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旭華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死於意外 官感激遺孀參與 多部門稱將研究建議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五(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第六日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意外。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多次感激遺孀陳利珊,指她參與搜救和多年後出席聆訊,「實在非常非常困難」、「唔係為咗自己」,指「好理性,盡自己能力參與搜救」,又稱許她勇敢,寄語將來生活安好。
就研訊揭露搜救隊未即時接納 GPS 資料等多個問題,4 男 1 女陪審團針對民航處、消防處、警方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等,提出長達 5 頁紙的建議,包括聯合救援隊伍應學習市面上最新的救援技術及儀器。
消防處、警方、民航處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指,將研究死因庭建議。消防指,將持續引進新技術提升搜救效率。民航處指已就滑翔傘活動發出安全指引,曾研究外地監管制度,指均由非政府組織負責管理及發展。通訊辦則指,一直鼓勵營辦商增建無線電基站,將繼續便利加強電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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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同居女兒確診送往隔離 患長期病六旬婦獨留家中亡
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長者,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不准離家。但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親戚最後於她女兒送往隔離第 4 日報警,發現她倒斃家中。死因庭周一(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為期 8 天的死因研訊。
死者女兒供稱,她確診後被送往亞洲博覽館隔離,首兩天仍能與母親聯絡,得知署方仍未將母親送往隔離,亦未有送餐予她,到第 3 日無法再聯絡母親。而救護員到場時,發現死者已呈現屍斑。
衞生署首席醫生歐家榮供稱,護士當日了解事主情況後,見她未有病徵、有自理能力、情況穩定,故認為毋須優先處理。區同意,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染疫死亡率較一般人高,但他認為最重要是識別患者有否新冠病徵,若沒有,又有自理能力,「唔會覺得有啲人要遲啲入(檢疫中心),或者早啲入」。法醫則作供指,死者主要死因為 2019 冠狀病毒病,而冠心病為輔助因素。聆訊周一(6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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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獲批新呈逾400頁文件 稱協助鍾沛權記憶 辯方憂擴闊檢控基礎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6 日審訊。
控方繼續盤問鍾沛權前,再呈遞橫跨 4 年的時序表,以及逾 400 頁新文件,指能協助鍾記憶當時的社會背景。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反對,批評控方如「走後門」,做法「分分鐘擴闊檢控基礎」,又指本案審訊至今,出現太多「突襲」情況,令她「感到非常惶恐」,擔心未能盡辯護律師的責任,「即使佢哋兩位最終被定罪,成個審訊過程都要公平公正」。
法官郭偉健認為,涉案文章發布的社會背景,是案件不可或缺的因素,控方詢問被告對關鍵時間的認知,是公平及必須的做法,最終裁定控方有權採用新的時序表及文件輔助盤問。案件下周三(8 日)續審,候被告閱讀新文件。
47人案・開審前整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16人不認罪受審 全案32人已押逾700天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 16 人不認罪,將於周一(6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法庭線》整合現有資料,讓讀者更易掌握這場不設陪審團、預計審期長達 90 日的審訊。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16 名被告分別屬於新界東、港島等 4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而吳政亨並非參選人(見內文表)。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在審前覆核,控方指案中有 3 被告將以「共犯證人」身份作供,惟未透露名字。31 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若罪成將按三級罰則,「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此外,47 名被告 2021 年 3 月初首度提堂,至今 13 人獲准保釋;餘下 34 人還押,截至開審日,當中 32 人已還押逾 700 天。
林卓廷等12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等罪不成立 律政司提上訴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3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2023 年 1 月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等罪不成立,律政司周一(30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就女社工無罪裁決提上訴。律政司另向《法庭線》確認,亦就同案林卓廷及網媒記者被告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另外,兩宗 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大衝突的相關案件,1 名大學研究員油麻地暴動罪不成立,及另外 8 人尖沙咀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亦分別於周一(30 日)及上周五(27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
11.2維園|3區議員阻差案 文念志被判240小時社服令 官接納有檢控延誤
2019 年 11 月 2 日,民主派區選候選人在維園舉行集會,警方驅散,期間拘捕鄭仲恒、文念志及陳振哲。3 人同年在區選勝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當中鄭、陳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文則因醫療報告未備妥,押後至周一(30 日)判刑。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本案存有檢控延誤,控方多次修改控罪令案件要重新排期審訊,應在量刑中反映延誤,又引辯方求情,指文因案件巨大壓力致嚴重失眠,需尋精神病醫生協助,而他辭任區議員後,重回扎鐵工作。
官判處文念志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另承認「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收發器」罪,被罰款 5,000 元。文的 FB 專頁發帖指,案件持續 3 年 3 個月總算完結,「星期五晚不用再去差館報到啦」。
《法庭線》整合時序,顯示兩名曾處理案件的裁判官,都對控罪內容提出疑問,而控方屢次更改受阻警員人數,由 30 多人減至 20 多人,最後修訂為 3 名指揮官,亦曾突然申請增加警員證人,審訊需一再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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