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歲男警涉於去年 2 月於將軍澳一單位內,同日 3 度襲擊妻子,事隔一年被起訴 3 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 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8 日再訊,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
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件等。警方回頭回覆查詢指,被告隸屬行動組,現已被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4 歲男警涉於去年 2 月於將軍澳一單位內,同日 3 度襲擊妻子,事隔一年被起訴 3 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 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8 日再訊,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
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件等。警方回頭回覆查詢指,被告隸屬行動組,現已被停職。
中醫王漢強於 2024 年 12 月被裁定非禮罪成。憲報周五( 13 日)刊出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的命令,指中醫組今年 1 月裁定王專業失德,同日頒令從註冊中醫名冊內刪除王的名字 3 個月,但會暫緩執行命令 1 年,期間王診治女病人時,必須有一名女助理在場。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五(13 日)進入第 11 天審訊,辯方舉證完畢,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 7 月 27 日結案陳詞。
辯方周四(12 日)傳召《華》母公司的歐洲、中東、非洲及亞太人力資源副總裁作供。她指公司在 2024 年初,決定將亞洲總部由香港遷至新加坡,遂陸續裁員,而鄭是遭裁減的員工之一,《華》沒對鄭採取任何紀律處分。
周四報道:
鄭嘉如私人檢控《華爾街日報》 母公司高層:鄭因亞洲總部遷移遭裁減
2018 年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後不治,93 歲矯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陪審團去年裁定李有做出嚴重疏忽非法殺害張的行為,但李因精神狀況不宜答辯,最後獲無條件釋放。
政府憲報周五(13 日)公布,醫委會信納李宏邦所患的神經認知障礙症已無法逆轉,而且會繼續惡化,認為他精神上不適合從事內科、外科或助產科執業,會行使《醫生註冊條例》的權力,將李從普通科醫生名冊永久除名。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本周一連三天處理辯方提出的毋須答辯陳詞,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周五(13 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下周二續審,將進入辯方舉證階段。據早前庭上透露,李卓人、鄒幸彤均擬作供。
法官宣布決定後,穿藍色外套的李卓人低頭、輕輕搖頭;穿黑色外套的鄒幸彤原低頭、神情平靜,之後亦望向法官。
法官李運騰則指,不接受控方指即使全國人大修憲,亦不能改變「中共領導」的基礎,但認為控方另一基礎,即指控被告實質上非倡議修憲,而是煽動他人以不合法途徑包括違憲的基礎表證成立,被告須就本案控罪答辯。
Day11|鄒幸彤:結束專政非結束中共領導 沈士文:不會無端變推翻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分別判囚 4 年 7 個月至 6 年 10 個月。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先後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案件去年 12 月在高等法院聆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下周三(18 日)宣布判決,預料需時 15 分鐘。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案件周四(12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透露,正申請法援,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訊待法援署處理。
官亦向王稱,「希望你成功啦」,又稱「納稅人畀錢,何樂而不為?」王自行申請保釋,控方反對。官聽罷陳詞拒絕申請。散庭時,多名旁聽人士向王揮手,有人祝他「生日快樂」,保安員要求「靜啲靜啲」。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四(12 日)進入第 10 天審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鄭一方早前提交、與上司的錄音對話呈堂,另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辯方傳召《華》母公司歐洲、中東、非洲及亞太人力資源副總裁作供。她指公司在 2024 年初,決定亞洲總部由香港遷至新加坡,遂陸續裁員,而鄭是遭裁減的員工之一,《華》沒對鄭採取任何紀律處分。她在控方盤問下另確認,曾接受公司律師針對本案指控的模擬盤問,但僅被建議按所知盡力回答。案件周五續。
有人疑自稱是大埔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數名市民轉帳後發現受騙。32 歲男子涉處理一筆 6.4 萬元款項,被控洗黑錢罪,案件周四( 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9 日答辯,期間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可以原有條件保釋。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下周四(19 日)展開。據悉,至少有兩批居民獲批准成為涉事方,其中一批為被解散的現屆法團管委會委員。兩批居民已有律師、大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其中一方有資深大律師代表。
獨立委員會回覆《法庭線》指,其他涉事方包括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市建局、競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置邦」,亦將適時公布涉事方的名單。民政事務總署則回覆指,法團管理人「合安」的代表,將出席聽證會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