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27 日,示威者在尖沙咀發起「追究警暴」集會,入夜後油尖旺一帶爆發警民衝突。事隔近 3 年,2 男 3 女被指在旺角管有士巴拿、噴漆等物品,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 6 罪。 案件周一( 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其中 2 名男女認罪,還押至 10 月 17 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等。其餘 3 名被告,除一人早前獲准簽保守行為外,另外 2 人要求押後至 11 月 11 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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