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警指揮官稱百示威者塞後巷 大量人候治療

11.18 理大衝突|6 人被控油麻地暴動 警指揮官稱百示威者塞後巷 大量人等候治療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其中 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案件周一(20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時任警方機動部隊小隊指揮官溫志豪供稱,當日展開拘捕後,在油麻地港鐵站 A1 出口旁的小巷,看到 100 名示威者塞在後巷,有人站立、跪着及坐着,「幾名示威者趴喺度」,又指大量示威者等候治療。另一警署警長供稱,他負責在醫療區為傷者登記,將他們分流至不同醫院診治。案件周二(21 日)續審。 警小隊指揮官供稱 百示威者塞後巷 時任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 D 連第一隊指揮官、高級督察溫志豪供稱,2019 年 11 月 18 日案發當晚,彌敦道上有 1500 名示威者,並與警方對峙。晚上 10 時 45 分,警方展開掃蕩,沿彌敦道向北行時,發現一男一女示威者,溫遂將兩人制服。 他指同一時間,部分示威者衝入油麻地港鐵站 A1 出口旁的小巷,溫指有 100 名示威者塞在後巷,有人站立、跪着及坐着,「幾名示威者趴喺度。」 警小隊指揮官稱沒向防線內人士調查 溫續指,後巷裡有「速龍」小隊隊員,亦有兩至三名消防員。他隨即指示同袍設立防線, 防止被制服人士逃離現場,以及禁止未經授權人士進入現場。溫稱大量示威者等候治療,故他指示同袍設立醫療區、等候區及臨時羈留區,不需治療的示威者則待在等候區,以候安排進入臨時羈留區。 他在辯方盤問下同意設立防線後,不論防線內人士的衣着是甚麼、有否攜裝備,均不准進出,又同意當時沒向防線內的人士調查,指首要目的是控制現場,「嗰個情況唔容許我哋同事咁做。」 警署警長 33131 則供稱,他負責在醫療區為傷者登記,將他們分流至不同醫院診治,由午夜工作至凌晨 4 時。 3 被告開審前認罪 9 名被告依次為陳子謙(24 歲)、陳彥宏(17 歲)、張穎瑜(19 歲)、朱國智(27 歲)、朱盛軒(25 歲)、杜文曉(17 歲)、高天祐(18 歲)、郭曉泰(31 歲)及林鳳芝(18 … Read more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2012 年國慶煙花匯演,發生了香港歷史上重大的海難事故,奪去 39 條人命。警方追查近 8 年,律政司於 2020 年底表明不會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亦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惟事故距今近 10 年,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

家屬其後取得警方提交死因庭的 2000 頁調查報告,多份口供揭露海事處、船廠在造船驗船上連環疏忽,又發現警方曾於 2015 年建議召開死因庭。3 名海難家屬,周一(20 日)直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指 39 名乘客的死因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要求法官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這次入稟提出 5 大疑問,其中首度提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又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圍板高度不達標,懷疑都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他們又指,有部分證人曾拒絕警方邀請助查,相信必須透過死因庭運用傳召權,才能查清真相。

死者家屬梁小姐接受《法庭線》訪問,慨嘆 10 年間,家屬追尋真相之路已走盡,今次是最後機會,「行到嚟呢一步,已經係無路可走,你可以揀唔走落去,或者係行埋呢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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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2012 年國慶煙花匯演,發生了香港歷史上重大的海難事故,奪去 39 條人命。警方追查近 8 年,律政司於 2020 年底表明不會再有檢控,死因裁判官亦認為毋須召開死因研訊。 3 名海難家屬,周一(20 日)直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指 39 名乘客的死因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要求法官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提出 5 大疑問,其中首度提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用了鋼片加固,又發現「南丫四號」船艙圍板高度不達標,懷疑都是導致「南丫四號」迅速下沉的原因。他們又指,有部分證人曾拒絕警方邀請助查,相信必須透過死因庭運用傳召權,才能查清真相。 死者家屬梁小姐接受《法庭線》訪問,慨嘆 10 年間,家屬追尋真相之路已走盡,今次是最後機會,「行到嚟呢一步,已經係無路可走,你可以揀唔走落去,或者係行埋呢一步。」 文字報道:南丫海難|死因官不開研訊 家屬直接入稟高院求召開 首提海泰號船頭鋼片新疑點

9.29 金鐘政總|36 歲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 5 年 官:赤裸裸衝擊香港政治權力核心

9.29 金鐘政總|36 歲音樂製作人暴動罪成囚 5 年 官:赤裸裸衝擊香港政治權力核心
網民於 2019 年 9 月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96 人在金鐘政府總部一帶被捕,被控暴動罪。當中 36 歲音樂製作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一( 2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5 年。

法官陳廣池指,2019 年暴動比 2016 年「梁天琦案」,有過之而無不及,加上本案發生在國慶前兩日,「赤裸裸衝擊、挑戰香港政治權力核心,有如暴徒衝擊警總,政治意義及標籤都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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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6.12-1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6.12-6.18
鄭若驊夫潘樂陶旗下安樂工程 遭競委會起訴與信興集團合謀定價

競委會入稟起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旗下的安樂工程集團、信興集團及另外 3 人違反《競爭條例》,指他們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屬嚴重反競爭行為,又指涉案違例行為持續逾 4 年,涉及工程銷售總額約 20 億港元。

潘樂陶於股東周年大會後回應,公司運作如常,又指安樂與信興「沒有關係」,「真金不怕洪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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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藏燃料萬用鉗罪成 女生判囚 18 月 官:暴動之夜攜非法工具須加刑

11.18 理大衝突|藏燃料萬用鉗罪成 女生判囚 18 月 官:暴動之夜攜非法工具須加刑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 18 歲的女學生早前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罪不成立,但管有非法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成立,周六(1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8 個月。

法官林偉權指,雖然早前裁定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但她在暴動之夜攜帶多用途鉗及打火機燃料外出,打算在暴動中用作破壞或縱火,兩罪在暴動背景下變得更加嚴重,法庭需要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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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何謂「認罪扣減」原則?怎樣才能減刑三分一?

法律 101|何謂「認罪扣減」原則?怎樣才能減刑三分一?

根據香港的刑事法律,如果被告認罪,一般可獲刑期扣減。你可能都聽說過「認罪減刑三分一」的説法,但是否必然是三分之一?扣減幅度如何計算?認罪扣減又是否適用於監禁以外的刑罰?

2022 年 4 月國安案件「呂世瑜案」的判刑,被告認罪本獲法庭由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但控方提出判刑受「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五年以上」,結果被告被判囚 5 年,即使認罪,亦無法獲得全數認罪扣減,引發公眾對認罪扣減原則的討論。

究竟在香港刑事法律下,「認罪扣減」的基本原則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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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謀殺案 警稱曾向事主指認人「未必有疑犯」 片段見警當時說「一人為疑犯」

上水清潔工疑遭掟磚謀殺案 警稱曾向事主指認人「未必有疑犯」 片段見警當時說「一人為疑犯」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示威者癱瘓多區交通發動三罷,其中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就清理路障起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食環署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男子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五(17 日)在高院原訟庭作第 3 日審訊。負責首被告認人程序的警司供稱,他有按程序向案中傷者 X 指出,認人隊列中「未必有疑犯」,惟控方呈堂片段同時見他向 X 解說時,提及認人地點「坐咗好多人嘅,有其中一個係警方拘捕嘅疑犯」。

另外,辯方質疑有警員曾威嚇首被告,稱若不想女友有麻煩,便要按他指示在警誡下說「我喺現場有示威,我無掟死人無打人,我畀人打啫」,警員一概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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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槍擊案再多兩男被控企圖傷人及藏武罪 還押 9.5 再訊 暫共 7 人被控

中環槍擊案再多兩男被控企圖傷人及藏武罪 還押 9.5 再訊 暫共 7 人被控
中環雲咸街上周五凌晨(10 日)發生槍擊斬人案,疑有黑幫持刀襲擊另一幫派,受襲一方開槍還擊後逃去,警方周三(15 日)再拘捕一對尼泊爾籍兄弟,兩人周五(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兩人保釋,還押至 9 月 5 日再訊。至於早前受傷留院的36 歲巴基斯坦籍男被告,仍未能出庭,押至下周提堂。警方調查事件一周,暫累計共 7 人被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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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藏索帶罪成案|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 爭議索帶是否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首宗藏索帶罪成案|地產經紀提終極上訴 爭議索帶是否屬條例中「非法用途工具」
地產經紀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在銅鑼灣管有 48 條索帶,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判監 5 個月 2 星期,為首宗管有索帶被定罪的案件。被告向高等法院提上訴遭拒,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周五(17 日)開審。

上訴方認為,上訴庭採納條例的中文定義太廣闊,指條例只涵蓋「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入侵處所」等三類用途的工具,而索帶不屬以上任何類別;律政司一方則指,條文立法原意是防止罪案,條文解讀不宜過分狹窄,應開放詮釋,與時並進。

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若條例開放解讀,為何須於 1984 年修訂條例,加入「手銬」、「指銬」等物品。律政司一方指,因當年使用上述工具犯罪的案件增加,故當局按當時背景作出修訂,重申「非法」、「適合作」等條例字眼,是故意擴闊涵蓋範圍。五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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