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男子涉今年 4 月在尖沙咀地鐵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他承認偷拍罪,周三(2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4 日。
辯方求情指,被告主動認罪減省法庭時間,而且已自我反省,並會按照社服令報告建議接受心理治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非初犯,但基於其心理狀態,接納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判處社服令,故判處即時監禁為唯一選擇。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2 歲男子涉今年 4 月在尖沙咀地鐵站扶手電梯偷拍女子,他承認偷拍罪,周三(2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 14 日。
辯方求情指,被告主動認罪減省法庭時間,而且已自我反省,並會按照社服令報告建議接受心理治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非初犯,但基於其心理狀態,接納報告指被告不適合判處社服令,故判處即時監禁為唯一選擇。
六旬的士司機涉在迪士尼樂園附近兜客及濫收車資,被「放蛇」警員拘捕,他承認 4 罪,周二(2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1,900 元。
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曾兩次濫收車資,念及已是 9 年前才給予被告機會,另告誡被告若他不改變心態,將會被法庭判監。
20 歲男子被指在後樓梯和他的家,非禮和強姦智力邊緣未成年堂妹。他周五(24 日)在高法等院承認 3 罪,法官認為他精神上顯然受「某些東西」影響,為他索取背景和精神科報告,還押至 8 月 27 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趁獨處帶事主到後樓梯侵犯,事主想停止但被告不准,他亦曾拍攝事主裸體,提到想發送至家庭群組。同一天稍後,被告帶事主回自己的家,在事主哭泣及不願意下,使用安全套與她進行性行為。事主事後向媽媽哭訴,揭發事件,被告向警方自首。
30 歲男電腦技術員涉在任職的黃大仙一間小學,非禮 3 名 10 歲男童的下體及拍攝照片,並與其中一名男童肛交。被告承認「與 16 歲以下男生作出同性肛交」、非禮等 12 罪,周五(17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11 年。報告指被告患戀童癖和重犯機會較高。
法官郭啟安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無用安全套肛交亦令事主承受患性病風險,而且藏大量兒童色情物品,包括 8 段嚴重性侵犯影片,就相關因素加刑,又指法庭譴責被告的行為,要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創傷報告指有事主對成年男子懷戒心,有家人同受打擊。
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轉帳後發現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少少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而戶口曾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周五(17 日)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上訴方表示,被告發現其名字捲入火災捐款騙案,受良心責備,曾往警署報案「自首」。官質疑,男子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或有點誤導,拒絕接納「自首」的說法,但接納原審刑期過重。
52 歲男子今年 4 月在深水埗隨地吐痰,遭食環署職員票控,他拒絕交出身份證,被食環署職員阻截後推撞對方,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等兩罪。案件周四 (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承認兩罪,還押至 7 月 23 日判刑。
28 歲男子涉在 IG 聯絡 14 歲少年要求裸聊、發送陰莖照片等,並相約對方口交及肛交,遭人揭發。警方在他的電話發現 666 段兒童色情影片,其中 203 段影片達第四級。他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兩罪,還押候 7 月 22 日判刑。
控方透露被告有 5 項類同案底,涉及企圖製作、管有、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以及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指反映被告是「小童性罪行慣犯」,亦關注部分第四級別影片的事主年僅 6 至 10 歲。辯方同意,稱「有啲明顯係細過 10 歲」。
輕型貨車司機涉前年 8 月於大埔安邦路撞倒橫過馬路的 72 歲女子,女子留醫不治。司機承認「不小心駕駛」等 4 罪,周五(3 日)被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 6 個月及罰款 3,000 元。
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指,事發時被告可能只看到另一名男途人而忽略死者,死者亦被男途人遮擋,導致被告無法適時作出反應。官指,量刑時考慮被告對事件感悔疚、願接受法律後果,又稱法庭明白不論如何判刑,均無法彌補死者家人。
近年「賣豬仔」案再現。32 歲女子周五(2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誘騙兩年輕女子到泰國,她們再被送往緬甸的詐騙園區。被告還押至 9 月底判刑,待上訴庭就同類案判斷,法庭就欺詐罪量刑時可否考慮販運人口的情節。
案情指,兩事主在泰國被持刀棍者押上船,渡河後被穿軍服持械者帶入園區,再被告知需各付 50 萬美元(約 390 萬港元)或達同額詐騙「業績」才能離開。最終兩人家屬各託第三方,分別支付約 20 至 30 多萬港元換取兩人獲釋。
法官謝沈智慧多番質疑辯方求情案例不適用,又一度斥「應該喺犯罪之前諗吓屋企人,唔係犯罪之後攞佢哋嚟做藉口」、「父母好擔心佢(被告)?人哋啲女俾人哋捉咗去園區唔見咗,俾人賣咗去。人哋啲女呢?人哋啲父母呢?吓?」
30 歲男電腦技術員涉在任職的黃大仙一間小學,非禮 3 名 10 歲男童的下體及拍攝照片,並與其中一名男童肛交。被告周五(26 日)於高院承認「與 16 歲以下男生作出同性肛交」、等 12 罪還押至 7 月 17 日判刑,待索取心理報告了解是否有戀童癖。
案情指被告負責在校園電視台訓練校園小記者,與男童相處時指其包皮過長,可助對方改善問題,又稱男童要求他送贈 Pokémon GO 遊戲點數;他稱在假期約男童回校,在對方同意下進行肛交。警方搜出 876 張照片及 8 條影片屬兒童色情物品,絕大部分涉 6 至 10 歲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