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歲男子被指於 2023 年至 2024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發布具煽動意圖的陳述,被落案起訴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五(19 日)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2 月 23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家中的電腦、調查有否其他罪行發生,又透露被告已經提供解鎖密碼。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須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5 歲男子被指於 2023 年至 2024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發布具煽動意圖的陳述,被落案起訴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五(19 日)被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押後至 2 月 23 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家中的電腦、調查有否其他罪行發生,又透露被告已經提供解鎖密碼。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須還押。
社運老將古思堯於 2023 年 12 月初區選前,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落案起訴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三(10 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堂。
古沒法律代表,繼續自行應訊。控方指警方調查完畢;聽取控罪後,古稱「抗議愛國愛黨近親繁殖 … 香港政制倒退一個甲子… 一國兩制送殯儀館」,《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著不必在此時發表意見,古隨即指「我唔認罪」。
控方預計傳 3 名證人、呈 113 分鐘錄影會面及 15 分鐘的閉路電視等。官將案訂於 2 月 5 日開審,古沒保釋申請、續還押,他散庭時拱手作揖,有旁聽人士向他揮手。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反對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在發生衝突後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13 人被捕,「踢保」後再被捕,其中兩人被控暴動、拒捕,經審訊後周四(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裁定全部罪成,還押至 3 月 1 日求情。
暫委法官李志豪指,兩人報稱當時正擬離開現場,但均沒即時離開,反而先後配上手套、護目鏡等裝備,認為他們庭上證供不盡不實、於理不合,裁定他們留在現場,是壯大人群聲勢、鼓勵他人參與暴動。
至於其中一人的拒捕罪,官則指警員當時身穿制服、正當執勤,認為被告沒合理辯解指認為制服他的人不是警員。
2020 年 2 月 29 日,網民發起「831 太子」事件半年集會,其後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兩男分別被指在場聚集、向警方私家車擲物,經審訊後,周三(3 日)在區院同被裁定暴動罪成,須還押至 1 月 31 日判刑。
暫委法官王興偉指,兩人身在現場的辯解「令人不解」或「絕不可信」,因二人不必「專程」或「勞師動眾」跨區到旺角用膳,其後也沒有如口供所稱,去看電影或取車離開。官又指,首被告舉手勢,意在積極鼓勵其他示威者等;次被告則逗留現場,後或受氣氛影響投入暴動。
中年男子周三(20 日)凌晨與情婦及友人乘的士期間,疑因感情問題與情婦爭執,其後被人用利器襲擊,送院不治。該女子被控謀殺,其 29 歲丈夫則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五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女被告沒有保釋申請,另男被告保釋被拒,他保留保釋覆核權利,將於 12 月 29 日處理。
2023 年 6 月,伊利沙伯醫院發生「走犯」事件,一名 64 歲翁涉因非禮女童等事還押,期間稱不適送院,並從醫院逃離羈押。被告早前被起訴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非禮罪,及後再加控逃離合法羈押罪,案件周四(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申請將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改為窺淫罪,其餘兩控罪不變,並將案轉介至區院,於 12 月 28 日答辯。辯方不反對,亦沒申請擔保。被告續還押。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暴動案,上月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 2024 年 3 月展開辯方案情。獲保釋的林周四(14 日)在區院申請撤回保釋,控方不反對,獲法官陳廣池批准,並發還兩萬元擔保金。
林由大律師管致行代表,表示上周去信法庭申請撤銷保釋。法官問,為何不在 2023 年 11 月 23 日表證成立當天提出,「就唔使(而家)特登開庭」。管答,是表證成立之後方與林討論,再有此決定。
官轉問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相信控方無理由,亦都無權反對啦」。程同意。退庭時,林對其法律代表揮手指「唔該晒」。目前林另亦因民主派初選 47 人等案還押。
大埔寨乪村日前發生謀殺案,五旬婦涉在家中弒夫,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周二(12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以候驗屍報告、鑑證化驗和調查被告手機及閉路電視片段等。辯方不反對押後,被告沒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再訊。
社運老將古思堯上周五(8 日)擬前往選舉事務處辦公室,抗議民主派不能參與區選。他同日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落案起訴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周一(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古思堯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他表示 12 月 8 日打算到選舉事務處抬棺材示威,但出發前已被國安處拘捕,並稱不認罪。
古提出保釋申請,控方則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其擔保,古須還押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再訊。他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2 月 19 日作保釋覆核。散庭時,旁聽人士向古思堯稱「撐住呀啊古」、「支持你」等,古揮手回應後步入法庭羈留室。
2022 年初新冠肺炎肆虐,5 名男女被指在 Telegram 群組倡議以暴力手段及武器,攻擊警員、公職人員及支持防疫政策的市民,揚言「實施一場大屠殺」。當中 4 名男子周三(6 日)在區院承認串謀有意圖傷人、煽動等罪,法官練錦鴻下令眾人還押,待 2024 年 2 月 2 日判刑。
案情提及,4 名認罪被告分別提出製造土製汽油彈、「一刀劏頸」,又鼓吹殺死有「奴隸思想」的人,甚至是自己家人。其後,警方在他們的住所搜出弩、箭及氣槍等。
控方指,涉案群組內容針對政府及警隊,充滿仇恨及不滿,「表面上為反對抗疫措施而建立,但實則是灌輸激進主義,並鼓吹對被認定為敵人者動武」。餘下 16 歲被告擬不認罪,案件排期至下周一(11 日)開審,預料審期 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