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39 歲律師被指在青衣珀麗灣一單位,兩度與 12 歲女童非法性交,以及錄製其祼體影片,被控兩項「與年齡在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還押至 7 月 5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4 年 3 月,39 歲律師被指在青衣珀麗灣一單位,兩度與 12 歲女童非法性交,以及錄製其祼體影片,被控兩項「與年齡在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還押至 7 月 5 日再訊。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五(10 日)在高院踏入第 14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辯方連日就黃曾向法庭投訴被捕時遭受警暴一事提問,黃均未有正面回答。至被告李家田一方周五盤問下,黃首度供述受襲過程。
黃指在「安全屋」被捕當日,警方撞門而入,多於 3 名警員進入其房後關燈,對方「用手掌拍向我嘅面部,用警棍向我身體揮動…仲有一個就係負責將我固定」,持續約 10 至 15 分鐘以上、期間感到痛楚。辯方引其投訴警員文件,指他受襲後下半身多處瘀傷,嘴部、左邊臉擦傷。
另外,針對被告李家田的案情,黃振強早前稱李有參與試槍,其後獲槍和子彈。黃盤問下稱不記得事前有否指示李取槍,亦沒親睹李獲槍,但指李和提供槍的共謀者吳智鴻,均提及槍在李處。辯方稱三次「屠龍」內部會議,李都沒出席,黃均不同意。案件下周一(13 日)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74 日審訊。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完成四日作供。
他在控方覆問時確認,2020 年 8 月因欺詐、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捕,手提電話被警方檢取,他其後交出手機號碼,並於 2022 年放棄「法律專業保密權」的保護。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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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四(9 日)在高院踏入第 13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被告嚴文謙一方,指黃「亂搞男女關係」,包括與女友拍拖時,與勇武組織隊長曖昧;又在泰國以眾籌捐款召妓時,利用隊友瞞騙女友。
黃承認涉「兩頭瞞」及嫖妓,盤問期間突然情緒失控,在庭上不斷喘氣、嗚咽。法官張慧玲著休庭,黃步離證人台時未能站穩,由四名男懲教協力抬回羈留室。約一小時後,黃分別向法官、陪審員及律師鞠躬道歉,指「啱先我情緒控制得唔好」。
就嚴文謙案情,辯方指嚴頻因陪伴女友而多次缺席「屠龍」行動。黃確認在 12 月 7 日「殺警」行動前夕,嚴遭施壓、被他們「鬧完就出嚟」,現身「安全屋」。案件周五(10 日)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73 日審訊,第六名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三日作供。 針對壹傳媒的財政狀況,辯方指前特首梁振英於 2018 年針對《蘋果》,在其社交平台點名及批評《蘋果》廣告商,導致《蘋果》於 2019 年至 2020 年的廣告收入大跌。周回答「我諗我唔可以 quantify(量化)到,我唔係去落廣告嘅決策人」,但他同意,《蘋果》當年須開拓其他收入來源,例如網絡廣告及網上訂閱。辯方完成盤問,料控方周五(9 日)覆問。 另外,針對辯方申請重召控方證人張劍虹一事,法官李運騰要求辯方在周完成作供後解釋。庭上又透露,專家證人、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不會出庭,將以書面供詞形式處理。 相關報道: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73日審訊 辯方開始盤問周達權 周不同意「飯盒會」主要與業務發展有關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展開盤問。針對周達權早前供稱,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由黎智英另一間公司持有,辯方指「Lais Hotel」其實由一個信託持有?周稱「我唔係太清楚呢樣嘢,但我知係黎生畀錢買嗰啲酒店,同埋佢有畀指示點樣營運」。辯方再問,周是該信託保護人?周重申不清楚公司是否由信託持有。 辯方另圍繞「飯盒會」情況提問,指周供稱「出席者開會前在 WhatsApp 提出問題」,其實出席者並非透過 WhatsApp 提出問題,而是工作平台 Slack?周指,曾有一段短時間使用 Slack,但之後使用 WhatsApp,又同意自己是 Slack「港蘋紙廣告」群組一員。 針對 2019 年 12 月 6 日「飯盒會」,辯方指當中討論報紙廣告遇到困難、如何增加廣告銷量,周閱畢 Slack 紀錄,確認自己有出席,黎沒出席。辯方另問,黎沒有出席的「飯盒會」,交由行政總裁張劍虹主持?周同意。 庭上展示張劍虹在 Slack 傳送的「今天午餐會議重點和跟進」,提到「逆權運動下不少小店生意受影響,我們可以優惠給小店在報紙(登廣告)」。辯方問,予小店登報優惠一事,是否在該次「飯盒會」首度提出?周稱不記得,亦不記得是黎或其他同事提出。辯方再問,周出席的「飯盒會」大部分與業務發展有關,而「飯盒會」並非讓黎訂立編採指示?周一概不同意。 周同意黎辭任後 壹傳媒虧損增加 至於壹傳媒的財政狀況,辯方指壹傳媒由 2001 年起計 10 年,除了 2003 年及 2010 年錄得虧損外,其他年度都有盈利,合共超過 20 億元。辯方指,壹傳媒經歷發展台灣業務、2003 … Read more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9 日)在區院展開第 43 天審訊,控方續盤問第五被告鄺浩林時,以「領袖風範」形容林卓廷,問是否僅林一人有風範,鄺否認稱「真係唔係好覺」。
主控、高級檢控官程慧明昨回答法官時,稱「確認唔到」鄺在片段中向白衣人舉出的手指,是食指抑或中指。程今再主動提及手指爭議,稱「我都認為係中指嚟」,又指鄺同時向閘外說粗言。鄺否認。
控方亦質疑鄺稱留現場欲了解事發,問「呢啲事你知嚟做乜?你又唔係警察」。另鄺確認曾 4 次擲物,亦有向白衣人招手,稱為阻嚇,並非想傷人。案件周五續,料第六被告將開始作供。
周三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第五被告開始作供 稱曾舉食指 官:我睇到係中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73 日審訊。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三天作供,控方完成主問,由辯方展開盤問,由「飯盒會」、《蘋果》工作平台 Slack 的紀錄等範疇問起。
周早前供稱,自他任職營運總裁後,每周參與由黎主持的「飯盒會」,主題與反政府運動和「黑暴」有關,黎會作出指示。周又指,《蘋果》推出英文版、「一人一信救香港」等,引起外國關注香港反政府行動,「或者佢哋所謂嘅『警暴』,咁亦都希望得到外國嘅支持,咁或者係再厲害啲,就係制裁啦」。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73日審訊|辯方指《蘋果》被梁振英針對 廣告收入減少 周達權稱無法量化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三(8 日)在高院踏入第 12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辯方大狀多次質疑,黃沒告知隊員行動涉炸彈、槍械,亦沒披露炸彈位置,而張銘裕等隊員不知「原來分分鐘都可能俾人炸死埋」,亦無可能判斷是否參加行動。
黃先後稱「係佢哋嘅判斷」,又認為資訊「其實都已經好足夠囉」。辯方另引訊息質疑,隊員有共識不用槍械,但黃私自打算殺警,「(隊員)咪好似畀你拉落水」;黃稱因此經考慮「都係決定唔用」。他亦同意,沒向隊員提及自己有「著草」計劃,但否認辯方推斷他「賣甩」隊友。案件周四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72 日審訊,第六名控方證人、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第二日作供。
周供稱,自他任職營運總裁後,每周參與由黎主持的「飯盒會」,主題與反政府運動和「黑暴」有關,黎會作出指示。周又指,《蘋果》推出英文版、「一人一信救香港」等,引起外國關注香港反政府行動,「或者佢哋所謂嘅『警暴』,咁亦都希望得到外國嘅支持,咁或者係再厲害啲,就係制裁啦」。
控方完成提問,料辯方周四(9 日)展開盤問。另外,辯方提出,擬重新傳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著《蘋果》工作平台 Slack 的紀錄提問,法官杜麗冰表示周四再考慮辯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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