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9 月 7 日,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釀 3 死 6 傷。時任項目經理事後被控 3 項誤殺罪;他亦連同另 7 人及 8 間公司,分別被屋宇署和勞工處票控。
其中一名傷者周二(19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意外由精進建築等 7 間公司以及 3 名相關人士的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所致,提出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9 月 7 日,秀茂坪安達臣道房協地盤天秤倒塌,釀 3 死 6 傷。時任項目經理事後被控 3 項誤殺罪;他亦連同另 7 人及 8 間公司,分別被屋宇署和勞工處票控。
其中一名傷者周二(19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意外由精進建築等 7 間公司以及 3 名相關人士的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所致,提出索償。入稟狀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一名男子入稟向警務處長提出民事傷亡訴訟,指個別警員行為造成他的身體及精神傷害,要求賠償。入稟狀指,他在 2020 年 3 月 7 至 8 日期間在警署遭警員毆打。
索償案周五(15 日)在高院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男子缺席聆訊,他的表姨向聆案官葛倩兒指,男子因另案正受審,希望在另案完結後才開始處理索償案。官押後至 10 月 30 日再訊,並提醒如想繼續索償案,要向被告一方派送傳訊令狀。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等,在刑事案中就襲警、傷人等 4 罪,被判囚 5 年半。在衝突中被杜用雨傘擊打導致手指骨折的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循民事向杜索償,案件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杜啟華親自陳詞指,最多就梁提出的「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賠償 4 萬元。法官羅麗萍關注金額有何基礎。杜指梁非嚴重粉碎性骨折,不需做手術,惟在官追問下確認無案例支持。杜呈上案發片段欲證明沒接觸到梁,官亦拒絕,指該片段並非一直聚焦梁的手部。
杜又指,律政司早前就同一事件向他追討梁的額外退休金,認為兩者重疊應相互扣減。梁一方則指政府的索償涉及杜損害梁的謀生能力,認為與本案無關。官要求雙方作補充陳詞,並押後裁決。
周一審訊|手指骨折總警司向杜啟華索償 供稱仍感痺痛 杜質疑老化所致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爆發警民衝突,示威者杜啟華被指咬斷警長手指等,在刑事案中就襲警、傷人等 4 罪,被判囚 5 年半。在衝突中被杜用雨傘擊打導致手指骨折的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循民事向杜索償,案件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後來晉升為總警司、去年已退休的梁子健供稱,受襲後無名指神經線受損,「呢幾年耐唔中痺痛」、「翻風落雨係麻痛」,亦帶來「心理上影響」。杜啟華自行應訊,他盤問梁時引述梁的物理治療報告,指梁除了手指外,腳踭、下背亦出現痛楚,可見痛感基於其身體老化而致,梁不同意。
杜另供稱,曾揮動雨傘但沒接觸到梁的手指。案件將在周二作結案陳詞。
法律101|刑事與民事訴訟
社運老將古思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消防處人員在他 2023 年住院期間,清理他放置於工廈後樓梯的物品,包括其謀生工具及工具箱內的 9,000 元現金,稱處方當時沒有通知他或其友人,認為屬行政失當,引致其損失,遂向處方追討 59,000 元。案件周五(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古思堯沒出席聆訊。主任審裁官雷健文指,已收到早前辯方呈交的證據,惟沒有收到申索人的證據,或任何對案件處理的意向。官指,申索人沒有出席,按照一向處理方法,下令剔除此申索。官另補充,申索人可向法庭解釋缺席原因,重新提出申索。
2019 年 7 月 14 日沙田新城巿廣場衝突中,警方拘捕多人,亦有多名警員執勤時受傷。律政司周二(8 日)分 3 案入稟區域法院,就被咬斷指警長、受傷高級警司及 2 名受傷警員的僱員賠償及相關訟費等,分別向杜啟華等 4 名示威者索償。其中兩案的索償額共逾 200 萬元。
翻查資料,杜啟華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等罪成,被判囚 5 年半;另 3 名示威者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物流公司「海迅供應鏈有限公司」上周五(4 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醫管局拖欠逾 1,613 萬元服務費。入稟狀又提到,醫管局曾遲繳逾 4,700 萬元服務費,導致海迅遭供應商、銀行等索償。
醫管局回覆查詢指,一直有跟相關承辦商保持密切溝通,表明只要雙方按照合約條款妥善商討服務安排及涉及費用,便會按合約要求支付費用,醫管局會繼續循不同途徑與承辦商解決有關爭議。
男團 MIRROR 2022 年紅館演唱會事故,大型屏幕墮下令舞蹈員受傷,其中一人,李啟言(阿 Mo)入稟要求僱主公司「舞館」,根據《僱員補償條例》作出賠償。案件周五(4 日)在區域法院處理,「舞館」繼續沒代表應訊,亦沒有接收文件。
法官羅麗萍認為,「舞館」一方明顯逃避法律責任,加上已事隔 3 年,直接判李啟言勝訴,僱主須負法律責任,賠償金額有待評估。申請方將呈交李的證人陳述書,說明事發前收入、醫療費用等。
申請方另指,相關的刑事審訊剛完結,仍待勞工處提供證人供詞,不排除與本索償案有關。官質疑「佢(申請人)已經等得太耐喇」,指不會再等申請方考慮是否向總承判商索償,押後至 10 月再進行指示聆訊。申請方另透露,阿 Mo 正在海外留醫。
2022 年 7 月 1 日,一名受僱於警務處或政府的司機,懷疑在舊灣仔警署附近駕車撞倒女途人,導致其多處受傷。女途人周四(26 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涉事司機及律政司賠償,惟未有列明索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