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1 日審訊。控方傳召首名「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預料主問需時一周。
張劍虹在控方主問下確認,他於 1991 年加入《壹週刊》,2005 年曾離職,至 2010 年在黎智英邀請下,重新加入壹傳媒。張指黎作為集團主席,屬整個壹傳媒的最高領導人及最高決策人,而他作為行政總裁則負責執行黎及董事局的指示。
控方問及黎智英於 2019 至 2021 年的編採方向。張回應指,「咁黎生一直以嚟形象鮮明,追求民主自由、反極權」,提到 2019 年反修例事件開始,黎曾指示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示威、向政府施壓。而在國際層面,「黎生都覺得要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希望佢哋提供援助,甚至係強烈啲嘅行動,例如制裁」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11日審訊|張劍虹:佔中是黎積極編採「分水嶺」 指示藉《蘋果》籲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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