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 日,有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控暴動等罪,其中「47 人初選案」被告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認罪,餘下 5 人包括藝人王宗堯、學生記者黃家豪、網媒記者馬啟聰等否認控罪,案件周一(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 6 天審訊,處理案發時 21 歲男生是否適宜答辯。 辯方專家醫生證人指,男生自幼有智能障礙,亦診斷其患有思覺失調和自閉症,經臨床評估後認為被告不適宜答辯。控方的精神科報告則指被告適宜答辯。 控方盤問指,被告能夠回應專家問題,又舉例指被告同意還押 14 天以索取精神科報告,顯示他能於律師溝通。辯方專家指,需花費不少時間與被告傾談才得出答案,而律師亦沒有相關經驗,要視乎事件和問題的複雜性。案件周二(6 日)續審,辯方將傳召心理學家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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