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事件,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 55 個月,另一人則擬不認罪受審。餘下兩人周二(14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兩人均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
兩人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即案件開審時正式答辯。辯方透露,將求情指首被告在暴動後期,嘗試減輕白衣人施襲的情況。法官高勁修聞言表示,有機會需要在審訊後,釐清案情再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 7.21 襲擊事件,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 55 個月,另一人則擬不認罪受審。餘下兩人周二(14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兩人均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
兩人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即案件開審時正式答辯。辯方透露,將求情指首被告在暴動後期,嘗試減輕白衣人施襲的情況。法官高勁修聞言表示,有機會需要在審訊後,釐清案情再判刑。
英國倫敦警察廳周一(13 日)公佈,於英國拘捕 3 名男子,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違反當地去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案》。警察廳指,3 人被指牽涉的情報活動與香港有關。
據當地警方資料,3 名男子分別為 38 歲 Chi Leung(Peter)Wai 、37 歲 Matthew Trickett 及 63 歲 Chung Biu Yuen。據了解,其中 Chung Biu Yuen 為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當地傳媒報道,3 人周一於倫敦西敏寺地方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將於 5 月 24 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of England and Wales)再提訊。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14 日)見記者,指中國駐英大使館已就事件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並指任何對港府的無理指控,均不能接受。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76 日審訊。控方傳畢 6 名關鍵證人,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就 Slack 平台提問,控方周一(13 日)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作供。
何供稱今年 1 月、在本案第 18 日審訊,張劍虹在盤問下,首次提到 Slack 平台。辯方曾向控方索取 Slack 紀錄,控方回答沒有,辯方經調查後終取得紀錄,形容過程「都唔容易」,最終由黎的女兒告知法律團隊,已獲得 Slack 紀錄。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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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第75日審訊|辯方申請重召張劍虹 控方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作供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二(14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16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辯方關注黃自本案首提堂,至交付至高院約 3 年時間均不認罪,其後突然約見警察稱盼「交代事情」。黃重申想「交代返個事實」,又指是「出於自己個責任感或者良心囉」。
馬再引黃與控方的認罪商討信件,當中提及黃要在 5 罪中承認 2 罪,兼且完全同意控方案情,其餘 3 罪才可存檔法庭。黃同意。馬遂指,黃承認的案情中,有部分內容與庭上證供有出入,是否因「控方講得好清楚,案情寫乜你就要同意,否則個認罪協議告吹」。
法官張慧玲其後修正問題,指「你知係錯,明知係咁都認?」黃同意。官追問「要認晒,(其他罪行)先擺喺法庭檔案,呢個係你理解?」黃答「係」。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二(14 日)在區院展開第 46 日審訊。第七被告楊朗開始作供,稱當晚送朋友回到元朗往所後,自行到元朗站乘車離開。在月台候車時,他突聽到力竭聲嘶的「救命」聲,遂跑落大堂,見數名白衣人持武襲擊女子。
楊稱當刻「呆咗企咗喺度」、「我無能力赤手空拳去阻止」,又說見有人雙手持刀。白衣人隨後衝前施襲,楊逃跑時見另一傷者頭部流血、「直頭打到爆開咗」,求助港鐵職員卻被拒,指職員稱「出面好危險,我哋唔會出嚟」。楊與途人將傷者帶到女廁治理,有人自稱為護士,協助處理傷者。
楊及後見首被告林卓廷,知悉他是立法會議員,認為可助平息事件,遂向其報告施襲經過;楊亦曾走向閘口,勸止白衣人。案件周四(16 日)續。
周一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指第六被告家中搜出「V煞面具」 形容為「反政府象徵」
2023 年 6 月,21 歲青年涉在紅館觀看世界女排聯賽、播放中國國歌時,發出噓聲、倒豎拇指及唱出《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否認侮辱國歌罪受審,周一(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案件押至 7 月 15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辯方認為,被告行為是不尊重國歌,但不構成侮辱;而即使是侮辱,亦不符條文中「侮辱」定義,即「損害國歌作為中國象徵和標誌的尊嚴」。
裁判官林子康關注,被告所唱的《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不時在社會事件出現,辯方則指此非 2019 年反政府示威的「專利品」、「呢首歌俾人騎劫咗」,又認為歌曲與國歌相似,「都係呼籲人們戰勝逆境嘅革命號召」。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一(13 日)在區院展開第 45 天審訊,控方盤問第六被告尹仲明,質疑他手持雨傘是因預計有需要武力對抗,而他留在現場原因,並非他所稱的等救護或警員。
控方又指警方在尹住所搜出「V 煞面具」,指各地反政府示威人士都會配戴,「呢個係反政府象徵,呢樣知唔知?」尹稱不知道,又稱他有很多其他玩具,如蝙蝠俠、蜘蛛俠等,「或者你睇下張相仲有啲氣槍子彈,放大啲可能仲有其他發現。」官其後阻止控方追問。
控方又播放新聞片段,質疑天水圍警署外有車駛過「射煙花」一事,是在 7 月 31 日發生,指尹記憶混亂、出現混淆。尹否認。案件周二續。
上周五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第六被告作供 曾掉樽欲助受襲男解圍 到天水圍警署欲報案
現年 57 歲、已退休的消防隊目,2020 年仍在職時,在西貢駕駛消防車期間,剎車不及剷上石𡒊,一名騎單車的六旬外籍男子被捲入車底身亡。他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經審訊後,被改判不小心駕駛罪成。裁判官劉淑嫻周一(13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4 周。辯方申請覆核刑期,押後至 5 月 27 日處理。
辯方指,被告妻兒現居於消防宿舍,若被告被判監家人須遷出,同時失公務員特別配額公屋輪候資格。惟裁判官指,被告家人的宿舍居住資格,非其考慮範圍,指事故傷害性質及程度嚴重,死者家人受沉重打擊、無法彌補,不宜判社會服務令及罰款,最終判囚 4 周;另須停牌 12 個月。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於 2023 年 7 月入稟,就粉嶺高球場用地發展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法律 101 文章),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批准報告的決定。高院早前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
司法覆核聆訊周一(13 日)在高院進入第 3 日。土木工程拓展署完成陳詞,由於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抱恙入院,聆訊押後 7 月 8 日續。
第一、第二日聆訊: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球會質疑政府植樹計劃降水位 土拓署:球會維護草皮更耗水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球會質疑環保署未全面諮詢公眾違《環評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