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英籍退休醫生被指 2018 年在家中非禮女傭,包括揉胸、強迫手淫等,一度被裁非禮罪成,判囚 30 月,其後上訴得直獲判無罪。女傭認為自己受性剝削,但警方沒有充分調查她是否遭販賣人口及強迫勞役,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警方拒絕其申訴的決定,獲裁勝訴。警方不服裁決提上訴,早前獲批部分得直。
女傭一方早前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區慶祥及林雲浩周一(25 日)頒下判詞,指議題具廣泛重要性,故批准女傭一方申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一(25 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 3 天審訊。
控方繼續開案陳詞,指各被告計劃於 2020 年 3 月 8 日,於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外,悼念科大生周梓樂之處放炸彈。Telegram 訊息顯示,被告商討調配化學品的比例、購買炸藥原材料、人手分配、安排「鬼車」逃走等;監視警員亦目擊被告購買硫磺、角鐵等物品。
部分被告在大角咀一個單位內試爆炸藥,首、次被告電話內搜出多段試爆影片,顯示疑似炸藥被點燃後,冒出紅色、黃色閃光,畫面一度一片空白,隨後冒出大量濃煙。控方指,次被告在部分片段中露面,辯方不同意。審訊周二(26 日)續,料將完成開案陳詞。
第二日審訊|控方開案:明愛醫院、羅湖站爆炸品案 被告涉煎鍋製炸彈、TG討論引爆
政府力推北部都會區發展,環保署署長今年 5 月有條件批准牽涉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以個人身分,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獲批出許可排期,明年 6 月審理,惟申請法援至今逾 3 個月仍未獲批。
謝世傑周日(24 日)發稿指,法庭早前已表明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一定迫切性,惟法援署沒重視,「情況並不尋常」,予公眾一種不合理拖延的印象,促請法援署向公眾交代,以及盡快完成審批程序。
另外,立法會工務小組周一同意新田科技城和三寶樹濕地保育公園項目,共 272.6 億元撥款申請,將提交財委會審議。謝指政府火速推行前期工程,稱對法援署「嘆慢板」感到「極度憤怒及遺憾」。
2024 年 9 月,警方在北角轟斃一名持刀精神病人。一名報稱患精神病男子,上周五(25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專欄作家屈穎妍在網上,發布煽動仇恨精神病人影片,同時「港人講地」予以轉載、Google 沒有把影片下架,要求三名答辯人向香港 30 萬名精神病人賠償、公開道歉及澄清精神病人絕非暴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6 日審訊,黎智英第四日出庭作供。黎智英上午在辯方主問下,兩度反駁控方證人張劍虹的證供,指自己沒跟張提及制裁。就張有關英文版新聞編採指示的說法,黎直指是張虛構證供。
辯方上周五圍繞黎專欄文章提問,黎指文章不涉煽動暴力或憎恨政府意圖,但承認在其中一篇文章,讚揚一名少女對警方喊粗口「冇得輸」,是受當時氣氛影響,同意言論低俗,現感後悔致歉。他又解釋,提到「和勇不分」並非美化勇武派,而是希望他們受和平示威者影響變溫和。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公信力來自報道真相、非平衡報道 同意即使或涉煽動仍會報道真相
4 年前,默默無聞的「連登仔」李伯盧計劃離港,想回到他一直視為家的澳洲,惟因疫情封關滯港而遇上初選。
他全情投入,在報章賣頭版「三投三不投」廣告、在 Facebook 出 post、學習拍片,直至被帶到被告欄,成為國安大案的第五被告吳政亨,他仍是籍籍無名,就連區諾軒、趙家賢都不知他是誰。
「我唔覺得我係為一個地方付出緊,我覺得我係為一件我認為正確嘅事付出緊」。
在求情階段,有人說愛香港,但這明顯不是吳政亨的心聲。他在求情信大談相信的自由民主,說由始至終純粹支持初選。
這位「Hedge fund 友」說起,當初因獲邀參加反佔中遊行而「政治出櫃」,做過「雷動計劃」義工、經歷過反修例,但至今仍然覺得自己是異鄉人。
一個異鄉人,在他鄉推動他心目中的理念,法庭最後不接納他的辯解,裁定他顛覆政權罪成,判囚 7 年 3 個月。
為何這般投入?吳政亨引喜愛漫畫的角色,說自己都一直在尋覓原因,可能是自我的滿足感,也可能是「part of something bigger,part of something nobler」的虛榮心。
(編按:記者過去兩年透過探訪與書信,與還押的吳政亨聯繫,了解他的個人背景、心路歷程。專訪在他同意下刊出。吳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並判囚,法官指他透過與戴耀廷聯繫加入謀劃、抱持「攬炒」理念,並向他人施壓確保參與及勝出民主派初選的人才可參加立法會正選,而涉案的謀劃一旦實行,會導致特首被逼使下台的憲制危機,必然嚴重阻礙政府履行職能。)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周二(19 日)判刑,高院 3 名指定法官裁定戴耀廷等 4 人屬於「首要分子」,以判囚 12 至 15 年為量刑起點,在認罪及協助控方減刑後,戴被判囚 10 年,成為《國安法》在港實施至今刑期最重的被告,官指戴「實質上是提倡一場革命」;區諾軒、趙家賢的刑期分別為 6 年 9 個月及 7 年。 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案,法官部分接納辯方立場,指被告面對的是串謀控罪,顛覆罪條文下的刑期分級有參考價值,但非完全適用。官另反駁辯方稱謀劃不可能實現,指謀劃不是注定失敗,「61 萬名市民也不認為如此」,但接納部分被告對法律無知而給予減刑。 罪成被告分別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及范國威料於明年上半年出獄,而戴耀廷與正就暴動案服刑的鄒家成則料至 2032 年出獄。保安局長鄧炳強指,整體判刑已反映了嚴重性,會研究判詞決定會否就個別被告的刑期提出上訴。 有被告在社交媒體發文,胡志偉表示「不用擔心,志偉的身體和精神都好好」;梁國雄向妻子撰家書致意。鄒家成稱對刑期絕不樂觀,但仍見希望。何桂藍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撰文,由反修例運動談到本案。 47人案|18人完成三分二刑期 若獲獄中減刑有望早釋 官指8人具悔意信當局考慮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法庭線》按已還押日子等推算,被告將最早於明年、最遲至 2032 年出獄,而當中 18 人已完成三分之二刑期,若他們在服刑期間,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按例最多減三分之一),有望於短期內獲釋。不過在「23 條」後,就國安罪服刑者未必獲獄中減刑。 該 18 … Read more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95 日審訊,黎第三日作供。辯方圍繞黎專欄文章提問,黎指文章不涉煽動暴力或憎恨政府意圖,但承認在其中一篇文章,讚揚一名少女對警方喊粗口「冇得輸」,是受當時氣氛影響,同意言論低俗,現感後悔致歉。黎又解釋,提到「和勇不分」並非美化勇武派,而是希望他們受和平示威者影響變溫和。
另外,黎指《蘋果》推英文版,是想令外國關注香港、為港發聲,例如以外交渠道與中國溝通、提供政治保護,不同意是為求外國干預。他亦希望打破《南華早報》壟斷,因《南早》不會報道中國負面新聞。法官杜麗冰問,黎是否指「反華」新聞?黎否認,指「中國新聞不能反華」,強調是指負面的中國新聞。案件下周一(25 日)續審。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案件由 9 人陪審團及高院法官陳仲衡審理。
案件周五(22 日)展開第二日審訊,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各被告在大角咀一個商住單位製造炸彈,單位內的煎鍋驗出爆炸品原材料硝酸鉀,各被告不時出入單位,亦驗到其中兩名被告的指紋。
控方引述大量 TG 訊息指被告表示「煙彈,明天放」、「問題係個 bot 冇回我 boom」、「舊野好似爆唔到」等。除了第七被告,其餘各人否認是控方指稱的發言者。控方下周一將續讀出開案陳詞。
首日審訊|8人涉口岸爆炸品不認罪受審 高院抽出9人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