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胞弟何君鑾 2024 年 12 月自行入稟申請破產。案件周二(1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聆案官何展鵬基於其文件準備妥當,正式宣布何君鑾破產。他周二親自出庭,戴著助聽設備應訊,官因應其聽力問題,安排他坐在證人枱應訊。
聆案官一併宣布何君鑾及其他十數名呈請人正式破產,又特別提到「因為香港經濟唔好,大把人破咗產喇,大把人排緊隊」,提醒各人留意破產管理署何時聯絡會面,可能數個月後才有回音。
法律101|甚麼是「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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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胞弟何君鑾 2024 年 12 月自行入稟申請破產。案件周二(11 日)在高等法院處理,聆案官何展鵬基於其文件準備妥當,正式宣布何君鑾破產。他周二親自出庭,戴著助聽設備應訊,官因應其聽力問題,安排他坐在證人枱應訊。
聆案官一併宣布何君鑾及其他十數名呈請人正式破產,又特別提到「因為香港經濟唔好,大把人破咗產喇,大把人排緊隊」,提醒各人留意破產管理署何時聯絡會面,可能數個月後才有回音。
法律101|甚麼是「破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2 日審訊,黎智英第 40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14 日盤問。
控方周二繼續就《蘋果》的報道提問,指 2019 年期間《蘋果》不少報道標題均呼籲人上街參與示威,又指黎曾向下屬張劍虹、陳沛敏等發訊,提到「請想想我們有什麼可呼籲市民明天上街」。黎主動指,這並非編採指示,只是著員工思考如何鼓勵更多人上街。控方問,黎呼籲人上街示威,參與反政府運動?黎指,是反對《逃犯條例》。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作供自稱「政治犯」 官斥黎因刑事指控受審 警告勿把政治帶入法庭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三罷」,香港各區爆發衝突。兩名男子被指在荃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2021 年 6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高院撤銷無罪裁決,案件發還原審處理。
案發時為學生的被告,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證明書被拒。高院法官郭啟安周一(10 日)頒下判詞解釋,指申請方動議的所謂法律觀點早已被確立,「根本不用勞煩終審法院不厭其煩的重申有關重審的法律原則」;又指申請方只是重複上訴聆訊時的論點,「新瓶舊酒,老調重彈」,上訴法庭並不是給申請人「作出沒完沒了爭拗的殿堂,終審法院更加如此」。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鄒去年申請海外證人以視像方直播式作供,並爭議政府推動「23條」立法修例是針對其申請。3 名高院指定法官即日駁回鄒,並於周一(10 日)頒下判決理由。
判詞引案例及條文,指法律前人人平等的權利是指在同一件案件中與訟雙方的待遇,又指 23 條修訂《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令法庭在國安案不得准許海外證人透過直播作供,做法是適用於控辯雙方,沒對辯方不公。
3 官裁定修訂已合理平衡個人權利,符合憲制規定,引政府當局指無法排除證人在海外作供時受騷擾或脅迫,故在國安案一定要排除相關風險;又反駁鄒稱立法會是「橡皮圖章」的說法,指政府的公眾諮詢獲 98.6% 支持及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並批評鄒漠視海外人士及組織「鍥而不捨地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判詞又指,鄒所主張政府立法修例是針對其申請之說純屬臆測,亦認為毋須處理國安委就 23 條立法作出的判斷和決定。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據悉法庭去信控辯 稱很可能沒法如期5月開審 需作延期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名男女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一(1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料審訊 3 天。
控方指女被告潘巧賢曾招認「Ivy 話 Alex 要著草去澳門,所以我先搵 Lam Shun」。辯方指將爭議招認的自願性。拘捕潘的女警供稱,潘自願錄取警誡供詞,並在警員記事冊上簽名,期間無作出任何投訴。
另外,控方在庭上播放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手機內微信群組的多段錄音,當中有女聲問及:「阿舜、Irene,我朋友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案件周二續審。
法律101|甚麼是「案中案」? 為何「警誡」如此重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1 日審訊,黎第 39 日作供。
控方展示黎於 7.1 立法會衝擊事件後,向下屬陳沛敏發訊指,「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庭上確認屬編採指示,希望大眾理解示威者,以免破壞這場運動。
另外,控方展示黎受訪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質疑修例與傳媒無關。黎指,若報道中國新聞,會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批評中國政府文章就會被指顛覆國家,又指修例前批評中國不會被捕及送往中國內地。控方指,黎對港府和中央作出無根據指控、誤導公眾,黎一概否認。案件周二(11 日)續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 7 月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引述上司曾要求她退出執委會,並指記協職務與其受僱職位無法共存,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到勞工處提出申索。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華爾街日報》的母公司被控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活動有關控罪,周四(13 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鄭向《法庭線》確認,兩項檢控與她的個案有關。有律師指已獲指示代表鄭作私人檢控。據悉鄭由資深大狀祁志、大狀馬亞山代表。
勞工處回覆《法庭線》指,相關檢控並非由處方提出,不評論個別案件。處方亦未有回應,就鄭提出申索的調查進度。
19 歲倉務員被指 2023 年在大角咀一個工廠單位的派對房間,與朋友打麻將後因輸錢,用鐵棍揮打 17 歲事主的頭部,致其左眼視網膜完全脫落,近乎失明,並搶去事主的 1.2 萬元現金,同案另一名 17 歲男生則涉手持短刀,抵住目擊者的頸部。
倉務員及男生被告各承認一項搶劫罪及「傷人 17」罪,倉務員周一(10 日)被判囚 6 年,17 歲男生則押後至 3 月 3 日判刑,待索取教導所報告。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斥被告用鐵棍惡意襲擊事主長達 3 分鐘,嚴重可致命,最終亦令年僅 17 歲的事主失明,終身承受很大的不便。
辯方早前指倉務員在羈留期間受襲致重傷,已受額外、非法懲罰,望酌量減刑,官判刑時未有回應或提及。翻查資料,他是壁屋懲教所羈押人士遭人以木棍捅肛門案的事主。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原定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申請修訂控罪,被暫委法官鍾明新拒絕。官亦關注原控罪詳情有不清晰之處,押後周二續審,待控方作出修訂及索取指示。
程、王兩人被指於 14 年間,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建屋牌照,一同被廉政公署起訴。翻查資料,兩人於 2022 年 3 月 16 日首次提堂,辯方曾提出押後待上訴庭另案判決,官最後定於今年 2 月開審。兩人目前均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