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被判囚 10 年的前主筆馮偉光、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排期明年 1 月 22 日處理兩人的刑罰上訴許可,預料需時 180 分鐘,負責的法官待公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前立法會議員、中大工程學院副院長黃錦輝涉今年 6 月底在中大校園醉駕,其後辭任議員。他被起訴「危險駕駛」、「發生交通意外後以致其他車輛造成損害而沒有停車」等 4 罪,案件周三(9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
裁判官黃國輝應辯方申請,押後至 11 月 11 日再訊,准黃以現金 5,000 元保釋,期間禁止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並須每兩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居於報稱住址、更改住址前須通知警方,亦須交出駕駛執照及不得駕駛任何車輛。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二(8 日)在區院進入第 29 天審訊,展開結案陳詞,並押後至 11 月 5 日再訊。
王光榮一方指,政府對原居民申建丁屋增設的限制,包括要男丁聲明沒與人協議轉讓權益,屬門檻過高且不必要,有違憲之嫌。控方則引判例指,上訴庭已指「套丁」涉及虛假陳述,而就高官孫明揚、林鄭月娥的信件,上訴庭亦指不支持「套丁」去刑事化的承諾。
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今年 5 月率團到新加坡交流期間,以粗言辱罵當地保安員,其後被校董會即時解僱。李入稟勞資審裁處,指遭校方無理解僱,追討逾 90 萬元遣散費、代通知金等。案件周二(8 日)進行簡易提訊。
校方代表指,李卓興在交流團的行為「身為校長好難服務我哋學校」。主任審裁官指案件爭議在於李的行為,是否嚴重至足以即時解僱。基於校方拒絕和解,案件排期 12 月 1 日開審。
28 歲護士學生涉於 2024 至 2025 年間,在瑪麗醫院護士宿舍偷竊兩名護士的財物變賣,包括 Gucci 銀包、Celine 手袋及 Loewe 卡套等,並試圖使用事主的信用卡購物。她周二(8 日)於區域法院承認 5 項盜竊及企圖盜竊罪,還押至 9 月 23 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借近 10 萬元予時任男友還賭債,面對沉重壓力,為生活需要而犯案,望法庭輕判。暫委法官余俊翔指,案件涉及多於一名事主,被告亦多次嘗試盜用事主信用卡,考慮案件性質大機會判監,並下令她賠償逾 9,000 元。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法庭將於本周五(11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預計需時 60 分鐘,由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負責。案件 8 月底完成處理求情,官料兩周內判刑。按控方資料計算,截至周五,李卓人 3 人就本案已還押 1301 至 1442 天。
李卓人、何俊仁一方主張本案不及 47人案嚴重,因支聯會從沒提出實際計劃,故屬「情節較輕」,刑期應在 5 年以下。自辯的鄒幸彤稱不會「求情」,如法庭裁定追求「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及性質嚴重,她將視為「讚美」,又說會繼續為平反六四、結束專政而努力,稱此是其公開承諾,「亦都係燭光之中,對亡靈作出嘅誓言」。
被指為團標集團主腦的 42 歲男子張烱權,被中銀香港入稟高院呈請破產,案件周二(8 日)在高院提訊。
債權人要求排期由聆案官審理,直接宣布張破產。張一方則指,張收不到法庭的非正審裁決,將會申請擱置,並擬反對破產呈請,由於團隊剛開始代表張,需時準備抗辯。聆案官批准押後至 10 月 13 日再訊。競委會今年 3 月起訴圍標集團相關人士,指張為集團主腦。
香港科學園 2023 年發生致命工業意外,38 歲電工學徒在光電子中心天台維修電箱時觸電,送院不治。死者父親周一(7 日)入稟高院向 5 間涉事工程公司追討賠償,指意外因各公司的疏忽、違反法定責任而起。入稟狀沒列明金額。
翻查資料,其中 4 間涉事工程公司早前被票控「沒有採取措施防止發生電力危險」等罪;一公司認罪,另 3 公司經審訊被定罪,下周四將處理求情及判刑。官指公司沒履行相關職責,死者無電工牌照卻處理電力工作,最終付出性命。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八區開花」, 46 歲男子被控在旺角非法集結及蒙面兩罪,2021 年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事隔兩年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案件周二(8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指被告打算認罪,法官葉佐文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作認罪答辯,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