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底,18 歲男生被指在迷你倉管有火棉及煙霧餅。他在還押壁屋懲教所期間,再被指與兩名探訪友人商量刪除電郵等帳戶資料,3 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暫委法官葉啟亮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男生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他及其中一名探訪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另一探訪者區議員前助理則無罪。案件押後至 9 月 13 日判刑,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二人須還押。 法官指,男生稱為魔術及攝影管有相關物品,但迷你倉卻沒有其他攝影及魔術工具,又形容被告邊作供邊砌供詞,不能信任,裁定他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 至於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裁定男生為防止警方搜證而要求刪資料,當中一名探訪者,即第三被告給予正面回應,願意協助他,裁定二人罪成。另一探訪者由於未能從錄音中分辨他的身分,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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