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黃大仙橫頭磡邨住戶發現鄰居亂拋垃圾、製造噪音,又被鄰居恐嚇,遂安裝閉路電視拍下證據並投訴。惟職員表示須管理員當場「斷正」才可扣分,而保安巡邏時未見其鄰居有違規行為,故沒有扣分,只發警告信。
該住戶不服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上周五(22 日)頒下判詞,裁定住戶勝訴,認為房委會做法不合理,要求職員當場目擊才達扣分門檻,猶如把門檻提升至接近、甚至高於刑事定罪標準,又認為如片段足以顯示違規行為,已構成「充分證據」。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黃大仙橫頭磡邨住戶發現鄰居亂拋垃圾、製造噪音,又被鄰居恐嚇,遂安裝閉路電視拍下證據並投訴。惟職員表示須管理員當場「斷正」才可扣分,而保安巡邏時未見其鄰居有違規行為,故沒有扣分,只發警告信。
該住戶不服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上周五(22 日)頒下判詞,裁定住戶勝訴,認為房委會做法不合理,要求職員當場目擊才達扣分門檻,猶如把門檻提升至接近、甚至高於刑事定罪標準,又認為如片段足以顯示違規行為,已構成「充分證據」。
大律師蘇信恩被指在 2014 至 2017 年、未執業時,在西營盤單位非禮、襲擊兩人,案件原訂周三( 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辯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與控方商討索取未被使用的資料,包括事主 X 向警方作出的其他投訴;控方反對申請,指被告早前已用相同理由申請押後。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 7 月 15 日再訊,並表明是「最後一次」押後,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辯方另透露,將向資深大律師就本案索取意見。
40 歲總督察何兆東,早前承認收取一名姓曲商人逾 114 萬元現金、童裝及手袋等禮物,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包括指示下屬解除曲就一宗襲擊案的保釋,又向對方洩露警方內部資料。何周二( 26 日)在荃灣法院大樓(暫代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個月,並須於出獄後分 42 個月歸還賄款。
辯方求情時形容被告為「人生勝利組」,被上司嘉許為「罪惡剋星」,如今「一舖清袋」。暫委法官韋漢熙判刑時指,何收賄後淪為行賄者的「私僕」,行為削弱香港廉潔及法治聲譽,令警隊蒙羞,「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官又認為,被告失退休金等福利屬咎由自取,最後寄語何重新振作,用其才幹服務社會,何回答「明白,法官閣下」。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醫生莊慧敏,與丈夫、骨科醫生趙名宇涉嫌在黃埔花園 Aeon 偷竊價值逾 1,600 元食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罰款 5,000 元。醫委會紀律研訊小組周二(26 日)展開紀律研訊,判二人各停牌 4 個月,暫緩執行兩年。
辯方求情稱,二人犯案僅個別事件,並呈上港大教授袁國勇及醫管局前行政總裁高拔陞的信件,當中稱讚莊慧敏致力打擊新冠疫情,為人正直誠實。辯方又指,二人承認因一時疏忽、心不在焉而偷竊,明白行為嚴重,日後不會重犯。研訊小組主席蔡堅表示,考慮二人對醫學界的貢獻,接納他們已充分反思,亦接納盜竊案屬個別事件,重犯機會不大。
由前區議員朱江瑋創辦的網購平台「如一」,被指售賣鹹肉粽、流心蛋黃月餅和手工陳皮等,未有適當加上保質期和製造商名稱標籤,被食環署控以違反《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等 9 項傳票罪名,案件周二(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索取法律意見及與控方商討處理方式。裁判官遂將案押後至 7 月 28 日再訊。
居深圳的家長被指 2024 年賄賂屯門一間中學的助理校長,對方拒絕並匯報事件。廉署接報調查後,二人涉刪除相關電話訊息,同被起訴妨礙司法公正罪。家長去年認罪,並出庭指證不認罪的助理校長,周二(2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監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考慮家長及早認罪,願出庭作供,期間沒有隱瞞、盡力協助法庭,雖然犯妨礙司法公正罪,一般要判監,但本案有例外情況可判處緩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3 人被指在暢運道一帶「突圍而出」被捕,隨後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52 個月。3 人早前提出刑罰上訴得直,刑期下調至 47.5 個月,隨後提出訟費申請。
高院法官譚耀豪周五(22 日)頒下判詞批准訟費申請、金額待定,法官指,雖然 3 人上訴時提出的主要理由不獲接納,但法庭可理解當中原因,過程中亦沒有刻意拖延,加上 3 人的刑期上訴最後獲判得直,故批出申請。
黃百鳴涉在協商買賣旗下天馬影視期間,指示胞妹在指定時間及價位買股,着對方「收市前買」、「盡買」等。他周五(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押後至 6 月 9 日判刑,期間准保釋。
黃供稱因胞妹多次追問股份問題感困擾,才以「反話」回覆訊息,非真正建議她買股。惟裁判官高偉雄認為,若黃對提問感不滿可直接提出,又指任何理性的上市公司主席面對相關提問,都不會叫家人買股票,批評其解釋荒謬又牽強,難以令人信服。
辯方求情指,黃非因貪念犯案,只是回應胞妹要求,又指被控後已暫停大部分善事、避見傳媒,承受沉重壓力,將退休專注經營 YouTube 頻道「百鳴歌」,透過唱歌抒壓,盼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62 歲女子涉於 2025 年 9 月,以一萬元賄賂法援署律政書記,希望對方協助其兒子爭取孫兒的撫養權。女子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五( 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控方指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要求押至 7 月 22 日再訊,待向控方索取文件。辯方另提到,被告的客家話比較流利,希望為被告申請下次聆訊安排客家話傳譯。兩項要求均獲裁判官陳慧敏接納,並批准被告以 2,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