會人員罪。 被告早前承認藐視罪,周一(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另被裁定「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成,共判囚 4 周,緩刑 1 年。裁判官何慧嫻指,案發時保安正執行職務,被告反抗和嘗試爭脫,行為構成阻撓。裁判官又指,立法會是莊嚴地方,被告喧嘩擾亂議會程序,糾纏間令保安跌倒受傷,斥其沒自制能力,行為野蠻。
2023 年 2 月,28 歲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繼死者前夫鄺港智一家四口被控謀殺等罪,再多一名 41 歲男子被指協助鄺港智乘搭遊艇逃往澳門,被控「意圖協助罪犯」,周一(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押後案件至 5 月 8 日再訊,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屆時與涉事謀殺案一同處理,並不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批准被告以 5 萬元保釋,期間他須在報稱地址居住、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和特區護照續期收據,以及每周兩次向警署報到。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警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警員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醉酒駕駛」等 3 罪,周一(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表示,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早前押後期間索取法律意見,確認本案屬區域法院案件。裁判官葉啓亮應控方要求,押後本案至 4 月 3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 年 9 月執勤時殉職,26 歲時任男警涉在「香港警察」Facebook 專頁下,發布「水記女幫板應該死左喇」、「不過係抵死」留言,又轉發關於林婉儀的《立場新聞》報道,指「狗官死一個點夠」。男警早前被裁定一項煽動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周六(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聽畢辯方進一步求情後,押後案件後至 3 月 20 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庭上透露,被告獲現役警員為他撰寫求情信,而被告母親認為他因口不擇言而犯案,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一直循規蹈矩,予以輕判。裁判官則指雖然辯方希望判緩刑,但她認為需判即時監禁。
一名交通部男警於 2018 年 4 月休班時,在沙田大埔公路駕駛私家車,期間疑失控與電單車迎頭相撞,導致司機傷重死亡。男警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暫委法官梁嘉琪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還押 3 月 16 日求情。
法官接納控方專家報告,批評被告明知而漠視車速限制,超速駕駛,沒有適當扭軚,越過雙白線撞死事主,其衝力大致令事主凌空飛起再倒地,表現低於謹慎駕駛者的水平,終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及其家庭過去承受沉重壓力。散庭後,有旁聽人士怒斥被告「呢四年我同我四兄弟都好撚大壓力!...揸快車好 X 有型呀?」
曾揭發沙中線偷工減料、落選 2021 年立法會港島東直選的「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在 2022 年 12 月以個人及「中科監察」的 FB 帳戶發布帖文,提及他正調查及核實一些工程項目,邀請知情人士提供資料。 一間工程公司周四(2 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潘焯鴻誹謗,指帖文用字會令他人聯想其施工質量不稱職、暗示工程有問題,失實內容會對公司聲譽及商業發展等造成損失,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再發布對公司構成誹謗的言論,以及向被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