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參與暴動,經重審後被裁定罪成,周四(3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指,陳第一次審訊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後,原可合法離港,惟她選擇留港面對,望考慮陳的參與程度低、沒證據顯示有政治目的等予以減刑(見另稿)。區院暫委法官鍾明新押後至下周三(9 日),與同案 3 名認罪被告一同判刑。
《法庭線》取得陳虹秀呈交法庭的求情信,提到「十分珍惜社工這個身份」,又指「特別是對已 75 歲的母親深感內疚…縱使不少人說我是好社工,我確實是一名不孝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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